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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不杀的理由

作者:当年也混过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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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人天生愿意成为一些耸人听闻消息的支持者、追随者和传播者,这种天性大过了他们对于真实的渴求。谣言赖以滋生的条件是社会成见,而谣言内容往往契合了社会热点,具有一定的关注度。

    于是,在柯菲妮探望格里菲利的第二天,罗奈歌城的街头巷尾到处都围绕着这件事流传着这样那样的谣言,所有的谣言都围绕着一个主题,“斯德曼家的傻子少爷用武力胁迫了前去看望他的公主并强吻了她,而后,逼迫她吃了半块据说已经发了霉的点心”,他们在围绕这个主题展开丰富想象力的同时,还不忘相互给以忠告,“这个傻子少爷已经色心大作,不管七老八十的老妇人还是七八岁的小女孩,最好离他远远的。”

    所以,京都现在最时髦的话题不再是传诵格里菲利斩杀高飒的英雄事迹,转而流行这个傻子少爷如何非礼胁迫公主。换一句话说,这一段时间内,格里菲利将永远站在时髦的前沿。

    当格里菲利在玫瑰花园广场的喷泉边,听到阿迪达斯转述了有关于他的谣言后,差点没哽死。在佩服这个世界人们想象力极具跳跃性的同时,他自己却没有一点“人言可畏”的觉悟,对于所谓的“谣言止于智者”他更是没报什么期望,当然,像柯菲妮那样外表柔和,内心疯狂的敢把生命当赌注的人除外。

    当日刺向柯菲妮的那一枪被他临时改变角度后,格里菲利就知道,柯菲妮已经戳穿了他伪装的本质——如果真是一傻子,要么不出枪,一旦出枪就不会做任何改变。

    所幸柯菲妮也是一妙人儿,她并没有立刻戳穿格里菲利的把戏,而是很配合的同格里菲利把剩下的狗血情节完美的演绎了下去,对她而言,既然嫁给斯德曼已经变成了一个不可改变的事实,不如就此机会先卖个面子给他,至于格里菲利到底打的什么主意,她能猜到一点,但不是全部。

    那枚被格里菲利暗度陈仓塞进点心里的徽章,格里菲利相信,凭柯菲妮的智商,一定可以推断出很多种含义。至于到底有什么意义,格里菲利当时也没多想,想这么做于是就这么做了,这完全是一种不付责任的做法吗!

    格里菲利此刻站在水池边烦恼着,倒不是为了那些谣言,而是…

    他端枪凝神屏住呼吸向着池中的水线飞快的刺出一枪,收回来后不出意外,枪尖那一抹湿痕无情的抹杀了他心里每一次的遐想。他把长枪杵地,脑袋无力的耷陇在枪身上,再次回想着那只眼睛使出的那气势磅礴,用纯粹的力量逼迫出威势的一枪,如果说这一枪是眼睛给他指出的一条修炼之路的话,那该如何修炼?格里菲利自认为自己还没有达到颖悟绝伦的地步,也没有自参自悟的本事。

    而老奎奴交给他的修炼方法,无疑是最顶级的,只是一连修炼了半个月却没有任何进步,让格里菲利感到了一丝颓败。心情烦躁的他再次拿枪信手往前刺去,在他漫不经心的看向枪尖时,整个人彻底愣住了。

    “老天,你别玩我了好吗?”看着干干净净没有一丝水迹的枪尖,格里菲利欲哭无泪。每次全神贯注的去做时却无一不是以失败告终,而随意刺了两次,竟然全部成功,难道修炼也讲究一个心情愉快,要跟玩似的?

    格里菲利开始挖空脑子想像着,回忆着,然后,紧绷的脸上绽放了一朵像花儿一样的笑容。“我真是笨死了,这分明就是前世的打移动靶吗,要讲究一个提前量啊!”

    自认为已经“顿悟”的格里菲利,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以前他每次刺向水线时,都是瞅好了水珠与水珠之间即将断裂的缝隙才刺的,现在,他需要先来判断,根据自己出枪的速度,流水的速度,还有风向风力,林林总总一套计算下来,格里菲利脑子都快炸飞了,把练枪搞的比前世的狙击手还要复杂。

    当然,对于再世为人的格里菲利而言,这些都不是问题,只要是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他有的时间来慢慢适应,来把繁琐的过程慢慢精简。

    喷泉边的格里菲利再次出枪,第一枪,有水迹,第二枪,还是有水迹,第三枪还有…..第十枪,这次终于没有,谁知道是不是碰的运气,继续….

