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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豪现在也算小有名气了, 因而老乔治给他联系了很多比赛。
这里面有些是正规比赛, 但也有一些是□□拳。
大多数时候,程豪都是跟比他年长的人进行比赛的。
他现在已经很强了, 但总有比他更强的人,所以在这样的比赛里,他虽然大多能赢,偶尔却也会输。
不过程豪也不在意,两辈子下来,他打拳的时候已经输过不知道多少次, 如果连这点都受不了,他还是不要打了……
这样的比赛,程豪是能得到一点钱的, 但他还不是职业拳击手, 因而得到的钱并不多。
一些拳手会因为这样的原因, 急于成为职业拳击手,但老乔治和程豪都觉得要等着,等时机成熟了,再成为职业拳击手。
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好几个月, 不知不觉中, 已经到了八一年的九月。
天气又变冷了, 同时,林禹寻的生日也到了。
去年九月,他们三个还很穷, 程豪又不知道林禹寻的生日是哪天,也就没有给林禹寻过生日,但今年不一样。
今年程豪在过了自己的生日之后,特地问了林禹寻和丹尼的生日,打算给他们也好好过一下生日。
林禹寻的生日是九月的,丹尼的生日在十月,他们兄弟两个,生日就差了一个月。
林禹寻生日那几天,程豪特地让老乔治空了出来,打算带着丹尼去看林禹寻,顺便找医院给丹尼看一下耳朵。
丹尼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孩子,如果可以,程豪希望他能听到声音。
林禹寻的生日是九月九日,九月六日这天,程豪就带着丹尼出发了,然后在林禹寻学校附近的酒店里开了一个房间。
开了房间,放下行李,程豪才带着丹尼去找林禹寻。
这几个月,程豪一直没有来找过林禹寻,但是双方的联系非常紧密,林禹寻每周至少给程豪写两封信,还会打电话。
而程豪,他每封信都会回。
林禹寻很关心他,而他享受林禹寻的关心。
有时候,这样的关心,就是他坚持下去的动力。
程豪到林禹寻和施文筝居住的公寓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他敲了门,是施文筝来开门的。
“施先生!”程豪笑着跟施文筝打招呼。
施文筝看到程豪,却是愣了愣。
程豪的变化……有点大。
距离程豪第一次遇到施文筝,已经过去一年了。
一年前的程豪,虽然已经开始拳击训练,但训练的时间还不长,肌肉也没练出多少,整个人有种少年感,现在的程豪,看起来却已经是个彻底的成年人了。
他不仅面容成熟很多,身材也很壮硕,整个人看起来特别地有力量。
施文筝一米七出头的个子,在国内的时候不算矮了,出国之后却备受打击,而现在……他又被打击了一回。
施文筝忍不住问:“程豪,你多高?”
程豪道:“光脚一八五……我有点太高了,拳击运动员用不着太高……不过我应该不会再长高了。”
他今年个子一直没长,就只是从一八四变成了一八五,以后应该也不会再长了。
这挺好的。
要知道,很多拳王都只有一米七多,高个子在拳击界并不占便宜。
“你个子真高……身体也强壮。”施文筝道。
程豪笑了笑:“我一直在锻炼。”
他身体确实很强壮。
从吉布斯那里离开之后,他的训练量就变少了,吃得却多,也正是因为这样,他长肌肉了。
程豪如今的体重涨了五公斤,已经有八十二公斤。
现在的他,看起来可一点都不瘦了!
“我看过你的比赛,你真的很厉害。”施文筝敬佩地看了程豪一眼。
他在研究方面是很厉害的,对自己也很有信心,但体育方面……还是程豪更厉害。
施文筝让程豪进了屋子,又给程豪倒了一杯水。
程豪双手接过:“谢谢施先生……施先生,禹寻呢?”
“他去查普曼教授的实验室帮忙了。”施文筝道:“他才读大一,以前还没有基础,但却打动了查普曼教授,查普曼教授让他在没课的时候就去实验室帮忙……他是一个天才。”
施文筝对林禹寻,是真的很佩服。
他已经够努力了,但是看到林禹寻,他就觉得自己还不够努力。
努力也就算了,林禹寻还是个天才!
