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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不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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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记得我在十七楼最野的战绩,是跟一个南方来的富商喝了十二碗酒,白的,那种一口闷下去要吐三升血的大海碗,我俩跟哥俩好似的对碗吹,愣是喝了十二碗,喝得那人都只揽着我肩膀管我叫大兄弟,在场剩下的几乎所有人都服了。

    我在十七楼那几年,其实也不光是靠着倩姐的帮衬,也有我自己的努力。我总是相信一句话,人还是得有狠劲的,不然的话,一定被人欺负。俗话说的好么,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你最起码得是个硬茬,才能不被人找茬。

    那个富商没有包我,后来他也总是来和我聊天,喝酒,讲故事,除此之外,我们之间便没有别的关系了。我还从来没想过南方人那么能喝,但是那个老板确实是惊到我了。后来他去南方做生意了,再也没回来,我一直还觉得挺可惜的,因为于我而言,他已经不是老板了,而是我的朋友。

    我拿起啤酒罐,坐在床前的地板上,大口大口往嘴里灌着。酒这种东西是绝对不能小口小口喝的,这样越喝你会越觉得难喝,酒要大口大口喝,当然了,我指的是啤酒,大口大口喝,才能比较容易不尝到那个苦味。

    有人说,人伤心的时候,喝酒容易醉。我一点都不同意,我也不是没见过,好几年朋友没见了,突然间聚在一起特别开心的,于是大家就互相灌,结果最后都喝断片了。这是高兴喝酒,不过也很容易醉啊,两杯下去,就说胡话了。

    我把酒罐里剩下的最后那几口酒喝了,便捏扁了扔在了一边。刚才我出去买了不少酒,最起码够今天酩酊大醉一场了。其实我听不明白的,怎么总有人觉得喝酒不醉比较厉害呢?我觉得醉,是一种特别美好的事情,因为,什么时候你能把所有烦心事都忘了?

    只有喝多了的时候。

    大路睡着了,那么小,我却能听到他的呼噜声,有的时候想想,难道不是当一只猫,当一只宠物比较好吗?不管怎么样,还有一个疼你爱你的主人,你的生活,大概也从来都不会涉及到人生如此这般的压力吧?

    这样想想,还真觉得挺丧气,活的还不如只狗、猫。我自嘲地笑了笑,又灌下去了一罐啤酒,手里的易拉罐瞬间空了,我再度把它捏扁,然后扔到了一边。眼前有些迷糊,脑子也晕乎乎的,不过并不困。

    我一般喝醉了会特别困,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特别清醒,属于半夜里瞪着眼珠子能把猫吓一跳的那种。想想那家经济栏目也真是够low的,距离我被夏老爷子软禁,又被放出来都多少天了,他们还循环播放那条新闻?

    不过发布会上的甜甜穿的真漂亮。我想,他们循环播放,大概也是因为这是全市都会关注的一条新闻吧。白家少爷与夏家千金的童话婚礼,这就是王子与公主的故事,多梦幻,肯定能俘获不少小女生的心。

    主持人虽然那么说,那样地揣度,不过那么说只不过是噱头,给那些阴谋家,那些总是抓着别人小尾巴不放的人,毕竟,他们的言论,也算是炒作的有效方式。

    其实,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有一天可以和白夜萧站到一个台子上面去。他和夏甜甜订婚,别人会写童话婚礼,如果是我的话,撑死就能写一个灰姑娘,然后第二天就会蹦出各种负面新闻,我之前在十七楼的事情,一定是他们不会放过的所谓猛料。

    看。人有的时候就是这么悲哀,很多事情都不是自己能选择的,反而受外界影响比较大,比较多。我们两个的身份,就已经决定了,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不可能站到白夜萧身边去,这件事情,实在是太难了。难到,我已经开始犹豫,打算彻底地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