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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有丹橘,经冬犹绿林。
岂伊地气暖,自有岁寒心。
汉兴平三年(公元195年)夏秋之季。讨伐山越的战争开始了,赵云、高顺、张合的三路兵马出了建邺就分开了。理由很简单,目的地不同,但三人并不是把消息给切断了。而是改用了斥候来传递消息,而且孙邵也带着护卫前去丹阳了。凌操的两万丹阳部队,在接到兵部的作战计划后。凌操就派出了一万五千人,向三支部队会合去了。这一万五千人主要的目的就是起到联络和后勤补给。
这样一来,部队虽然分开了。但却仍然能够保持呼应,在有必要时,又可以三路会合成一路。赵云部所围剿泾县,是山越潘临部大本营。潘临部主要居住在天幕山中,那里地形险要,越人数众多,作战力也很强。依山扎寨,是个易守难功的地方。
赵云的兵马因行动迅捷,在部队到达山脚下时,越人才发现,随后山越小部队,迅速的攻击起赵云部队来了。赵云安排弓箭兵做了一次小规模的反击,把山越人给打败了,但也没有攻击了,小赢了一场就安营了。
当晚,山越宗帅潘临,举行了一次会议。号召各部首领集合起来,准备战斗。潘临身材魁梧,一脸胡须,断坐帅椅,显的很是威武。他身边坐着一个女孩,一身短甲,腰垮短刀,把那修长的美腿尽显无疑,长长的头发,在加上那娇美的脸蛋,简直就是一个性感战神。
下面那些小头领可是看的眼都直了,但又要把口水给止住。因为这美女可是他们的公主,潘芸。要是被她看见自己流口水,肯定又要拉出去单挑了。输了的那可是要被折磨的半死,赢的吗?现在整个山寨都还没有,因为潘芸功夫可是很厉害的。
潘临先是狠狠看了一眼那些手下,然后吼道:“你们都干什么用的,官军来到山下了才发现。害我们损失了几百兄弟,真是一群饭桶。”各小头领见潘临发火,都低着头不敢出声。潘临骂了一阵后,松口道:“都给我想想计策,先把各地的民众集合起来,然后在一起前去攻击官军。”
众头领一听,都纷纷说道:“大帅说的有理,小的们这就去传令各部集合,前来会合。”潘临见状,说道:“那你们都下去安排吧!”“慢!”一声娇喝,众人都顺从的停下了脚步。潘芸站起来说道:“传令各部是必要的,当我们也要把部队集合起来,明天先去会会敌将,看看来将是何许人再说。”潘临一听觉的有理,但又疑问的道:“听说现在这扬州官军,打仗勇猛,大将无数,怕是不好对付吧!”这时潘临手下得力大将潘虎站了出来说道:“大帅,明日我就去把敌将脑袋砍下来,为兄弟们报仇。”另一大将潘豹也说道:“虎兄说的对,大帅你放心,看我们兄弟的。”
潘临看起来像个莽汉,但为人却很慎重。潘芸见兄长犹豫,于是说道:“不管怎么样,我们都因该前去见识一下官军厉害,总不能困守山上,那样官军要是困守几个月的话,我们今年的秋收就完了,到时候还怎么过冬啊!”潘临这时也只好说道:“明日前去观看一下,先了解敌情,然后会合各部在打。”
翌日午时,赵云部休整了一夜,再加上昨日的小胜,士兵们士气旺盛,人人磨拳擦掌,准备再立新功。”几位千夫长也到赵云营寨要求出战,赵云先笑了笑说道:“你们不要急,再等等,我料午后敌人必会下山搦战。”众人听后,都半信半疑的出去了。