他刚来的时候,虽然已经自学了高中课程,但学得很不扎实,课本以外的知识懂的也不多,但现在,他的知识水平已经跟那些从好的私立学校考进来的大一学生一模一样了。
此外,林禹寻一开始气质谈吐什么的,也有问题,但现在,那些问题也已经全都消失了。
他如今唯一比不上别人的,可能就是他在艺术方面毫无造诣。
这所大学里的学生,基本上家境都不错,很多人都懂点艺术,就算不懂也会鉴赏,再不济橄榄球之类的运动也是会玩的。
但林禹寻什么都不会,连足球的规则都不懂。
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
他够聪明,就有人看好他,愿意和他交好。
等他得到了查普曼教授的重视,进了查普曼教授的实验室之后,大家更是不会看不起他。
更别说,林禹寻本身也很好相处了。
要不是亲眼见证了他的成长,施文筝都不敢相信,他是从贫民窟里出来的。
不过,恐怕也正是因为他是从贫民窟里出来的,他才会这么努力。
林禹寻要改变命运,就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
同样的,他们的国家想要比得过其他国家,也要奋力追赶。
程豪问了施文筝,才知道林禹寻竟然得到了一位教授的重视,当下一阵高兴。
他最近攒了一些钱,想要给林禹寻,但林禹寻都不收,还挺怕林禹寻过不好的,现在知道他过得好,他就高兴了。
程豪和施文筝聊了聊,就让施文筝自己学习去了。
他带着丹尼待在外间,一边教丹尼学单词,一边等林禹寻。
丹尼认识的单词已经越来越多了,这时候,教他一些比较抽象的单词,他也能领会意思了,程豪就开始写一些简单的句子给他认。
丹尼认得很认真。
他们一直学到了晚上十点多,公寓的门才被打开,林禹寻满脸疲惫地走了进来。
林禹寻确实很累。
他一边要顾着学业,一边又要去实验室帮忙。
而且他当初为了让查普曼教授留下他,是下了保证的,现在就必须更加努力地进行学习。
当然,虽然累,他其实也很开心,他学到了很多东西,他发现自己可以掌控自己的人生。
今天,他又在实验室待到了十点,打算回来简单洗漱,就好好睡一觉,结果他打开房门之后,竟然看到了程豪和丹尼。
“程豪?”林禹寻有点懵,甚至怀疑自己看错了。
眼前的人真的是程豪?不是他在做梦吧?
“禹寻。”程豪看到林禹寻,笑着打招呼。
施文筝晚上要睡觉,不好一直打扰他,程豪就把林禹寻带去了附近的酒店。
接下来几天,他打算和林禹寻一起住在酒店里。
一路上,程豪说了自己是来给林禹寻过生日的,又道:“我现在有了一点钱,我想去医院给丹尼看看耳朵。”
“能看吗?”林禹寻吃惊地看着程豪:“丹尼出生的时候,就听不到声音了……”
林禹寻之前从没想过要给丹尼治疗耳朵,他一直觉得像丹尼这样生下来就耳聋的人,是治不好的。
“能看,就算现在看不好,以后肯定也能看好。”程豪肯定地说,他上辈子捐款的时候,曾经给聋哑儿童安装人工耳蜗这一块捐过,就是他不知道现在有没有人工耳蜗,丹尼又适不适合装。
“那我们明天就去看。”林禹寻立刻就道。
“不着急,你什么时候有空再去。”
“我明天白天就有空,晚上要去查普曼教授那里。”林禹寻道。
这么说定之后,三人早早地睡了,第二天,又一起去了医院。
程豪已经给丹尼买了医疗保险了,这次有保险在手,去看病倒是一点不怕,一点不着急。
然而,医院里的医生给丹尼做了检查,却告诉程豪,丹尼这种先天的耳聋没办法治愈。
程豪忍不住问:“我听说有一种方法,可以装一个电子的东西到耳朵里,让人听到声音的?”
“你是说人工耳蜗?”那个医生问。
“是的!”程豪有些惊喜:“能装吗?”
“我看过关于人工耳蜗的论文,但是现在我们医院没有这个技术。”这个医生专门看耳科,对耳科方面的技术发展很了解,知道一些人工耳蜗的事情,也就跟程豪说了。
在三十年前,第一次有人试着利用电极管让耳聋病人听到声音,又在1982年,也就是九年前,美国这边第一次有人制作出了单通道人工耳蜗,可是迄今为止,做了人工耳蜗植入的,只有几百人。
这项手术不仅会做的人少,人工耳蜗的价格,也非常非常昂贵。
现在,没几个耳聋的人会去做这个手术。
作者有话要说:两更完成~今天更晚了ot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