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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kongwei"></div><div class="ad250left"><script>ads_yuedu_txt();</script></div> 清晨,夜幕未尽。
朝日的空气里还带着露水浓湿的阴气,微凉的空气在蒙蒙亮的天空下,被街灯照射的一片模糊。
在这橘红的暖光里,男人和女人组成的混乱的小队,摇摇晃晃的彳亍着。从他们摇晃的身影,勾肩搭背的姿态,混乱的遣词和不清晰的口齿,均透出一股醉醺醺的酒气,臭不可闻。
不用多说,这是刚刚才从诸如酒吧之类的娱乐场所出来。
他们这样的人也不在少数。
浅溪这个城市的理念就是“让人安心的生活”,自然,集中在这个新兴城市的住民都是有钱人,或许是自己有钱,也许是孩子有钱,总之,有钱就意味高消费,高消费就意味着有人愿意开各种娱乐业商店。
虽然听上去好像有点本末倒置,但事实就是这样。
从灯红酒绿里消费了一个晚上的时光,伴着储蓄金额嗖嗖变了几下,醉醺醺的年轻人们堂而皇之的给交警增添着麻烦。
远远的传来两声犬吠,吓得女生们一阵尖叫,酒劲上头,男人们本来就愚蠢的本性被酒精渲染的更加夸张,哈哈大笑着,有人捉弄女生,注定孤独一生,有人则对着不知名的野狗怒骂狂啸,大有和狗比胆子的气势。
顺着气氛,一个脸上明显带着红晕的女孩子趁机扑到正中一个男青年怀里:“哎呀,王陵,你爸不是市委书记吗?怎么也不让他管管,这么多野狗,多影响市容啊!万一咬到人怎么办?”
酒精在少女嘴里发酵,把原本就嗲声嗲气的句子弄得更加暧昧,明显,野狗只是一个幌子,能够往这个贵公子怀里钻,才是目的。
旁边的女孩子心里骂了一句母狗,一边痛恨自己怎么没有反应过来,一边对同伴的无耻行径发出谴责,一边脸上赶紧绽开更灿烂的表情,嘻嘻哈哈的也贴了上去。
想也知道,愿意陪着人家疯玩一个晚上的,要么是铁哥们,要么……是攀高枝。明显,你的朋友,尤其是愿意和你疯一个晚上的铁哥们,不会这么众星捧月的围着你转。
市委书记的儿子明显也是酒喝的多了,红彤彤的脸因为美人在怀,闻着她特意涂抹的浓郁香水味,只觉着心脏里的热血更沸腾了。万幸他今天穿的内裤不是红色,否则保不齐他就脱了裤子把自己当超人,胸口写个S就敢去拯救世界。
都说酒精是理性最大的敌人,古人诚不欺我。
只见他大手一挥,连话都说不清楚的嘴里意气风发的喊道:“当——当然!区——区区野狗!这,也是为……大家,做贡献!狗,狗……野狗……得,得管!我爸就管这个!”
明显,这帮人里,就他一个实诚人,想也知道,这群人都指望着他发迹,然后鸡犬升天,自然玩了命的敬酒。看他的状态就知道,肯定没少喝。
中国有句古话叫“众人皆醉我独醒”,他倒好,直接逆转了古话,来了一个“众人皆醒我独醉”,万幸这个词语估计是传不下去的。要不然还不定要坑害多少人呢。
就在大家志得意满,你一句我一句的讨论的时候。气氛越发火热的同时,不知是不是错觉,好像犬吠的声音更加逼近了……
不,明显不是错觉。
一条浑身脏兮兮的狼犬,正目露凶光,瞪着众人。
“?!”
几乎所有人都吃了一惊,瑟瑟的抱成一团。
伴着呜呜呜的低吼,明显是流浪犬的狼犬逼近了过来。那是一只发育的非常充分的野狗,如果站起来,恐怕要比成年男人还要高,身上的皮毛因为没有裁剪而变得又长又乱,因为污渍大块大块的黏着起来。
看他凶恶的眼神,只怕,是把众人当作食物了吧!
