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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酒香

作者:磨石之隧飘风之还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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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庄里的人路过丰收金黄的田地时,忍不住流露出尊敬的神色。

    姚重华不知在路氏经历几个春秋了。

    路氏知道姚重华一直没有衰老,询问他原因,被姚重华以沉默回绝了。

    为了不引起世俗的惊诧,路氏特意每隔三十年替他重新开设新的户籍,原本的旧籍便注销了。

    姚重华的箱子里还保存着他使用过的不同籍册,算是对他悠长岁月的记录。

    “大小姐又在酿造杜康酒了。”

    “上次造了好多白曲和红曲,我特地跟小姐讨了些来。”

    他们站在酒厂外,已经能闻到杜康酒开坛后飘逸的酒香了。

    十里八乡谁不知道路氏大小姐酿酒的好手艺啊。

    路氏有好几个旁支,主家和旁支往来紧密,大家住得也近。

    上面提到的大小姐就是路氏这代主家的老大,一个从小就痴迷酿酒的女孩子。

    路氏酒厂在她手上发扬光大。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一个面容温婉阳光的女孩,卷着袖子,在酒坛里舀了小半碗杜康酒,浅尝一口,发出了一声喟叹。

    她从亲自做成酒曲开始,就想好了将来的酒的名字,就是杜康酒。

    风汐不是没有出现过为酒取名杜康的,但是路氏杜康酒最负盛名。

    “把这些出坛的酒均分给外面来捧场的农户。”路小姐笑得爽朗,吩咐工人做事。

    工人笑着点头,“是的,小姐。”

    路小姐虽然是好酒之人,但也是贤惠持家,甚得路氏长辈喜欢。

    手里捧着装好的一壶杜康,走在隔壁农庄的路上。路小姐心里竟然有一丝忐忑。

    路氏的农庄每个都占地甚广,光是来往各农庄,都要走上半日。

    风汐的人都会戏谑路氏是个“大地主”,确实不假。

    虽然比书里记的其他世界的地主有良心得多,但是地占的一点不少。

    记得小的时候,跟着父亲去隔壁农庄,那是第一次见到姚重华。

    “叫姚叔叔。”

    “姚叔叔。”

    想起儿时对姚重华的尊敬,路小姐的嘴角就不自觉地带着笑。

    她知道姚重华一直在路氏种地,是路氏最勤快最技艺高超的农民。

    一个农民竟然用技艺高超来形容,想想有点逗趣。

    周围的农户都一致承认姚重华是天生的好农民,他种的地没有收成不好的,他种什么,什么就长得好。

    握紧手里的杜康,酿酒的酒曲都是选用姚重华收获的作物制成,选来选去,没有人的粮食质量比得上他。

    这个人,为什么一直都是一个人呢?

    想起田地里专心干活的姚重华,她心里就暖暖的。

    随着成年礼以后,路小姐已经确认了一件事,她恋慕姚重华,由来已久。

    “姚叔叔,这是我新酿好的杜康,送你一壶。”

    “小姐客气了。”

    姚重华摸摸手上的泥土,小心地接过杜康,看着路小姐的眼睛,笑得憨厚。

    她越来越像娘子了。

    姚重华从路小姐开始长成大人模样开始就发现了一件事,她很像自己的故去久远的娘子。

    娘子的脸已经在脑中模糊了,但是那种感觉却永远不会忘记。

    特别是有一次,和路小姐在杨柳河边偶遇,聊了几句,夕阳照在两人身上,杨柳枝条轻拂,路小姐将发丝拢在耳后,熟悉的感觉冲击着姚重华的意志,他微微皱紧了眉头。

    太像了!

    姚重华时有耳闻路小姐的能干懂事,还有她的礼貌宽和,似乎都在证明她和娘子的一致性。

    有意识的,姚重华和路小姐保持着叔侄之间的距离。

    岁月早已让姚重华习得稳重的真谛,他不是当年那个青涩的男子,虽然面容还是青年人的状态,心却稳重笃定。

    娘子终有一天会归来,姚重华等着那个时刻的到来。

    但是不会是以这种情形。

    他不想骗取一个人事不知的少女的芳心,最后再舍弃她。

    那对她不公,对娘子不公。

    神明说过娘子是风汐的大地神女,那一定非同一般。

    他如今还只是一个不老的男人,怎么配得上大地神女,还需多多努力。

    两人齐头并进,终有相会的一刻。

    路小姐看着憨厚笑看着自己的姚重华,心里有些躁动。

    似乎两人之间不该这么拘谨,可是偏偏相处时谁都没有轻慢对方。

    不仅仅是辈分摆在那,还有一种自尊的较量。

    路小姐自知自己很优秀,但在姚重华面前总是感觉黯然失色,甚至有些渺小卑微。

    明明姚重华待她亲切尊重,她还是觉得有些疏离。

    一种无望的惆怅竟然弥漫在心田。

    “我先走了。”

    “好。路上小心。”

    回去的时候,路小姐搭了农户的马车。

    路氏这边都是用马车作为交通工具,就算到了末世,有了汽车,路氏也很少用,觉得尾气对空气不好。

    农户问:“小姐来这是有事吗?”

    “就是给姚叔叔送些酒。”

    “重华有福气,还能让小姐亲自送酒给他。”

    “多亏了姚叔叔的粮食,我的酒曲才制得这么好,应该的。”

    “重华确实很会种粮食。现在女孩子已经不欣赏这种一心干庄稼活的男人了。都是寻医者、士子、兵士什么的,连商人都开始吃香了。”

    “他们心思活络,能逗女孩子开心吧。”

    “我就觉得重华是一等一的好男子。”

    “姚叔叔确实很好。”

    农户抽打马儿,笑得明朗。

    路小姐在车里也忍不住笑了。

    这个人啊,好归好,就是呆的很。

    过了年,父母就开始给路小姐物色对象了。

    各路世家公子,才子英杰,都挑花了眼。

    路小姐挑了个农学和经济学大家,全是为路氏未来发展考量。

    父亲还问过她:“你喜欢这个男孩吗?”

    “当然喜欢。”

    “你挑的太适合路氏了,爸爸还怕你是为了路氏挑的。”

    “其他世家小姐都要顾虑家族发展,挑选最合适的。怎么到了我这,要求就变了呢?”路小姐故意逗父亲。

    父亲脸上现出苦涩,“爸爸舍不得。这个路氏那么多好儿孙,未必要你扛起家主重任。真要比起整个家族,爸爸更希望你幸福。罢了,只要你想清楚就行。”

    “我想清楚了。”路小姐轻柔但坚定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