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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谢云持想,他大抵是个很骄傲的人。
他总在被无数的人夸容貌出色,成绩优秀,懂事礼貌。
林林总总,该是个传说中“别人家的孩子”吧。
所以一路骄傲如此,他自觉未来也有更高的天空值得去翱翔。
哪怕父亲病重,本就算不上多么富裕的家庭,更是一瞬间如同擎天支柱倒下,十四岁的他被迫要多做一些兼职来支撑起这个家时,谢云持也是骄傲的。
第一场手术就花光了父亲给他攒的学费,而那个时候的他刚刚拿到中考的成绩单,全市第一。
谢云持有听见过病房的护士们私下议论,说那个长得好好看的中考状元,怎么会有个如此清贫的家庭。
可惜了。
更可惜的是,这个病也只是花钱吊命而已,大概率也只是白花钱。
父亲躺在病床上几度垂泪。
多年操劳,父亲的手早就粗糙不堪。
谢云持送完早晨的报纸、买了早饭过来,还没推开病房的门,就看见父亲那双手紧紧地握着母亲白嫩的双手。
他顿住脚步,听他们说话。
父亲叹了口气,“芝芝啊,你嫁给我这么多年,到底还是让你受苦了啊。
我当初娶你的时候还跟你说,一定能让你幸福的,结果现在……”
沈芝拍了拍他的手,示意他不要多想:“我这么多年已经很幸福了,你这都说的什么话,而且总会有希望的,你看云持现在也比以前更懂事了。”
父亲似乎并没有被她安慰到,提起儿子的名字,他反而更加失落了几分:“云持都是被我耽搁了啊,要不是我这病……他那么争气,都考了全市第一了……”
谢云持低了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脚尖,又抿起唇角,笑出来个一贯的弧度。
他其实从不觉得自己被耽误了,父亲在他心里,是个很伟大很伟大的人。
正准备推开病房门进去的时候,谢云持又听见父亲犹豫着开了口:“其实你们不用安慰我,我也知道我这个病情啊……大概是好不了了。
第一场手术家里的积蓄就花光了吧,再这样下去云持该怎么办?”
沈芝张了张嘴,打算说什么,却被他笑了笑拦了下来。
谢云持听见父亲说:“要不然……就别治了吧。”
谢云持心猛地一坠,从未有过的惶恐和害怕在这一刻,淋漓尽致。
他推开门走了进去。
父母似乎没料到他突然进来,都是一愣。
谢云持抿了抿唇,语气温和,却又很坚定:“爸,你如果不治的话,我就不读书了。”
“你这孩子……”父亲皱起眉,似乎想说什么,最后却又化成了一声浓郁得化不开的叹息。
谢云持从不觉得父亲是负担。
父亲在,他才觉得有希望。
病情稳定了一个多月,父亲却突然又病重,紧急需要第二场手术。
沈芝把能借的亲戚都借了个遍,开手术前却还是差了一笔。
谢云持咬着牙站在缴费处,把那些钱数了一遍又一遍,在脑子里想尽了一切可以尽快来钱的方法。
他甚至想,不然就去给医生跪下,求他给父亲先做手术,他一定会把钱尽快补齐的。
沈芝在窗口那里暗暗抹泪,问工作人员可不可以先缓缓。
工作人员也叹了口气,却听见一个女孩子脆生生的声音,带着甜意,问:“阿姨,你是急需要用钱做手术吗?”
谢云持站在墙角处,向声音来源处看了过去。
是个年纪大约和他差不多大的女生,穿着一条浅蓝色的裙子,瘦瘦的,头发很长。
哪怕只看得见背影,也依然能看出来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穿的衣服也一看就是昂贵的。
沈芝擦了擦眼泪,强露出个笑容来:“是啊,你有什么事吗?”
女孩子歪了歪头,在自己背着的小包包里翻了一会儿,拿出来一张银行卡,递过去:“阿姨,这是我自己的小金库,里面有不少钱,你先拿去用吧,救人要紧。”
沈芝连连摆手:“这怎么行,我怎么能收你的钱,况且,这是你爸爸妈妈的钱吧?”
