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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救助更多的人,队长贝克特带着其他几个骑士驾马驶往战场的其他地方去救人。
他们沿途一边尽量救助那些被蛮族士兵追杀的人一边大叫:“你们快往前面跑,往前面跑!”
很多听到这些话的贵族立刻往车队的前方跑去。
看到不少人往前面跑,在从众心理的作用下,越来越多原本四处逃散的贵族也都改为一起往前面跑。
看到贵族们想跑,那些蛮族士兵马上一边大叫着意义不明的话一边从后面凶狠地追杀。
而骑士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去利用马匹的机动性去掩护那些逃走的人。
但即使是这样,被杀死的贵族人数仍然不断地增加。
直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将近三分之一的贵族被蛮族士兵杀死了。他们多半是在蛮族士兵刚刚从山上冲下来之后没多久被杀的。如果那时骑士们能够早一点赶到现场的话,可能死伤的人数会减少很多,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就在这时,战局再次发生了剧烈的变化,一个骑士所骑的战马突然发生了一下痛苦的嘶鸣,紧接着整匹马就这样倒了下来。
战马倒地后,坐在上面的骑士当然无法幸免,也跟着倒在了地上。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那匹战马会这样?
但很快地,当另一个骑士所骑的战马突然在大声嘶鸣的同时人立而起的时候,很多骑士都知道原因了。
原来,那匹战马被蛮族士兵用大剑的剑尖狠狠地插进了身体里面而受到了重创。
凡是看到这一幕的骑士都感到无比的愤怒。因为战马对于骑士来说,是最重要也是最宝贵的财产,在骑士道当中,向对手的战马下手是最卑劣无耻的行为。然而,这些蛮族士兵竟然就挑他们的战马下手。
很显然,蛮族士兵已经知道了如何对付马上的骑士。他们不再与骑士硬碰硬,而是从战马的后方或旁边想方设法地用剑尖去刺伤战马。
骑士们所骑的马虽然也有铠甲保护,但是那并不是像骑士身上所穿的板甲,而是较为柔软的锁子甲,这样才能让战马在跑动的时候不会受到影响。
在一般的情况下,用锁子甲来保护战马是足够的,因为锁子甲可以抵挡住一般刀剑的攻击,而且骑士本身也可以保护自己的战马。但是当面对的是多个手持大剑的蛮族士兵围攻时,这就很难说了。
因为蛮族所发明的这种大剑既可以单手使用,也可以用双手来握,而且它同时拥有骑士剑的“突刺”和斩剑的“砍劈”功能,可以说是一种比骑士剑或斩剑都更加适合在战场上使用的剑。
正因为大剑拥有骑士剑的“突刺”功能,假如用双手握住大剑用力去刺的话,锐利的剑尖是可以把锁子甲贯穿的。
不与马上的骑士硬碰碰,而是攻击他们所骑的战马这一招果然很有效,很快地,又有三匹战马被刺伤,骑在马上的骑士也一下子摔了下来。
那些蛮族士兵一看到有骑士摔下马,立刻向他们一拥而上展开围攻。
但还好,每个骑士身上不仅外面穿着坚固无比的板甲,而且里面大多还穿着一层锁子甲,在这两层护甲的保护下,可以让他们在短时间内不会有什么危险。
但这样的铠甲也有一个十分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太过沉重。在马上的骑士也许是最强的冲锋力,但一旦他们下马之后,他们所穿的铠甲就变成了沉重的负担,令他们的动作变得十分的迟缓。
从落马之后被蛮族士兵所围攻着的骑士那边,可以经常听到大剑砍在他们的板甲上所发出的金属碰撞声。
