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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乱葬岗,就是无人处理的尸体堆积的地方,大多是一些流浪者,一夜被灭门的家族,吃了败仗的军队,以及瘟疫横行时期带病的尸体堆积的地方。中央区已然是森森白骨,周围还有不少新鲜尸体。
记得他小时候和师傅学习炼药,师傅给他讲基础,人体的结构知识,五脏六腑的位置。他就问师傅:“师傅啊,你在这里讲我真的很难记住啊。为什么不能找一个死人,把肚子打开来看呢?”
师傅一听就变了颜色:“徒儿啊,你要切记,死人尸体乃是污秽不祥之物,阴气浓重,常人接近会患病甚至死亡,有修为的人也会沾染晦气,诸事不顺。毁坏尸体,那可都是大奸大恶之人所为,这些人都没有好下场的啊!千万不要这么做。”后来自己还是忍不住去了乱葬岗,被师傅发现了以后狠狠责罚了一顿,从此再也不敢了。
如今乱葬岗就在眼前,师傅早已经死透,压抑多年的好奇心再次萌生。事实上,那次去乱葬岗后,他没生什么病,要说晦气,唯一的晦气也就是师傅的责罚了。所以一直以来,他虽然不敢违抗师傅,但心里一直是不服气的。“那么现在,没有人能阻止我了吧?”闹推感到心中一个恶魔正在苏醒,但他并不觉得那恶魔是邪恶的,反而是真正顺应他本心的,驱使着他克服对死人和责罚的恐惧,坚定不移地来到一具还算完整的新尸体面前。
这具尸体是一个苍老的妇人,满面皱纹,身材佝偻萎缩,身上爬满了蚂蚁,看来是因为衰老或疾病而被抛尸于此。这并不奇怪,在穷人家庭中,一个过于年迈又身患重病的老人,就是对整个家庭的严重拖累。就算儿女碍于情面不提出来,老人很多时候也会自己意识到,自己离家出走,找个地方默默死去。这些只在闹推脑海里一闪而过,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完整的人体。他掏出了刀。
划开老人的肚皮,这一刹,闹推感觉自己变成了另一个人,变成了一个饥渴求知的虐尸狂。他几乎不受控制地翻搅掏出老人的每一个内脏、血管器官,胃里的食物残渣,肠里的粪便,膀胱里残存的尿液,把他弄得一身污秽,可他只觉得越来越兴奋。身上爬了蚂蚁,他也不在乎,蚂蚁是不吃活人的。
就这样日复一日,他在这里翻捡,解剖,印证着以前所学,他从多个不同角度剖开人的肉体,观察人的骨骼内脏血管肌肉皮肤,观察大脑咽喉骨盆关节。他很好地隐藏自己,不让偶尔来抛尸的人发现他,于是人们才敢继续在这里抛尸。
三天过去,仙灵果实的效果结束,闹推又一次感到了饥饿。他在喂呀河洗了个澡,洗了衣服,然后找了附近小镇一家便宜酒馆。老板是个三十岁的男人,看见这个衣衫脏乱、拄个拐杖的残疾人上门,心头有些不悦:“我们酒馆什么时候连乞丐都能进门了?简直是侮辱。来人,给我轰出去!”
闹推只是来蹭顿饭的,懒得跟他废话。这些凡人伙计哪里拦得住他?就见他走到台前,在老板惊愕的目光中排出八百大洋:“看好了,这就是你嘴里的乞丐!”
“……嘿嘿,大哥不要见怪,小弟这两天心事不顺,说话不经大脑,多有得罪多有得罪啊。”“切,就你这样,也难怪你门店会没落。我看这些破旧的装潢,虽然时日已久,当初应该是很华丽的吧?”“唉,大哥教训的是啊,接手了父亲的店以后,生意就一日不如一日,也许我真的不是这块料吧。”
闹推点了些便宜酒菜,和老板闲聊。
“你不是这块料,为什么还要接手呢?”“呵呵,其实我爹本来也没打算让我接手,他是想让我去椅境城的商会混饭吃的,这样以后发达起来,他也不用在这里开酒馆了。可惜我不争气,人家不要我,也没啥手艺,年轻的时候都荒废了,现在只能在这经营小酒馆,以后谁知道呢?”
闹推思忖着,他一个人在那里弄尸体,虽然自己有兴趣,可一个人也挺孤独,最好能找个徒弟带带。这一行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干的,所以这个徒弟最好是个走投无路,或者至少是个生活不得志想摆脱现状的人吧?如果自己带了个徒弟,真正学到了东西,那么日后向磷蓉他们介绍进来,应该也不会太困难。他抬头看着老板,认真说道:“老板,你怕死人吗?”