“没关系的阿姨,”女孩子声音依旧有些甜,强行把那张卡塞进了沈芝手里,“这是我自己的零花钱,你放心用。
而且就算是我妈妈在这里,她也肯定会帮你的。”
她顿了顿,“要不我留个电话吧,阿姨你到时候可以电话联系我,我叫纪明月,纪律的纪,我本将心向明月的明月。”
女孩子跑开的时候,谢云持终于看见了她的正脸。
果然很漂亮,肌肤胜雪,眼睫纤长,笑起来的时候像是天上的明月,温暖又柔软。
谢云持那一秒在想,为什么会有人这么傻,竟然这么随意地就把自己的钱拿去给别人用。
对啊。
不会有人这么傻。
……所以那肯定是天使。
第二场手术很成功,父亲转危为安,沈芝和谢云持都松了一口气。
谢云持又多打了一份工,想着早日把钱还给那个女孩子。
她叫,纪明月。
我本将心向明月的,明月。
再看见她,是在端市一中开学的那天。
她穿着一中的校服,跟那天看起来不太一样,但谢云持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来。
女孩子懒懒散散地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困顿不已地打着哈欠,像是没睡醒一样。
但依旧是漂亮的,她甚至只是在自行车后座上坐着,周围就有不少人在明里暗里地看她。
可她却对这些视线毫无反应,只不过与其说是没注意到这些视线,大概率应该是因为早已经习惯了吧。
自行车经过他身边的时候,谢云持看见纪明月拽了拽前面骑车的男生,语气散漫,但仍旧能听出来那天的甜味,她说:“裴献,有巧克力吗,我好饿。”
前座的那个男生一边唠唠叨叨地说“让你吃早饭你不吃,现在饿了吧”,一边从口袋里拿出来一块巧克力递给女孩子。
谢云持抿了抿唇,觉得心里有些不舒服。
他又忍不住想,如果女孩子拽拽自己的衣服,问自己要巧克力的话,他会给她吗?
……给。
再穷都买。
吃不起饭也想给她买。
他被自己这突然冒出来的念头给吓了一大跳。
除了那天的事情之外,他明明和这个女生再无别的缘故,甚至对方根本就不认识自己。
短暂的惊讶过后,谢云持又很快地接受了自己的这个想法。
他想,他大概对这个女孩子的感情是特别的吧。
可特别归特别,他自己的处境尚且不明朗,这个女孩子一看便是从小锦衣玉食的,跟自己相仿的年纪,却轻而易举地就拿出来那么大一笔钱,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她男朋友看起来也是和她从同一个环境里长大的,他们才是一个世界的人。
他们这样便挺幸福的吧。
谢云持抿去心头复杂的情感,敛去眸子里的神色,朝着自己的教室走去。
但宿命这种事情,从来都不是想避开就能避开的。
就好像谢云持总觉得,纪明月这般自由如意的人,大概对自己有一种天生的吸引力。
见一面就再也忘不掉,见两面便如鲠在心间,见三面轻易入梦,再见……
就得花一辈子的时间,去追逐这个梦想了。
高一的时候很巧合,纪明月就在自己隔壁班。
她有不少朋友,几个人经常在一起打闹,其中便有那个叫“裴献”的男生。
他们有时候一起经过他们教室窗前,那个女孩子似乎总是没精打采的困顿模样,像永远睡不醒一样。
有时候走着走着还会“嘭”地就撞到前面的人,她那个朋友一脸无语:“猫猫你到底能不能好好走路,你昨晚做贼去了吗,天天早上迟到还这么困!”
女孩子揉揉眼,继续嘟囔:“裴献我要吃鸡腿!”
“好好好,我的纪大小姐,鸡腿鸡腿。”
谢云持忍不住扬了扬唇角,只觉得她可爱得不行。
又能吃又能睡的,小名还叫“猫猫”,唔,猫猫可以吃巧克力吃鸡腿吗。
笑完又有些酸涩起来。
班里有人来问他题,注意到他的目光,问他:“你在看什么?”
谢云持摇了摇头,收回视线,拿过题目,顺口回答:“看一只猫。”
两个班是一个物理老师,物理老师经常布置课堂测验,让两个班的学生交换批改。
谢云持使了些方法,拿到了纪明月的卷子。
她的字迹很清秀漂亮,只是写着写着就能察觉出来她大概快睡着了,字迹开始扭七扭八,然后猛地清醒过来,字迹又规矩漂亮起来。
如此循环往复,谢云持只觉得一阵好笑。
更好笑的是,她并没有做大题,反而是画了一支玫瑰花。
嗯,她还挺有绘画天赋的,只是花瓣的形状画得有些错误。
他一一批改回去,后来便看见她光顾了自己在做兼职的那家花店。
纪明月靠近自己的时候,谢云持感觉自己的心脏跳得前所未有的快,像是生病了一样。
但又很快乐,生病也快乐。
他借着“买一送一”的借口,送了一支花给她。
看着纪明月离开,谢云持只觉得这支价格不菲的玫瑰花,好像送得很值得。
花光这周的吃饭钱也值得,她收了呢。
后来,再听说裴献和她只是青梅竹马,并不是男女朋友。
谢云持只觉得自己的喜欢再也不可抑制。
好像那个贫乏到没什么可说的高中年代,也全因为“纪明月”这三个字,而显得无比生动了起来。
他经常在梦里见到那个美丽的少女。
她通常是赤裸着的,带着他最喜欢的那个笑容,走到他身旁,声音又柔又甜,问:“谢云持,你喜欢我吗?”