为了救助那些落马的同伴,离他们最近的骑士会立刻怒叫着向围攻落马骑士的蛮族士兵驾马猛冲过去。
但由于蛮族士兵的人数实在太多了,而且此时从后面包抄上来的大批蛮族士兵也加入了战斗,于是与这60多个骑士同时战斗的蛮族士兵,已经一下子增加到三百多人,这个数字已经除去了在之前的战斗当中死伤的蛮族士兵。
60对300,而且对手还是一群骁勇善战的蛮族士兵,这是一场几乎没有任何悬念的战斗。
如果不是骑士们都穿着坚硬的铠甲而且大多还骑在战马上面,此时他们早就被砍成肉酱了。
看到情况如何危急,两队骑士中队的队长都知道再这样下去,只会全军覆没。但是他们却不能在这时候选择撤退,因为一旦他们逃走,那些正向前方逃命的教士和贵族们很可能马上就会被这些蛮族士兵杀死。身为骑士,是不能这样做的。
“第五中队,第六中队,马上退到前面去摆开防守队列掩护其他人逃走,马上执行!”第五中队长的队长杰克突然大声地喝道。
所有听到命令的骑士立刻不再与围在战马四周的蛮族士兵缠斗,而是立刻强行驾马向前方冲去。
由于战马的冲击力势不可挡,那些蛮族士兵只能被迫地把路让开,然后一边大叫着一边在后面紧追不舍。
至于那几个落马的骑士,在其他骑士的帮助下,也顺利地爬上了同伴的马背上一起往前面移动。
就这样,虽然失去了四匹战马,但60个骑士总算是平安无事地一起冲到了车队的前面去。
此时,在车队的正前方,那些逃命的教士和贵族已经有一大半人爬过了堵塞在路中央的几棵大树,正不断地向前面拼命逃跑,只有剩下一部分人还在艰难地越过那些障碍物,其中以老人和妇女居多。
一到达那里之后,第五中队长的队长杰克立刻命令两队的骑士立刻分成前后两列挡在了大树的前面,不让任何蛮族士兵通过。
对于之前已经通过障碍物的十几个蛮族士兵,他们已经顾不上再去追他们了。现在最重要的是挡住最大一批的敌人,这样才能让其他人跑得更远。
这时,第六小队的队长贝克特恰好在人群当中看到了正和家人一起逃跑的布雷恩伯爵,于是他立刻以最大的声量对他说:“布雷恩伯爵,布雷恩伯爵,前面不远应该有条分岔路,请您带着所有人往左边那条路走。只要沿着那条路一直走下去,就会到达一个叫‘韦斯咸’的港口小城市。那里有船可以直达邻国法迪奥,你们到了那里以后,可以经法迪奥直接到达王都。您听到了吗?一定要要往左边那条路走。”
“我知道了。”布雷恩伯爵一边跑一边大声地回应道。
看到要交待的都已经交待清楚了,队长贝克特立刻对所有的骑士大声说:“兄弟们,现在是神对我们最大的考验。我们绝对不能让那些畜生通过这里,就算战斗到最后一个,我们也要坚持下去。身为骑士,就应该为了荣誉而战,你们说呢?”
“为了荣誉而战!”所有的骑士不约而同地齐声大喝,并且同时把手上的长枪高高地举了起来。
似乎是被骑士们的气势所慑,那些追过来的蛮族士兵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然后全都一眨不眨地盯着那60个堵在路中央的骑士。
不,除了那60个骑士之外,还有一个人,一个身上完全没有穿任何铠甲的年轻男子,而且他与其他骑士不同,手上握着的并不是骑士剑,而是一把大剑。
那个人不用说,正是易烙。
他选择留下来战斗,不仅是为夏普和斯特朗这两个损友,更重要的是他心里面很清楚,如果不把这三百多个蛮族士兵拦下来的话,一旦被这些蛮族士兵通过这里,光凭他一个人的力量,是绝对不可能同时保护他的“父亲”菲尔德子爵和诺拉、诺玛两姐妹,还有他一直以来想帮助的佩儿。
只有将这些蛮族士兵拦下来,他所重视的人才有机会活下来。所以,他决定留下来跟这些骑士一起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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