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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王子要比白马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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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广场。

    箫晓无助地坐在解放t市烈士雕像前,思考着当年这些英烈的丰功伟绩。

    “不知道他们当年吃不吃得上饭。”箫晓摸着平坦的小肮,喃喃道。这种吃不上饭的感觉和减肥时的缩食有着本质地不同。仿佛强奸与通奸般,一种是无奈,一种则是心甘情愿。(ps:后半句是小六想的,和箫mm无关,她是很纯洁滴)

    用手机上仅剩的电量拨通那个只见过一面的“大叔”却没有求助同学,朋友,努力告诫自己这是为了断绝和家里的一切联系,却无奈的发现那不过是一个很冠冕堂皇的理由。那个男人本身就有着无法比拟的吸引力。一旦电话簿上出现了“叶风”两个字,她只有无奈的按下呼叫键,本能?也许是吧!

    顶着已然西斜的太阳,箫晓看了看腕上的卡通手表,仅仅过去五分钟。已经一整天没有吃喝的她,嘴唇似乎也些干裂。无奈下,只得伸出那小舌滋润一下,却引来几个青年的侧目,貌似是看到什么珍惜动物似的,惊骇中透着好奇。直到注意那些有些婬荡的目光时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的动作似乎有些挑逗意味。

    “男人没一个好东西!”箫晓恨声道,只不过去把声音压得很低。心中却在急切盼望着那个男人的出现,忍不住朝路上张望,却深知以t市的交通状况,叶风即使离得再近也不会这么快赶到。

    无奈地坐到台阶上,箫晓捶打着有些酸痛的双腿,直叹不该一气之下就离家出走,连钱都没带上一文。十八年来,她还从未体验过这种孤立无援的感觉,整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让她从来不会为吃饭问题担忧。只是今天却着实体验了一把当年革命先辈吃苦挨饿的滋味。

    思考间,一阵轰鸣声窜入箫晓耳中,即便不抬头,她也知道这是重型机车的声响,在这个机动车代替牲畜的年代,骑马的人越来越少,骑白马的王子更是早已绝迹,从小在安徒生童话陪伴下长大的箫晓只得顺应这个时代的发展,退而求其次,也只有开摩托车尤其是重型机车才和白马王子有些许相似。

    所以箫晓一直致力于重型机车的研究,那种熟识程度甚至不亚于整日开摩托车的人,她曾幻想着哪天自己的爱人开着重型机车迎娶她,那种对于浪漫爱情的幻想直到现在依然存在。

    只不过那个用诺基亚1110的大叔绝计不会开那种重型机车,貌似骑着一辆半新的二八自行车更符合他的性格。只是那样却距离自己的幻想遥远了些,不过始终王子要比白马重要。箫晓心下不禁暗暗地自我安慰,即使叶风真得骑自行车来,她也是照坐不误。

    只不过好奇心还是驱散着她抬头朝声音源头望去,那辆炫目的哈雷机车在残阳的映照下更是夺目异常,考究的黑色烤漆丝毫不逊色于那些顶级跑车。最重要的是那种速度与技巧,完全发挥到了极限,在车流中左冲右突,却总是在关键时刻避开即将碰撞上的车辆,想来只有电影中才见过这种惊险刺激的镜头。

    路上的行人亦是驻足,倒要看看是t市的哪位牛人敢如此嚣张。

    箫晓悲叹一声,自家大叔怕是一辈子也追不上那个骑车的酷男了。这种男人多半是富家公子或者黑道少年,虽然车不错,但人却不是她喜欢的类型。

    本想回去继续坐下等待,却不想那辆机车一个急转,堪堪停到她面前,急刹住的车子带来的混着汽油味的气流拂过她白皙细腻的脸颊。

    停车,熄火,摘下头盔,叶风朝呆立在眼前的少女打了个响亮的口哨“箫大姐,我来了!”

    箫晓如梦初醒,满脸不置信地看着炫酷机车上的男人,想不明白这位公关大叔怎么会有如此大的转变,几天不见,品味高了可不是一星半点,这辆机车可比那部手机好上太多了,完全就是天上之于地下。

    可细打量下来,却是越发的别扭,怎么看也是不甚和谐。苦思半晌,终于明白过来“大叔,您这身衣服也太不搭调了,西装领带却开这样的炫目机车,真是暴殄天物!”

    呃叶风还从未考虑过这搭配问题,看看机车再看看自己这身行头,确实有些不伦不类,还是原来那身皮衣开摩托车更拉风一些,只不过这种季节穿上有些闷热,再者到了公司还要换,总不能扮成黑帮帅哥去接待那些城市丽人,虽然有些女人喜欢黑社会型男,但却有损香榭轩的形象,还是不来的好。

    看到眼前的大叔被说得哑口无言,箫晓也有些不忍,毕竟自己以后的吃穿花住还要依靠此男,最起码的面子还是要留的。

    “别愣着了,带本姑娘吃饭去!都饿一天了。”箫晓翻身上车,催促道。

    “肯德基还是麦当劳?”在叶风印象中,国内的年轻女孩都热衷那些垃圾食品,却忘记了中国才是美食的发源地。

    “都不是,我给你指路,你带我去!”箫晓接过叶风递过来的头盔回答道。

    叶风有些好奇,这丫头不会是想吃什么五星大酒店的招牌菜吧,自己兜里那点钱恐怕还不够茶钱呢。

    “箫大小姐,太贵的地方我可请不起啊!”“放心吧,绝对不会吃穷你的。”箫晓戴上头盔,一拍叶风的肩膀“大叔,开拔!”

    叶风启动摩托车,一骑两人飞驰而去。只留下那些路人,议论着是哪位高干子弟,泡妞都泡得如此潇洒。

    叶风实在无法想象,箫晓那小肚子怎么会装得下两碗拉面。此时却仍然和一碗皮蛋瘦肉粥搏斗。

    “我家老头一个月前还叫嚣着不许我恋爱,昨天却非要给我介绍对象,要是大叔你这样的我也就忍了,可照片上那小子完全就是只猪嘛!”箫晓喝着粥还不忘诉苦,老爸确实是太气人了。

    叶风笑吟吟地看着吃得一塌糊涂的女孩,静静地听着她发泄心中的不满。

    “我爸还说那小子是什么哈佛的高材生,一年才回来一次,要我抓住机会。大叔,你是不知道,他那眼睛,那鼻子,那嘴,到现在想起来都觉得恶心,算了,算了,不说了,弄得我都没胃口了!”

    没胃口?你要没胃口,恐怕全人类都吃不下饭了。叶风苦笑,本来一人一碗的拉面全到了那丫头的肚里。

    “好了,先吃这么多吧!书上说七分饱最好。”箫晓拍拍小肚子,满意道,这顿饭绝对是有史以来吃得最爽的一次。

    “大叔,咱回家吧!我看看你那窝怎么样。”

    叶风只能无奈地付掉饭钱,开车带上箫晓杀向自己所住的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