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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学同学王亦凡,大二的恋爱事迹广为流传。
他猛烈地喜欢低一届的学妹,身为旷课霸王,居然连陪女生上通宵自习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都干得出来。
当然,能到达这个地步的男生不在少数,让王亦凡称雄的是另外一件。
我记忆犹新,2001年12月平安夜,王亦凡在宿舍仔细擦抹首饰盒。里面装着他花三千多元买来的戒指,这里包含了多少伙食费和家教费,对于月生活费四百的他来说,应该历经了千辛万苦。
然后晚上,他脚步轻快地去献宝。
直到熄灯后他才回宿舍,脸色红润。大家憋着劲儿不问他,打呼打得一个比一个响亮。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终于出声:“小茜说,这是她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妈蛋。像我这样的穷逼大学生,当天只送了个水杯给女生,四十五块。他娘的。你送三千多的戒指,能不好吗?所以大家开始真的打呼。
第二天,王亦凡破天荒一大早地去图书馆复习。
中午回来,他脸色苍白,嘴唇颤抖地说:“我找不到小茜。”
室友打趣:“我靠,不会携款逃跑了吧?”
王亦凡不停打电话,小茜的室友永远回复,她不在宿舍。
最后,我假装是学校老师,打过去问。她室友惊奇地说:“老师,你不知道小茜去国外读书了吗?”我大惊失色:“什么时候?”她室友说:“今天早上的班机呀!”我说:“她不是谈了个男朋友吗?”室友咯咯笑:“哪儿跟哪儿啊,追她的不止一个,索性飞走才好呢,省心。”
宿舍一阵沉默,大家都在克制跳八字舞的冲动。
当然还是要安慰他的:哈哈哈哈这种贱货不要也罢哈哈哈哈可惜了三千多块哈哈哈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