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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女郎当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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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里物理系来了位绝帅的特聘教授你知道不!”徐华一边八卦,一边吃饭。

    “嗯——”春华读着手里的投稿。

    自从上次推广后,《花火》在他们学院就有了知名度了,改版后的杂志第一批300本以一本5文的价格顺利的在学院书摊一售而空,随着第一期杂志出去,她们开始接受别人的投稿,校对、刊印,三人每天忙的脚不沾地,还要兼顾自己的学业,实在没有功夫去管学院里的八卦。

    第一本顺利了,第二本就由为关键,需要有别于其他纷繁复杂的杂志,立下标准。

    “好吧,好吧,你这忙的我连闲话的对象都没有了。”徐华几口吃完饭,“看稿、写稿、印刷,吃饭在看稿,上厕所在看稿,咿呀呀,就是寺庙里的尼姑也比你活的有意思。”

    “我不介意你爬墙——”春华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自己知道自己在做对的事情,但面对别人略带几分鄙夷的劝解,谁都不喜欢听。

    “别介,我认罪伏法!”徐华举起双手认输,“我以前羡慕你的生活和美貌,但是同你在一起久了真不想要成为你,每天节制、节制、努力努力,你在为你不知道在未来哪里的恐惧积蓄什么。”

    不愧是万里挑一的学院生,春华也很佩服徐华偶尔闪现一下的巧思和锐利。

    “难得糊涂,你这样,很好,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当你老去的时候,不会为你虚度光阴而悔恨,不为你愧对自己而羞惭,就很好!”简单的生活着,是一种福气,春华笑。

    徐华挠了挠头,有几分不好意思,“我这样好吗?”

    “你很好,乐观,善良,热心,聪明——”春华笑着将她推到一旁,马上变脸,“干不完这些活儿你的工钱减半。”

    “你这是血汗工厂!”徐华笑闹着,快速的在蜡板上开始印刷。

    一边印,一边浏览着这个春华提供构思的故事。

    随着在学院里风行开的歌流行起来的《依兰爱情故事》。

    故事讲的是一个女孩子穿越到父母的时代改变他们悲剧的故事。

    故事的模板自然不是贾玲的,而是春华自己的,她以不存在的女儿的角度,结合寻秦记,写了一个狗血的拯救傻白甜男主的故事。

    女强的,在这时的大宣还是很稀罕的,起码在这群单纯的象牙塔中的少年中很稀罕。

    《花火》有别于其他杂志的就是她是大宣自古至今头本以学生为绝对主角,以学生的生活工作来写针对学生群体的纯情连载小说刊号。

    安雅的《惊梦记》更是以梦的离奇方式写出了深闺女子向往爱情勇于追求爱情的勇气,开时代之先,发行后至今在学院里大家课后谈论最多的就是这一个故事。

    在此之前,从来没有女性表达过自己的美,自己对情感的追求,大众的观念里都是女子静静的美美的被动接受就好了。

    搞定,定稿,两个故事主导,夹杂着学院里蟹煲黄的广告,5篇讽刺映射皇帝的小笑话,一篇诗歌专栏的两首诗,两页美术评论,完美!

    因为在滨海海事学院流行开来,大家最近的段子都是阿儿韵,也算是初步的有本钱到滨海的其他学院的书商哪里推行,推完一轮,接下来就是慢慢的优化内容,让它的口碑慢慢发酵,因为是有证的,到最后就可以很顺利的等待出版商的联系发行,自己到时候找到办公楼和办公人员,一个小型的自媒体杂志号就运营起来了。

    不管毕业后做什么行业,有一个能为自己张目的媒体喉舌,作为普通人也能更多的得到正义的眷顾。

    春华捧着书稿乐的不行,只见安雅推门而入。

    “你怎么还没化妆!”安雅身穿对襟立领双蝶白兔绒蓝海松茶云锦襦裙,梳好的双丫髻上坠了两条坠银铃铛的红罗发带,耳朵上一对金嵌红宝丁香,脚上一双细棉绸细鞋,娇娇俏俏的脸上两弯细细的柳叶眉,薄施粉黛,绛红的唇珠显露了些许锋芒。

    “看来你是有备无患!”徐华打趣她。

    然而脸上粉底比较厚,因安雅买的粉不够好,略有些脱妆,浮在面上,但十八的姑娘一枝花,原不需要多少装饰。

    “喜欢学长的人多如牛毛,我若不费点心思,直接学你在宿舍里看两本书她不好嘛!”同徐华熟了,安雅吐槽的就尤其的厉害。

    “我是天生平凡的人,哪里同你们比!”徐华乐得做废柴。

    “好了!”