他的心脏简直快要跳出来。
女孩子越靠越近,声音愈发勾人起来,尾音微微上扬,像是一把钩子:“你喜欢我对吗?
哦,你不止喜欢我,你还想睡我。”
谢云持咽动了一下喉咙。
少女媚眼如丝:“你不说话是吗?
那我就走了。”
说完,她果真不带一丝留恋地便打算离开。
谢云持蓦地拽住她纤细的手腕,仿佛认输了一般:“不要走!”
少女看他一眼。
他点头:“我喜欢你,我也想……睡你。”
少女这才又笑了起来,靠在他身上,问:“那你怎么不动?”
……
一夜到天明,猛地睁开眼清醒过来,谢云持轻喘着却发现,那只是一场梦。
他根本不曾拥有她。
后来就似乎真的成了心结。
每次作为年级第一在台上发言,稍微一留意便看到正盯着他看的纪明月,谢云持就愈发觉得自己一定要拿到所有的第一名;在篮球场上注意到也在人群里的女孩子,谢云持就连投三分球都觉得轻而易举起来;在医院、打工的店里和学校之间疲于奔命,可只要一看见她,就又觉得瞬间电量满格。
是写过一封情书的,哪怕没有得到任何回复,可那些隐秘的快乐就足够支撑他很久很久了。
久到哪怕她在国外读大学的那些年里,他每每觉得压力大到无法呼吸,便想去看一看她。
父亲去世之间的所有医疗费,早已让家里困顿不堪。
谢云持一边努力还债,一边竭尽所能地想方设法去买一张机票,去看她一眼。
写邮件也是快乐的。
明知道她不可能看见,可是每天写“纪明月:今天……”的那一刹那,她如同正坐在自己身旁,听他讲今天发生的事情。
所以,就连无数次敲开那扇门,却发现是陌生的外国人而不是她时,也是快乐的。
她总归是在这个城市。
他跟她呼吸着同一片空气,可能刚刚他走过的地方,她也来过。
谢云持每次都带着笑:“你好,我叫谢云持,请问你有见过一个叫‘纪明月’的女生吗?”
那对夫妇一如既往地摇头,又不忘劝他:“你已经来了很多次了,每次都找不到她,不如别坚持了,就放弃吧。”
他敛去眼里的失落,摇了摇头。
那怎么能叫“坚持”呢?
坚持这个词,说的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对纪明月,他从来都不是坚持。
那叫天生如此。
十年间好像也发生了很多很多事情。
他陪着母亲进了时家,困顿的家庭更是一夜之间变化巨大,母亲成了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太太,而他也终于不用吃那些自己厌恶的菜,不用因为一张机票而穷困潦倒。
有了亲生父亲,也有了亲妹妹,甚至连自己的前途都顷刻间安排妥当。
他也再没有见过她。
谢云持进了君耀之后,工作日益忙碌起来,常常忙到没有时间去胡思乱想。
可只要一得了闲暇,他闭上眼睛,就会想,纪明月现在怎么样了,过得好吗,生活顺利吗,有喜欢过别人吗。
看她一眼竟成了谢云持最大的执念,哦不,应该是最大的期待。
支撑着他走过无数艰难的时刻,抬头依旧能满怀希望,笑着去拼搏努力。
直到,妹妹看见了纪明月。
沙漠里的人猛地看见水,第一反应该是想,那是海市蜃楼吗?
但就算是又如何呢,就算那是海市蜃楼,不照样会扑上去,看看那会不会拯救自己吗。
而后,他便看见了那个穿着伴娘服,偷偷摸摸啃馒头的纪明月。
比十年前漂亮了很多很多,但又好像什么都没有改变。
他在参加婚礼前想,我只看你一眼。
你过得潇洒快乐,如意美满,我便如愿了。
可又不够如愿。
他想得到她,拥有她一辈子。
傅思远说,谢云持,我从没见过有哪个人恋爱得如你这般辛苦。
谢云持笑了笑,反问:“苦吗?”
傅思远瞠目结舌:“还不够苦吗?”
谢云持摇头。
他从来不觉得苦。
他只觉得,“纪明月”这三个字,才是他少年时期所有的糖。
甜到那个困顿的年代里,也——
全都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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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羡慕星星能活在远方,
可更想能在你的身旁。
——《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