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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宋简初都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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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后,常勇宏带着卢军浩过来,发现小麦已经长出一小节了。

    “这速度确实快。”

    这次,卢军浩开始上手,宋简初在一旁负责指导。

    常勇宏也跟着学习。

    这段时间,常勇宏手上进行的实验,都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这可多亏了宋简初的帮忙。

    他这段时间还整理了不少资料和心得,同时根据取得的紧张,写了几篇论文,已经寄了回去。

    并且还写了一封信寄到京市,也不知道他的想法,能不能实现。

    转眼间,一周过去了。

    麦苗移植到了试验田。

    这次用的宋简初培育出来的新型麦种,从各方面数据来说,新型麦种都要比之前的旧小麦麦种优秀很多。

    不管是抗病性,又或者产量。

    就是不知道,新型麦种的产量可以达到多少。

    宋简初也关心产量的问题,但是也不担心。

    眼看着已经过去两个多月,按照时间来算,常勇宏还有半个多月的时间,就要离开清水村了。

    一组这边的麦苗已经抽黄,在常勇宏离开之前,就能看到收成。

    这一个过程,不管是林泽辉和吴秀秀,还是李大江和牛二力,他们都学习到了很多。

    他们理解科学种田的理念,也学到了如何更好照顾庄稼。

    就连苏启阳,现在也是振振有词,问他点东西,他也能回答上来几句。

    林华江却一脸惆怅。

    眼看着常勇宏和卢军浩就要离开,他连个留人的办法都没想到。

    刚开始,林华江是希望常勇宏看上林泽辉,即使常勇宏不留在清水村,也能把林泽辉带在身边。

    后来他发现,常勇宏对待林泽辉的态度一般,并没有非常欣赏的意思。

    让林泽辉留下常勇宏的法子是行不通了。

    别的法子他是一点没有。

    大队长的脸色,一天比一天阴沉。

    偏偏在这个时候,陈玉兰已经在和吴母商量结婚的事情了。

    两个孩子订了一段时间了。

    再加上吴秀秀是个嘴巴甜的,每天哄着陈玉兰,将人哄得眉开眼笑。

    有陈玉兰的认可,结婚的日子也订下了,就在十月底,正好地里的庄稼也全部收完了。

    是结婚的好日子。

    陈玉兰跟林华江商量这件事的时候,已经做好了吵架的准备。

    自从林泽辉和吴秀秀订婚以后,林华江的态度就冷淡了不少,在家里也不说话。

    这次,她又自作主张的给儿子订下结婚的日子。

    林华江肯定不高兴。

    不过不管林华江高不高兴,陈玉兰的想法不会变。

    不管怎么说,宋简初休想进她的家门。

    然而,林华江并没有说什么,他沉默了片刻,这才点点头。

    “知道了。”

    虽然订婚的事情林华江非常生气,可事情已经走到这一步,也无路可退了。

    正好,他可以用结婚的事情,让常勇宏多停留一些时日。

    大队长这么想着,紧绷的表情也跟着松动一些。

    陈玉兰见了,还以为是林华江接受了吴秀秀,当下笑着开口:“秀秀这孩子乖巧听话,儿子娶了她不会有错的。”

    林华江刚刚松开的眉头,因为陈玉兰这句话,立刻皱到一起去了。

    他深深看了一眼媳妇。

    “只要你以后不会后悔就行。”

    陈玉兰一脸自得:“我怎么可能会后悔。”

    她亲自挑选的儿媳妇,能有什么好后悔的,她儿子以后不知道过得有多好。

    至于宁静,可就不知道在哪里受苦呢!

    想到这里,她更加确定,不让儿子娶宋简初是非常对的选择。

    林华江没有再说什么,反正在这件事上,陈玉兰就跟神经病一样,听不进去别人说什么。

    再加上林泽辉自己也愿意,他还有什么好说的。

    要是儿子能听他的,他还能帮着谋划一下。

    林泽辉自己选择了吴秀秀,搂抱在一起被人发现三次,他这个父亲该做的都做了。

    最后没有用,他也尽力了。

    至于现在,他也想开了,儿孙自有儿孙福,该他的跑不了,不该他的,他根本抓不住。

    陈玉兰见林华江难得没有因为吴秀秀的事情,当天晚上做了一桌子的饭菜。

    此时的宋简初,已经把精神力升到了五级。

    只是升六级的时候,遇到了马航。

    嗜血魔王勤勤恳恳打怪,现在也不过才升到七级,他遇到那么多丧尸,就遇到了一只有精神力的丧尸。

    这丧尸是个胆小鬼,他还没有上前,那丧尸提前用精神力察觉到他的存在,提前溜走了。

    任凭他的速度再快,想要靠着速度去追一个精神力的六级丧尸,也是非常难得。

    宋简初闻言跟系统花费五千积分,兑换了隐藏所有气息的药水,涂抹在身上,精神力丧尸就不会察觉到了。

    她昨天把东西给了嗜血魔王,现在也不知道有没有把丧尸抓住。

    宋简初想着这件事,往回头,迎面就看到林婶子走了过来。

    宋简初看到林婶子,转头就要走。

    林婶子却快走两步追了上来。

    “你这丫头,看到我就跑。”

    宋简初一脸无奈:“林婶子,只要你不送我东西,我看见您就不跑了。”

    不送东西,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林婶子过来,就是专门给宋简初送东西的。

    她笑着将刚刚做好的红糖馒头塞给宋简初。

    “你这丫头,就知道跟婶子见外,婶子刚做好的红糖馒头,给你带回去尝尝。”

    说完,根本就不给宋简初拒绝的机会,就走了。

    宋简初可算是知道李福明给秦野送东西报恩的基因是哪里来的了。

    这不就是林婶子遗传的吗?

    就因为宋简初让李福明每天去她那里扎马步,一天两个小时,李福明不仅瘦了,人也精神了。

    现在干活,也能拿十工分了,平时生病都少了。

    林婶子知道是宋简初让自家儿子扎马步的,这就开始送东西了。

    不管家里做了什么好吃的,都要给宋简初送一份。

    每次都不允许拒绝,时间久了,宋简初也不好意思了。

    除了一开始看着李福明,纠正一下他的姿势,后面李福明也习惯了,自己就会了。

    可林婶子每次都送东西,宋简初实在是不能再要了。

    害的她这段时间看到林婶子过来,就远远的躲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