狗是杂食性的动物,自然……肉也是它们的主要食物。而人类,恰好就是【血肉之躯】。
“啊啊啊啊!”
这时候,哪里还有什么义气?在这一刻,他们回想起了曾经茹毛饮血,和大自然物竞天择的日子。
面对扑过来的狼犬,女生们四散而逃,有勇气的人从旁边捡了一根树枝,想要借着酒力和狼犬殊死一搏。古有武二郎乘醉打虎,这狗明显比老虎弱多了。结果他一看狼犬尖锐的犬齿,想了一下狂犬疫苗的价格和未来好几天的疼痛,在想了想虽然狼狗比老虎弱得多,可自己也不是那威风八面的武二郎,忽然感觉有点不值,把棍子一扔也哇的一下跑掉了。
这时候就看出来谁喝多了,就几个实诚人吓得脚都软了,其他人哇哇乱叫的四散而逃,那里有半点醉的意思?!
看得出来,这些女孩子是真的很喜欢攀高枝,是真的很像嫁给市委书记的儿子,中国俗语有云:“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限来时各自飞”。一看狼犬的凶样,感觉自己大限将至,赶紧飞了,果然是有意当【同林鸟】啊。
不过,狼犬可不管这个,发了疯一样扑了上去,尖锐的爪子和牙齿疯狂撕咬着还留在现场的几个醉鬼,当然……包括喝的烂醉的市委书记的儿子。
他光是知道,这个城市里自己老爸最大,谁都尊敬自己,却没想过畜生是不通人性的。
这个闹剧直到警察接到报案赶过来这才结束。
在警察红蓝闪烁的光辉中,尖锐的警笛撕碎了小镇宁静的早晨。
一片嘈杂中,隐藏在街边小巷里的某人,转过身,露出了一个冷酷的微笑。
他有着金色的头发和洁白的皮肤,一眼就能看出是欧美白种人。
漆黑的大衣让他悄无声息的融入了黑暗,消失在还不明朗的光线里。
任务,完成。
这么一来,恐怕市委书记马上就会严打野狗了吧?
这就是他的目的。
转过街角,他身上的黑衣仿佛变色龙的皮肤一样,迅速改变了颜色,男人把它取下,随手扔到了垃圾桶里。伴着他的背影,垃圾桶里呼的燃起一团火焰,迅速把大衣当作养料,吞噬殆尽之后,火焰又凭空消失了。
没有大衣立领子的遮挡,这下,男人的五官清晰可辨了。
正是卡尔-温斯特。
用常识想想吧。
除了漫画之外,野狗都是人人喊打的存在,怎么可能会对人类兴起反抗的念头?或许它们回去翻垃圾桶,但是怎么可能袭击人呢?尤其是在城市里生活的野狗,那可是聪明的很的物种。
而且,被袭击的还是一大群人。
这背后牵线的人……就是卡尔-温斯特。
说来简单,只要对野狗使用魅惑的魔术就好了。
对人而言都有相当成功率的魔术,对灵智不如人类的野狗,自然是更加容易。让它把这几个人当作是食物,然后勾引它袭击市委书记的公子。
人类总是这样。当自己被困扰的时候,才会想起来行动。比如,当自己的孩子出现了先天性疾病,这才想到成立一个应对基金会之类的。
有这么一出《市委书记公子怒遭野狗袭击》的戏码,估计明天市委书记就会出台政策,打压野狗。当然啦,家犬还是允许饲养的,但是必须刷上绳子或者去登记。
这样一来……正和卡尔的心意。
如果一切按照卡尔的预想的话……
assassin在全市安插的眼线……就要全军覆没咯。
虽然很对不起那个公子哥,但是……
“我必须取胜。”
甩下这句冷淡的话,卡尔漠然离开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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