午后刚过,潘芸就带着三千越兵下山了。今天的潘芸头带一兽形头盔,身上同样是一身精致的短甲,但上身也露了很多,那娇嫩的手臂,还有那雪白的柳腰,竟然全露了。身上披着一件红色披风,手提柳月刀,骑着一匹棕色的战马。这身打扮简直就是一个超现代的行头,要是拿到二十一世纪来的话,世界小姐冠军准是她的。
赵云在接到军情后,立刻集合了三千部队,迎了出来。赵云一身精钢的银白战甲,手提银枪,身披白色披风,坐骑“绝影”这样的打扮,同样是那么的完美,尤其是赵云那俊美的脸蛋,要是往那街上一站,准能迷死一堆少女。
两军在山脚下列阵对持,赵云那顶天立地气质,在万军之中也同样是那样的醒目。战鼓一响,赵云飞骑出前喊道:“而等蛮民,胆敢抵抗天兵,快快束手就擒,以免后悔莫及。早点放下武器者,我们一律善待,决不为难,并且还分给田地,让其家人安居。”
赵云的喊话,并没有带来多大效果。这主要还是因为越人不相信汉人的话,以为这又是一个阴谋呢?这也是山越人受的欺凌太说了,一时也确实很难接受汉人会善待他们的。
潘芸为什么没出声呢?原来她正盯着赵云看,这也难怪,本来蛮女就是胆大放任,山越人因居住山上,人人都长的很粗壮,粗手粗脚的。那里有赵云那样的美男子,这还不把这个骄女吸引的目光直转吗?
这是身边的潘虎,潘豹兄弟见自己暗恋的公主,竟然盯着敌营的小白脸看,不由的怒火添胸,潘虎大吼一声,飞骑朝赵云杀了过去。潘芸一见,忙喊道:“虎头,你可别伤着他啊!这个人我要了,把他给活捉哦!”说完还呵呵的笑了起来,而这边的潘虎一听,更是打定主意,非得把这个小白脸给杀了,否则自己的公主就是他人的了。
江东兵马见敌军的将军是女的,也不奇怪了。以为自己将军的妹子就是女将军,但在听到潘芸的喊话后,都轰然大笑起来了。一个老兵油子更是起哄道:“将军,那小妞看上你了,你还是去他那当压寨寨主去吧!”哈哈!又引来了一阵笑声。
赵云这下脸上一下就红了,狠狠的盯了自己的士兵一眼。提枪朝潘虎杀了过去“绝影”的速度,赵云长枪的冲击力,如一支利箭般朝潘虎杀了过去。潘虎在盛怒之下,大斧直朝赵云砍来。当!当!两声兵器的交响,战斗的序幕拉开了。这一交手,赵云的枪法的,快,巧,尽显无疑。但潘虎既然叫虎,又以斧头做兵器,就可以说明此人胜在天生神力了。
赵云这一交手就明白潘虎的是个天生神力的人,立刻转变了战斗方法。充分的利用起自己招术和战马的灵活性缠斗起来了,赵云并不是拿不下他,而是想先摸清的招术在说。潘虎大斧,舞的呼呼声响,但就是砍不到敌人。不由吼道:“他妈的!你小子算个男人吗?就知道躲来躲去,比个娘们还不如”
ps:祝大家国庆快乐!
今天网吧生意饱满,但现在才排到位置,上传完了。
暗月小狼问:
一卷第六章,当上主公那段太不合逻辑了,,,随便2,3句话,这些比主角年长的人就做他手下拉?那时主角才10岁啊,,,,,,,,,,暗月小狼
亮剑回:至于那章确实问题很大,但作为回古的小说。这样的事情很多,在本书也是一个开头的引子,主角总要有一些奇迹发生吗?以后我会在琢磨一下,修改一下。现在就当是发生的一件奇迹吧!谢谢你的支持和指点。谢谢!
传奇少年问:
本书思路不错,但文笔的描写跟不上思路发展,希望作者大大能写的更精彩一些!另外还有错别字,这些错别字就像糕点里的虫子一样让人很不舒服!支持!!
亮剑回:首先是赞同,兄弟的比喻不错。我表示感谢,错字我也在尽量避免,努力改正中。谢谢你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