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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地头蛇,甘宁甘兴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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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段时间他已经派出人手去打探黄忠的消息。

    另外去襄阳找一个叫庞统的小孩。

    是的,凤雏庞统现在只有5岁。

    刘斌不禁感慨,脑海中的名将现在大都未成年。

    让他颇有种,我生君未生的小纠结。

    不过也好,如果让这些人成长起来,收服就更加困难。

    现在只需要找到人,就可以很轻松的抓回来当黄巾。

    到时候,就是他地里的菜,还不是任自己捏扁搓圆。

    汉军经过之前的打击,经过三天后才又开始攻城。

    不过,历史上就算没有他们这些人,赵弘韩忠他们都守了两个月。

    按照他的预计,张角在八九月份病逝,所以他至少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做准备。

    至于准备做什么,当然是先去前方探探路,以便接应大军进入益州。

    一切安排妥当,刘斌便决定出发。

    这是他计划中最重要的一步,若是成功就将立于不败之地,坐看中原大地兴衰。

    夜色朦胧,月光如水洒在大地上,银辉熠熠。

    在这个静谧的夜晚,一支特别的队伍悄然出城。

    领头的是好大威武的典韦,他目光如炬,身披铠甲,显得英勇无比。

    紧随其后的是廉家三兄弟,他们个个身材魁梧,气势如虹,经过这段时间的磨练也显出了几分勇武。

    除了这四位不可或缺的保镖,还有五名精挑细选的护卫,他们同样身手敏捷,经验丰富。

    他们知道,此行责任重大,必须时刻保持警惕,确保主公的安全,即便是牺牲自己的生命。

    戏志才想要跟随,刘斌担心其身体受不住,便没有同意。

    而且宛城现在的情况,还需要有人帮他打理。

    相比荀攸,他肯定是更加信任戏志才。

    毕竟两人是睡出来的感情,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薛大胆也想跟着,但同样遭到了拒绝。

    看到就连主公最心爱的小蹄子都没带,他这才算作罢。

    “主公多加保重”

    这十人一行,在月色的掩护下,悄无声息地踏上了征程。

    他的离开并没有惊动太多人,至少短期内没有影响。

    他选择的目的地,是巴郡临江。

    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

    说的就是这个临江。

    刘斌之所以先来这里,只因为这里有员大将。

    那就是甘宁甘兴霸,绰号锦帆贼。

    这个时间点,益州并没有受到黄巾之乱的影响,所以他并不担心会被人认出。

    一路过新野,到襄阳。

    襄阳城地势较高,北面和东面是汉江,西面是万山,西南面是羊牯山,南面是岘山,与岘山隔江相对的是鹿门山。

    襄阳城墙高8.5米,宽5至15米,显得很是雄伟壮观。

    虽然南阳郡在打仗,襄阳城防守却十分松懈,交了入城费就可以轻松进入。

    白瞎了这么好的城防。

    回头找人安插进入城内,再坚固的堡垒也会被内部攻破。

    刘斌此次出行时间紧迫,所以不能多做停留。

    走南门,过北门,路过当阳桥,一路南下江陵。

    “这就是历史上,我那个便宜兄长刘备,从新野跑路的那条道,,”

    (刘备:我没有,你莫瞎说。咱现在可是将军来的,我没有你这个反贼兄弟!)

    然后到江陵,从此处坐船,沿长江到达临江。

    这也是戏志才提出的一条入川的路线。

    他需要先走上一遍,为后面大军行动做好准备。

    这群人体质惊人,每天十二时辰,有八个时辰都在赶路,主要是马匹受不了。

    尤其是典韦,带一双铁戟就有80斤,一人双马,轮流骑乘才能勉强跟上。

    刘斌现在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看着经验值增加,一旦增加速度变快,就是汉军开始攻城了,

    经验值+1

    经验值+1

    经验值+1

    没办法,万分之五,需要军团斩杀近20人才增加一点经验,不过架不住量大。

    当经验值突然变成经验值加10,那就是陷阵营出动了。

    不过,实力终究还是要靠自己。

    他每天日骑夜骑的努力奔波操劳,同样收获匪浅。

    熟练度:骑术7级(38%),骑术与枪系剑系一样,每级增加的都是1%攻击力,而且可以与武器叠加。

    这绝对是他最大的神技,让他骑在马上就不想下来,身上的两杆枪都更有冲劲儿。

    于是,在他精益求精,滋滋不坠的奋战下,得到了亿点点精验。

    “惟愿白发心犹在,提枪再战三百合。”

    “大帅真乃豪杰也!”

    原本众人还担心自家主公的身体,会因为长途跋涉吃不消。

    现在看他精力充沛的样子,也就再次加快了脚步。

    坐船逆流而上,天空开始被浓厚的乌云笼罩,仿佛预示着即将到来的风暴。

    江面上波涛汹涌,江水滚滚东流,拍打着岸边的礁石,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声。

    远处的山峦连绵起伏,一片苍茫。

    临江之畔,古老的巴郡城矗立在江边,城墙高大而坚固,历经岁月的洗礼,仍然显得威武不凡。

    空气中弥漫着江水特有的潮湿气息,还夹杂着远处厨房飘来的饭菜香味。

    偶尔一阵江风吹过,带来了些许的凉意,也吹散了空气中的一些尘埃。

    可惜,这副世外桃源的景象,被一伙街溜子给破坏了。

    他们成群结队,身穿锦衣,携弓带箭。

    头上插着鲜艳的鸟羽,这些鸟羽随着他们的步伐轻轻摇曳。

    这些人的脸上洋溢着青春的热情和不羁,不时发出欢笑声,互相打趣。

    随着铜铃声靠近,路上的行人脚步更加匆匆,纷纷躲避。

    只剩下了路上,骑马排开的十人。

    “呔,你们这些人,不知天高地厚还在这,难道没听过我大哥甘宁甘兴霸的威名嘛!”

    刘斌的脑海里都开始放bgm了,结果跳出来的是个狗腿子。

    “吾只听说过有一锦帆贼,身配铜铃胆大包天,是不是你?”

    被他指到的锦服少年穿着最是华丽,而且站在首位,应该是带头大哥甘宁无疑。

    “哼,不知死活,看我收了你们的狗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