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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6章 轮回做盗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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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这个必要吗?”

    出乎我的意料,武捕头居然没有生气,而是朝我靠近一步,附在我的耳边小声说:“你的功夫我早就知道了,走个过场,让县令大人看看眼界算了,另外啊,以后人多的时候,不要用过这种口气给我说话。”

    说罢转身宣布:“现在上场的是6号选手,闵慧茅……”

    台下居然想起一片掌声,还有女子的尖叫声。

    我突然感觉自己不是来比武的,而是来开演唱会的。

    层层选拔,初赛复赛决赛,我点到为止地打倒了7名选手,顺理成章地成了男一号捕快。

    但是我就没有搞懂,武捕头怎么知道我的功夫呢?

    莫非,他也是1990年从林阳穿越过来的人?

    就算是,我在林阳并不出名啊,我只是一个民间端公。

    之后我就住在了县衙捕快公寓里,算是有了一个家。

    这天,弟兄们都上街巡逻去了,我却躺在床上独自郁闷。

    一转眼已经过了十六年,我被三个女人爱过,但是我都不爱她们。虽然她们也婉约也漂亮,但是对话艰难,上床的时候真的就像当初我想像的那样:相公,休息嘛……

    实在别扭,再这样搞下去,我的下面快要不争气了。

    我的心里还装着王筱雪。

    筱雪啊,你要是也穿越过来了,多好!

    再穿越回去,已经是三十七岁的人了。

    宝哥想必已经不在人世了……

    唉!

    莫非我就要在这里终老吗?

    这十六年,我老妈可曾想念过我?

    杨梓杨楠,她们又是怎么熬过来的?

    师父啊,你不是通灵的吗?赶紧托个梦来,我该如何转回去1990年?不不不,应该是006年了。

    一阵吵闹声将我惊醒,赶紧跑到大街上来,却发现眼前的巷道里,很多人提着刀剑棍棒奔了进去。

    一问,原来是有人发现了打劫金铺的悍匪。

    “我刚看见的,抱着一堆金元宝钻进巷子里去了。也不知道是那家金铺遭殃了。”

    附近几个金铺的老板面面相觑,突然不约而同地说:“可能是我家被抢劫了。”

    不管是谁家被抢,这事在青峰城都是大事,不要说是“一堆金元宝”,就是一根针被偷了,民众对盗贼都是同仇敌忾。

    十六年的捕快生涯,我们做的其实都是居委会大妈干的活儿,协调一下东家长西家短的琐事,我就没有接到过一起关于盗窃的报案,更不要说是打劫金铺的大案要案了。

    “打死他,打死他……”

    愤怒的喊上淹没了巷道。

    “闵捕快来了。”

    我一出现,高大的个头就引起人们的注意。

    其实当年我在比武场上就已经成了青峰城的名人。

    “闵捕快来了。”

    “闵捕快来了。”

    我的出现让那名盗贼很没有面子,人们纷纷把目光聚焦到我的身上,少男少女们仿佛看到了周杰伦。

    我一路微笑点头,穿过人墙走进巷道,抬眼望去,那个劫匪穿着奇怪的服装,将一顶宽大的草帽挡在脸上,怀里抱着几个金元宝,正呼呼大睡。

    咦,太不给面子了吧?

    我正准备抬脚去踢盗贼,看着他这身奇怪的打扮,想了想,就弯腰去揭开他的草帽。

    盗贼却在这个时候醒过来了。

    “慧……”

    “大胆盗贼,还不束手受擒。”

    我心跳加速,一爪将帽子遮住盗贼的脸,一手锁住他的喉咙,他只有张大大嘴巴喘气的份儿,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

    人群中又发出一阵掌声和尖叫声,就像当初我打败7名选手的场景那样。

    一招制敌,很快就惊动了武捕头和李县令,急忙召见。

    “禀县令,蒙面盗贼被擒获之后自知罪孽深重,已在县牢里畏罪自杀了。”

    我战战兢兢地说,没有一个句口供就将盗贼定罪,而且还让其自杀了,这在1990年或者006年是绝对说不过去的。

    李县令笑而不语,我猜不透他的心思,急忙补充道:“慧茅后来也核对了,所有的金铺其实都没有遭遇打劫,那盗贼的十二个金元宝,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抢来的,已经全部充公了。”

    “很好,大快人心啊。”

    李县令原本很是生气,现在却变成兴奋了:“想我青峰城,数千年来未出现此等伤风败俗之事,如今却盗贼猖獗,好在闵捕快刀快手快,创下了一招制敌的美谈,也从此震慑了偷盗之鼠辈,快哉快哉!”

    这牛B吹大了吧,数千年未出现伤风败俗之事?彭家草菅人命的事情才发生几年?你李县令家的公子夺人之妻,算不算伤风败俗?还有县牢里冤死的那些人……

    这青峰城,本来就是一个社会。

    一旁的武捕头悄悄朝我抛来了一个媚眼,恶心死。

    这厮儿胡子拉碴的,就算有那个爱好,莫非要我当女角?

    滚!

    一只蚊子粘在我的嘴皮上,我趁机把脑袋歪向武捕头呸了几声,他居然没有生气。

    心里虽然有气,嘴上却像是抹了蜜:“擒拿盗贼,原本就是我们捕快的天职,感谢县令栽培,慧茅所取得的成绩,都是县令领导有方,捕头带领有方。”

    李县令蹙着眉头,仔细咀嚼了一番才听懂我的话,立即就眉开眼笑地说:“哪里哪里,闵捕快年少有为,乃我青峰城之大幸,华夏国之大幸也。”

    这牛B又吹大了。

    我一个小小的捕快,顶齐天就能保护这青峰城一亩三分地的安宁,居然上升到华夏国之大幸。

    华夏国的大幸在于彭弶彧。

    此人虽然行事歹毒,草菅人命,不过心思缜密,而且还有着英雄情结。

    就凭着他对“敌人”文三笑说的那句话,“我们原本是可以做朋友的”,说明他还是有是非观念的。

    只是他现在处境艰难,形势所迫,才用自己的女儿换来一个商会会长的职位,为的却是国家大事。

    也只有这样把国事看得比亲情还重的“硬汉”,才可能做了得了皇帝。

    不管怎么说,他毕竟是华夏国的皇子转世,他毕竟爱着他的国家,并不懈地为之努力奋斗着。

    倘若他来当皇帝,无论从那个角度来说,华夏国都会比现在强。毕竟现在的华夏国,已经被魔族掌控着,有着的只是一个虚壳。

    这李县令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逍遥自在,他究竟是谁的人?华夏国的遗老,还是魔族的奸细呢?

    不好说。

    我吩咐弟兄们草草掩埋了盗贼的尸体,然后来到西岳峰下的山洞里。

    西岳峰距离青峰城,也就二十里路。

    距离彭弶彧家要近一些,只有十八里。

    “哥,我的那些金元宝呢?”

    我狠狠地朝那盗贼骂了一句:“闭嘴,没死算你命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