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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六点的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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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日,清晨六点的时候。

    太阳还没完全升起的时候,林星极和王二苟两人又被老王的惨叫声吵醒了。

    老王的惨叫,方圆几里都能听到。

    他老婆拿着洗衣棒一边往老王身上打一边大骂:“你个老东西还不赶紧起床?闹钟都响了这么久了,你耳聋了是不是?!”

    “别打了别打了”老王抱头惨叫,身子往后缩着。

    他的话落,他老婆的洗衣棒抽得更猛了,边打边骂:“都六点钟了,你这废物还在睡懒觉,不打你打谁?!!”

    “老婆我错了别打了别打了啊啊啊啊啊”老王惨叫着缩到了墙角里。

    老王因关闹钟晚了一秒,就被他老婆暴打。

    老王住三楼,每次他惨叫的时候整栋居民楼的人都能听到。

    此时整栋楼的人都被吵醒了,要是讲道理有用的话,很多人早就到老王门前理论了。

    王二苟脾气不好,被吵醒了当场就骂娘了,坐在床上破口大骂。

    “妈的,这两口子隔三差五就要这么闹一回,搞得鸡犬不宁,不让人安生,他妈的!”

    “这老王也真够怂的,被老婆家暴成这样了屁都不敢放一个,要是我的话,我早就告得那老娘们倾家荡产了!”

    听着王二苟的叫骂声,林星极躺在床上揉了揉眼睛,疲惫的拿出手机看了眼。

    现在也不过刚好六点钟而已。

    林星极是凌晨两点半入睡的,也就是说只睡了3.5个小时就被吵醒了。

    王二苟骂骂咧咧着,拿着牙刷等洗漱用品出门了。

    林星极在床上躺了几十秒才慢吞吞的爬起来。

    起来后带着疲惫开始做早餐。

    他这么困为什么还要起床呢?

    因为每天六点起床是林星极做人的原则。

    就算五点睡觉,只睡一个小时,他也还是会六点起床,不要问为什么,因为这是一种态度。

    从林星极记事起,他就没睡过一个懒觉,尽管起床没什么事干,他也还是会准时六点起床。

    睡眠不足的话可以睡午觉补回来,但就是必须每天早上六点起床。

    只因曾经有个女孩跟林星极说,如果你能每天早上六点起床,连续十年,那我就嫁给你。

    这句话林星极一直记着,尽管她死了。

    从七岁那年开始,他就一直坚持着六点起床。

    就这样连续了十年,到了17岁的那年。

    本以为可以如约。

    本以为可以西装革履,抱着一束花,走进礼堂迎娶她。

    遗憾的是,那一束花,最终只能放在她的墓碑前。

    虽然她死了,但六点起床已经成了林星极的习惯。

    并且六点起床这个习惯已经持续了二十年。

    只要不是昏迷,那么清晨六点,林星极就会准时睁开双眼,这个生物钟像刻进了dNA里。

    逐渐的,这已经不是一种习惯了,而是一种态度,认真的态度。

    王二苟刷完牙洗完脸,然后在小区里狂奔,开始了他的晨跑运动。

    等他跑了几圈,等他大汗淋漓回来的时候,林星极已经做好了早餐。

    林星极把煮好的白粥倒在碗里,分成了两份。

    王二苟拿着毛巾走进来,坐在餐桌前,端起他的那份就埋头苦干。

    一碗滚烫的白粥,仅几分钟,就被王二苟造得一干二净了。

    这家伙像是没有烫觉,端起碗就往嘴里倒。

    三两下的吃完喝完,然后一抹嘴。

    王二苟拿起手机又出门了,像平常一样,去给他女神买早餐了,然后再去公司上班。

    林星极坐在一旁看老杂志,并没吃早饭。

    他是要等粥放凉了才吃,否则太滚烫的食物对食道不好。

    等粥凉了他才能吃。

    于是就在等着,看杂志消磨时间,十几分钟后桌上的粥才凉了一半。

    粥现在还有点温热,既不会烫又不会凉,现在开吃是对胃最好的时机。

    林星极放下手中杂志,在餐桌前坐下,拿起勺子然后开吃。

    虽然粥已经不烫了,但林星极还是吃的慢条斯理,不会直接往嘴里倒,毕竟他跟王二苟这种粗人不一样。

    粥半勺半勺的往嘴里送,吃的很慢,就算再有耐心的人,也都会被林星极耗的没耐心,毕竟这家伙吃东西是真墨迹。

    墨迹程度就跟鸡吃米,狗舔面一样。

    一碗朴素的白粥,林星极吃了整整30分钟才吃完。

    吃完了才慢吞吞的拿着碗筷起身,出门到门前的那个公共水龙头洗餐具。

    洗完餐具后,接着又拿着洗漱用品出去清洁面部卫生。

    刷完牙,洗完脸后,林星极拿着洗漱用品回屋,看了眼墙上的挂钟,现在已经是7点半了。

    他出了门,像往常一样在小区里饭后散步。

    出门上班的房客看到林星极顿时又是一阵大笑。

    “哟,这不是什么500亿小子么,吃饱喝足出来散步了?”

    “噗哈哈哈哈哈”

    “噗哈哈哈哈哈”

    众人纷纷的笑了起来,气氛和谐极了。

    这小区里的人都已经很熟悉林星极的生活作息了。

    每天早上七点到八点的这个时候,这小子都会在小区里溜达。

    所以小区里的人看见林星极一次就笑他一次,将他当作早间乐子。

    林星极对此也不在意,他们爱笑就笑去吧。

    听着众人的笑声,林星极走远,将这些参差不齐的笑声抛之脑后。

    慢吞吞的走到了小区里的那个人工湖。

    这老小区虽然一片破败狼藉,但这个人工湖的景色还是很美的,所以林星极很喜欢在这待着。

    因为这人工湖淹死过人,据说湖里还有不可名状物,所以小区里的人都不敢靠近这里。

    所以这个人工湖自然而然就废弃了,没人来自然就安静,而林星极就喜欢安静的地方。

    他喜欢安静的程度已经到了反人类的地步。

    如果可以,他希望地球上的人全都在一夜死去,只剩下他一人,那才是真正的安静。

    林星极清理了一下石凳上的落叶,坐了下来。

    背靠石柱,从凉亭里向人工湖看过去,有不少鱼类在湖里游着。

    虽然这人工湖常年没人打理已经是一个死湖了,但林星极就喜欢这种安静祥和的空气。

    坐在石凳上背靠石柱闭眼假寐,感受着夏天吹来的风,心里想着,如果中午在这个凉亭里睡上一觉是多么美滋滋。

    7点50分的时候,他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然后响起短信提示音。

    这条短信是林婷发过来的。

    林星极掏出手机看了眼短信内容。

    “晚上6点,同学聚会在“很oK很卡拉”这家酒店里,你这老人机不能导航就打车去,记得买一身帅气的衣服,别给我丢脸!”

    看着林婷这条短信,林星极有几分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