    两人顿住看向春华,只见她穿着红桦色洋缎灰鼠斗篷,里面是蜜合色西洋式束胸百蝶穿花缂丝长摆裙,腰间束了豆绿的宫绦坠着一块比目鱼佩,腕上是圆形满花的小香囊。

    微露的香肩被月白的花边笼罩着,隐隐可见一条银底镶满绿翡翠的梨形项链,耳上是同套的耳钉,乌黑浓密柔顺的黑发像流水一样半编半绾,简单的用一个翡翠发叉别住了,脚上一双简单的米黄色方头跛根小羊皮鞋,手上拿着一个带扣的晚宴手包和一个锦盒。

    修剪了眉头,染红了双唇,细腻雪白的肌肤连粉底都不用打,简单,干净如植物系今年新培育的蕙兰一样清丽。

    “哇呀呀,这,几时这样漂亮了!”

    “我喘不过气来了。”徐华夸张的说着,“美人,给大爷笑一个!”

    “我为什么就要道姑一样去呢,何况,你永远不知道长安城里戴假首饰的人有多少!”春华白她一眼,打扮为什么不是给她自己看,现在有这个条件,人的一生青春是有限的,“要野姐也能是最靓最飒的仔!”

    徐华闻言捂着嘴笑,又眼馋她脖子上的首饰,艳绿的翡翠在灯光下发出的盈盈宝光足以征服所有女人,“这个要多少钱?我一辈子有这样一条项链就知足了!”

    这叫人怎么回答呢?

    “好好干活,会有的,若是到原产地买,你工作了几年以后肯定能买,”这些高端的奢侈品往往都是有价无市的,她这几套首饰也是临走时李碚身边的冬枣送来的,一共十套,从雕工到材质,确实不是凡品。

    “我以后一定努力工作,努力减肥,我要是减下来十公斤你一定借我这条裙子穿,让我也当回小公主!”

    “你减下来我给你做一条!”这也是这些年学会的一门手艺,制版、打样,缝纫。

    “啊,不用你给,你教我我自己做!”徐华笑着,看了看墙上的钟,又催促,“快些去吧,快迟到了!”

    春华笑着将手上的盒子递给安雅,“我做盒子的时候顺便给你做了一个,生辰礼物更需要惊喜,你看需要吗?”

    安雅看着这个漂亮的竹木贴锦的小匣子,很精致漂亮。

    “世人多是一双富贵眼!”

    “谢谢你!”安雅笑着将荷包里的帕子装了进去,又看向春华颈上,“这么漂亮的首饰真的是假的吗?”

    “我也不知道,”春华只是为了不失礼并不想要炫耀,“这是我以前共事的上峰送的,跟我们一样大的男孩子,他往日女友人多,常送这个,要不你给你也拿一根?”

    相对于这样的场合,安雅的着装是太素了,只怕宴会上的侍女都比她像个宾客,恐怕会被一些势力小人为难,选做宴会上调侃的那一个人。

    安雅没抵挡住诱惑,“真的可以吗?”

    春华想了想,从自己的梳妆盒里取出了一个红木条盒,里面是一条镶碎钻的璎珞,坠子是圆形的天空一样蓝的翡翠弥勒像。

    “我们还是学生,有这样一件点缀就够了。”

    “真美!”安雅对着镜中的自己,饶是她自幼懂事克制,也忍不住赞叹!

    “这该不少钱吧?”

    “如果是天然的是有价无市,但若是用工艺处理的,10金左右就够了。在长安一个当红的贵妇每天要参加至少一场宴会,每场宴会若是款式重复,宴会后就有人说嘴,但哪里找这许多珍贵的宝石,就有人带处理过的,够美不失体面就好了。”

    看她们咂舌,春华忍不住引导她们往这方面去想。

    “左右这样宴会不是我们这种身份的人天天去的,今天你只负责美美的去,就好了!”

    春华说着取了一件白狐腋皮的小披风斗篷给安雅,“这也是那个上司给我的,一开始他见别人穿喜欢,做好了又不要,都给我们身边的人分,我跟他身量相当,得的就多!”

    徐华抚摸着衣柜里这几件泛着宝光的衣服,啧啧有声,虽然是一个宿舍,她从不曾留意春华的东西,她拿一件大红羽缎的斗篷披在身上,“管他穿没穿过呢,这衣服太好看了,这件借我穿一次,好看,真好看!”

    安雅脸色也缓和了,将斗篷披上,皮毛的保暖效果终于让她脸色红润起来。

    “谢谢!”

    “是的,我们都应该谢谢我的好上峰,让我们美美的暖暖的!”春华笑着说,“我们努力,总有一天,我们会成为别人的好上峰!”

    “会有这一天的!”

    “为了这些好衣服我也要再努力一点!”

    三个女孩相视一笑,脸上都带着追梦女青年那一往无前永无畏惧的神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