    如果说认真的女人最美丽,那认真的男人无疑是最有魅力的男人。

    此刻的格里菲利似乎瞬间脱去了他硬套在身上的懒散,整个人散发出一种逼人的英气,上位者的威严和贵气给身边的阿迪达斯仿佛一种离他千万里的感觉。

    时间对于勤奋并专注的人来说,低头时才旭日东升,抬头后却发现已经满天星辰。

    看着已经日落西山的太阳,看着带着侍女来唤自己回家吃饭的母亲,格里菲利第一次发现时间过的是如此快,当然,心情大好的他如往常一样,大踏步的向着公爵府走去,并用前世的语言大声歌唱…

    “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把营归,风展红旗映彩霞,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当那钢枪划地的“咯叱”声配合如此轻松愉快的曲调,跟在格里菲利身后的阿迪达斯这次没有捂着耳朵,反而很享受的听出了一种很前卫的,欢快的重金属音乐的风格!

    这实在是让人难于理喻!

    日复一日,夏日将去,清晨的玫瑰花园广场上再也没有了往日的喧嚣,寂静中弥漫这一股淡淡的寒意。

    初生的朝阳把广场上黑骑的身影拖的老长,将他们身上的露珠衍射的璀璨夺目。

    练了一会儿就腰酸腿软的格里菲利,仰头看了一下太阳在心里诅咒着它爬的太慢,脑海中已经开始幻想中午的美味。

    一阵清脆的马蹄声惊扰了格里菲利梦中的乳猪烤鹅,纷纷飞走。格里菲利恼火的举头遥望….

    白马,亮铠,银枪。

    不是康朵还有谁。

    顷刻间人马已经到了水池边,康朵翻身下马,怒视着懒散的格里菲利。

    看着面前英姿不减当日的康朵,只是,她如秋水般深邃的眼睛已憔悴的再无一丝光彩,他猜得到康朵为什么要来,但是这不重要了,在灵魂灼痛中掐日如年的他,能够死在康朵的剑下,了却她一夙愿,也算死得其所。

    格里菲利滚动了一下喉结,他拄着长枪站立起来,他似乎有千言万语想要安慰这个痛失亲人的女子,他向着康朵伸出了手,似乎想要把她搂在怀里好好安慰一番。

    手,在半途停住,话,却说出了两个字。

    “康朵!”

    带着无尽的愧疚,无数的自责,还有无力。

    康朵握着银枪的手在颤栗,她想跟格里菲利说,跟我战斗,她要用这把枪在格里菲利的身上戳上十个八个窟窿,可是…她真的下不去手,纵然她在心里骂自己没用,可是,她嘴里却说着:“格里…你的身体好些了吗?”

    说完康朵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说了什么,事实上她每天都在心里对自己说一遍要来杀了格里菲利,可是一直没来,直到听到了傻子与公主那幕香艳的传闻后,她终于来了。

    “我身上再痛,你比不过你心里的痛。”格里菲利深情凝视着康朵,你可知道,当那得知真相的那一刻,我心里跟你一样的痛。格里菲利没有把这句说出口,他知道康朵今天为什么来,所以,他连道歉的话也不想说,他怕说了康朵再也下不去手来杀他。每天在灵魂灼痛中苟延残喘的他,不止一次想过一死来解脱自己,还有什么,比现在这个机会更好呢?

    康朵把脸调向了一边,“你都知道了吗?”

    “我回京就听说了,高飒,是你的生父。”

    “你不是傻了吗?”

    格里菲利算是看出来了,康朵不是来杀他的,是来跟他聊天的,这女人的心思,真的,哎…

    “我得了一种怪病,不知道还能不能活过明天,傻不傻,已经无所谓了。”

    “所以呢,你想借我的手寻死是吗?”康朵还是那么的冰雪聪明。

    格里菲利无奈的笑了笑,他实在不知道该不该辩解。

    “格里菲利,我今天不杀你,是因为我现在还是帝国子民,你好好活着,等我,等我以血玫瑰康朵的身份来杀你。”康朵总算给自己找了个理由,说完,翻身上马离去。

    “你走的那一天,我会去送你的。”

    格里菲利的声音,远远的传在康朵的耳朵里,康朵拼命对自己说,“不要听不要听,”为何,听过后她心里有一抹窃喜,是因为,自己在他心目中,是值得他去疯狂的女人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