老板有些莫名其妙:“当然怕死了,谁不怕死啊?”
“不是让你死,也不是让你杀人。我是说,已经死掉的人,变成了尸体,你会害怕尸体吗?”“……这个啊……可能会有点不舒服吧,有点恶心。”“那如果告诉你,这个人死之前吞下了一大块黄金,得到它你就发财了,但你必须要亲自拿刀剖开他的肚子,取出他的胃,再剖开。这个人可能是任何人,男女老少,可能死于任何原因,衰老、被人谋害、中毒、各种稀奇古怪的疾病、跌打损伤,尸体可能是恶心的,畸形的,有许多病灶肿块的,你能忍受吗?”
“咝——”老板笑得有点不太对劲,“客官呐你为啥突然这么问啊,难道想让我去干这事……这吃饭呢。”
“只是我在吃饭而已,我都不在乎,你怕什么。”“容我想想。嗯……”
“其实并不是真的有黄金,”闹推继续道,“只是打个比方,实际上,这是一段前程,一段让你干大事的前程。就像你曾经华丽的酒馆,我这身衣服可不是什么次等货,只不顾弄脏了以后没好好洗而已,也就是这几天才买的新衣服,我并不是缺钱的人。只是,你懂的,最近一直干那种事,所以比较狼狈。”
“最近一直?”老板打量着闹推,确实,衣服虽然脏,但确实是新衣服,可以看出档次还不赖。而且随手掏出八百块,确实不像穷鬼。大概是断了条腿,所以才被人差来弄尸体?不过根据他的经验,对尸体感兴趣的组织,不是一群神经病,就是一帮真正了不得的神秘组织,那些在黑暗中研究禁忌秘密的神秘人士,他也有所耳闻。难道眼前这男人就是其中之一?现在来这里邀请自己入伙?
老板转念一想,现在的生活,的确就是在混日子,而且混得每况愈下,说不定哪天就要流落街头。真的,不如就抓住这个机会,攀上一个黑暗中的庞然大物,那种黑道气质培养出来,人见人怕,想想也是挺帅的。那么这个尸体,大概就是入伙的第一次考验?想到这里,他深吸口气:“好,我答应你。我跟你走!”
“哎?反应挺快嘛。”闹推见他爽快,也就不再多说。老板回去安排事务,收拾东西。在伙计们听起来,就是一个莫名有钱的乞丐,跟老板聊了一堆不知所云,然后就把老板拐走了。不过相比之下他们还真的是不太喜欢这个不通世故的新老板,新老板走了,老老板就得回来,伙计们也乐得如此。于是酒足饭饱,老板就跟着闹推走了。
老板名叫鹊姨,灰绿色头发深翠色眼睛。跟着闹推一路来到乱葬岗。“靠,居然是这里!”鹊姨吓了一跳。
“怎么后悔了?”“没有没有,我现在已经无路可退了,刚离开又回去,老爹非骂死我不可,我跟他说的是我遇到贵人,要去干大事了,这会他肯定正高兴呢。”“那好,做好心理准备,你先看我做,然后慢慢学。”
于是鹊姨开始了在尸山血海里倒腾的生活,跟着师傅,他莫名感觉那些恶心的尸体也没那么可怕了,因为有师傅在旁边,他做出了许多他以前都不敢想的事,学到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吃饭是不愁的,闹推已经想好了,小镇里吃饭一天,两个人也就50块,800块能吃16天,没钱了就去找磷蓉他们要。为了这事,舍弃脸皮也是值得的。
在这里的日子,让鹊姨这个年轻又有些迟钝的酒馆小老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敢在死人堆里睡觉,敢去摸任何脏东西,他练就了一双解剖刀般的眼睛,一般人被他盯得心里发毛,好像自己全身都被看透了一般。不知不觉他已经凭气质收获了一些敬畏,这让他对未来顿时充满希望,感觉在死人堆里打滚不是无用功了。
……
厣撂她们在林边草地上训练。这里虽然偶尔有人经过,但是至少不会有人被她们初期低劣的表演打扰。新买的乐器,一开始都玩不熟,各种难听。还要一边唱歌。后勤都交给了翟痰,他要做的就是精打细算每一笔钱。还好厣撂有神奇的仙灵叶片,一片管三天,吃饭不是问题。
最近她们注意到,经常有一个中年大叔在这里看她们排练。说实话,并不好听,各种犯错各种出丑,但这并不妨碍那位大叔的兴趣。终于,在一次中场休息时,大叔上前来:“你们是在准备一场演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