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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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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平万万没想到,曹操竟然要将女儿许配给自己做奖赏。

    曹节明明还不到十五岁,这也下不去手啊。

    更令刘平以及所有人都惊奇的是,他还没说什么,曹昂竟然率先反对。

    “节儿嫁给平儿不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么,你为何反对?”丁夫人抢先诧异的问曹昂。

    曹仁兄弟也感觉疑惑不解,对于刘平这样屡立奇功的青年才俊,自然要把他牢牢绑在曹氏的战车上。

    最好的办法就是招他为婿,成为真正的一家人。

    刘平与曹昂好到穿一条裤子,刘平立下大功,第一个就想着分给曹昂,可是做梦也没想到,曹昂竟然反对让妹妹嫁给刘平。

    “父亲,节儿是你的女儿,你不能把她当做赏赐,赏给别人,”曹昂嗫喏道:“更何况……节儿还未到及笄之年,现在将她嫁人……还为时尚早吧。”

    众人渐渐听明白,曹昂不是反对曹节嫁给刘平,而是反对将曹节嫁给任何人。

    说到底他只是无法接受妹子已经长大,即将嫁人的现实。

    作为当哥哥的,自然难以忍受,在自己肩膀上长大的妹子成为别人的女人。

    “未到及笄之年,早就可以嫁人了,”门外传来一个清脆的女声,听声音是曹节的丫鬟玲儿。

    原来曹节主仆一直躲在外面偷听,只不过这话曹节不好意思说出口,玲儿代为喊出来而已。

    众人自然知道,这话就代表了曹节本人的意思。

    其实曹节的心思所有人都明白,要不然曹操再是想联姻,也不可能把最宠爱的女儿舍出去。

    除了曹节之外,他还有好几个女儿。

    而且曹节那两个姐姐岁数稍大,更适合联姻。

    “你这孩子真不懂事,”丁夫人对这桩婚事自然举双手赞成,她笑着冲曹昂嗔怪道:“节儿得平儿这样的才貌仙郎,自己都满意,你反对什么?

    更何况,你父亲的命令,是你能反对的了的?”

    曹昂知道自己反对也没用,而且把自己最宠爱的妹妹,嫁给自己最好的兄弟,也的确是最好的选择,只不过他就是一时接受不了而已。

    曹昂一转身,採住刘平胸前的衣襟,恶狠狠的道:“你要是敢欺负节儿,就算你是我兄弟,我也必会锤爆你的脑袋。”

    说完,放开刘平,气呼呼的走了。

    众人看着他的样子,哈哈大笑了起来。

    “好啦,”曹操摆摆手道:“此事先这么定下,将来选吉日再让这两个孩子完婚。

    说实话,我也想留节儿在身边多待些时日。”

    不止曹昂这当哥哥的接受不了,他这当父亲的也接受不了啊。

    刘平顿时松了一口气,原来只是订婚,并非即日完婚。

    要不然真让他娶个未满十五岁的小萝莉,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虽然这个时代,未到及笄之年就成亲的有的是,但刘平毕竟有着现代人的思维。

    十五岁的小女孩儿,特么初中还没毕业呢。

    不过对于这桩婚事,刘平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首先曹节的颜值那是没的说,不亚于后世任何一位童星。

    其次,曹氏可是这后汉时期第一大粗腿,成为曹家的女婿,这辈子就算什么都不干也能衣食无忧了。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颜值……

    “多谢伯父成全,”刘平微笑着拱手道。

    “诶,还叫伯父?”旁边曹仁笑着道:“该改口叫岳父了。”

    “是是是,岳父,小婿有礼,”刘平连忙道。

    曹操捏着胡须哈哈大笑道:“此前我当你是半个儿子,如今你作为我女婿,又是半个儿子,你可真成我儿了。”

    ……

    刘平跟着丁夫人回到后宅,重新拜见了曹嵩。

    此前拜见曹嵩是作为义孙,如今是以孙女婿的身份拜见,曹嵩喜不自已,禁不住感慨道:

    “想当初,咱俩连夜逃到山上,一夜都不敢出那岩洞,想来如昨日一般。

    没想到如今你已成为我的孙女婿,真乃时也命也。

    好,好啊。

    将来,好好辅佐你岳父,成就一番事业,以你岳父对节儿的宠爱,自然不会亏待于你,我也可以放心了。”

    刘平点点头道:“孙婿敢不用命。”

    刘平拜别曹嵩后回到府中,就见府中张灯结彩,灵娥带着几个女孩含笑迎了过来,冲刘平道喜。

    她们听说了此事,也是喜不自胜。

    总之自家少爷身份越高贵,对她们来说越安全。

    刘平看着满堂的莺莺燕燕,感到一阵牙疼。

    说起来他现在也是一妻十妾之人了,这要是在后世岂不让人羡慕死?

    可都特么太小了啊!

    灵娥含着笑道:“恭喜少爷,贺喜少爷。”

    “有什么可喜的?”刘平虎着脸道。

    灵娥不知道为何会碰钉子,吓得低着头道:“少爷,您快去看看大公子吧,他刚才就来府中要酒喝,一会儿便把自己灌醉了,奴婢听他醉醺醺的说还要打你,不知为何。”

    刘平挠了挠脑袋:“让他自己喝,等酒醒了我再去见。”

    妹子被别人拱了,当哥哥的自然无法接受。

    刘平是真怕,万一这个大舅哥在醉酒之下做出不理智的事来。

    ……

    第二天,刺史府书房内,曹操与程昱正在议事。

    “回禀使君,此时我兖州府库内存粮已不足三万石,我四万士卒恐怕支撑不过三个月,还需早做打算才是,”程昱叹口气道。

    曹操揉了揉额头:“无需担心,等大军休养三两日,我便派军士征讨各州县豪族

    如今他们食客已尽数让平儿昂儿歼灭,征讨起来应当不难,到时,我们便有粮了。”

    “可是……”程昱沉吟道:“固然豪族反叛在先,我们将境内豪族一网打尽,这事传扬出去,恐怕于使君名声不好啊。”

    这种打劫豪族的事,即使最残暴的诸侯也得偷偷摸摸的干,要不然可真就臭了名声了。

    虽然兖州的豪族们想要推翻曹氏未成功,但你也不想想人家为何要推翻你,还不是因为你打压的他们太厉害?

    像这样明目张胆的把兖州境内豪族一扫而尽,将来再攻伐任何一座城池也就难了。

    毕竟当今天下,除了曹氏统治的地盘上,几乎每一座州县都有豪族士族。

    曹操何尝不知道,这样做会给他带来多大的骂名,但是他有不能变出粮食,不这么做,如何养得起一粒粮食都没有的东莞郡八万百姓?

    “哈哈,我曹某人名声本就不好,那些自持清高的士人也从来就看不起我曹氏,其实我也用不着他们看得起,我只求受过我恩惠的百姓记得我的好就行。

    有百姓们拥戴,我兵源就不会缺,如此那些豪族士族再是帮忙抵抗也无济于事。”

    曹操一边摇着头一边自嘲。

    他虽然这么说,但人活在世上,谁想担个残暴的骂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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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查了,汉代女婿称岳父为“外舅,妇公”,怎么听怎么别扭,还是叫岳父顺耳一点,反正咱是小说,就这样吧。

    一会儿还有一更,不过应当很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