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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 最后她趴在自己胸口的那个场景,像是在哪里见过,可是建宇始终想不起来,但对于那个场景,梦里不止出现了一次,在此之前,他的春梦对象就是类似于钱乔安琪那样的一个女人,他现在也终于想通了,自从在酒吧见了她之后,就有了占有她的想法。
想象自己可以完全轻松坦荡的叫她一声“安琪”,那他就觉得自己应该是全世界最幸福的男人了。
终于有一天,他鼓起勇气,买了一大把红玫瑰,来到乔氏府邸,想要见一见宅子里的大小姐。
佣人们很客气的接待了他,他便提出要求,想去乔安琪的闺房看看。
看到房门没有关,他敲了敲门,便捧着玫瑰花走了进去,可他却看到了她有些狼狈的在收拾自己的头发,那样子,像是被人踩住尾巴似的不自然,直到乔安琪看清来人是谁之后,她的样子反倒放心了不少。
“你,你怎么会来这里呢?怎么也不提前打电话通知我一声。”
她有些羞涩,有些尴尬的盯着面前的男子,不知道还是有意还是无意,看到她粉扑扑的面颊,就想上上去吻她。
她有些难堪的别过头去,现在心里所想的是,应该怎么样去应付面前的男子。如果让他发现了自己的秘密,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怎么一天到晚窝在家里呢,不出去转转吗?”
建宇小心翼翼的把玫瑰插在花瓶里,说罢就做到乔安琪跟前,一段时间没见了,她变得更加瘦弱了。
“就是不想再本族继续做了。每次的任务,都让我经历了一次大的浩劫,我每天胆战心惊的活着,感觉不到一丝温暖和关怀,除了你。”
说罢,抬起头,柔情似水的看着面前拥着自己的男子,她的双眼化成一汪春水。
“如果你不想干了,我也可以洗手不干。”
“别再说这种话了。你我都知道,一旦陷进去,要脱身就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死。”
乔安琪的头枕在建宇的肩膀上,那里仿佛是她梦想的港湾,但是她这一艘无帆的船,马上就要驶向海关,那里是她的不归路,但是没法改变方向。唯一的法子只是硬着头皮一直开下去。
知道现在的她对于建宇来说是什么吗?是天,是海,是世间万物,没有了她,所有的荣耀,赞美,光辉,都是身外之物,都是多余的。
“我会陪着你,一直陪在你身边。”
他说着,俯首在她柔软的脖颈间。
“你现在还不明白,但是总有一天,你一定会发现的。”
隐隐约约觉得乔安琪的声音有些哽咽,是建宇的错觉吗,一直以来,她都是那么好强,那么刁钻。
等到两人下次再次见面的时候,那真的就成了不同的身份了吗。
建宇不信。
可是,该来的总该还是回来。那天建宇走了之后,乔安琪给警署打了一个至关重要的电话,从此以后,没有人再见过她了。
十天之后,依旧在苦苦寻找乔安琪的建宇,突然被大批队伍包围,其中大部分人是本帮会的,建宇死也不会明白,那些人竟然早就谋划好了怎么样除掉他。他们早就觉得建宇锋芒太过外露,这样的人,才是帮会元老们的最大威胁。
那安琪呢,一直以为她是他心中的天使,如今生死一线,还是没法见到他。
当然,最后他还是见到了,可是时间不对。
乔安琪穿着警服,来到太平间认尸,看到那个依然年轻有活力的面孔,一时间无法接受。她捂着嘴,夺门而逃。
是的,在他事业的最高峰,她出卖了他,但这本不是出自她的本意,作为一个出色的卧底,应该具备常人未曾具有过的心理素质,这个女人自认为这方便很过关,于是自告奋勇的以乔氏继承人的身份进入到黑道帮会,她找建宇,是为了放长线,钓大鱼。建宇丝毫没有防备,一个天使般容颜的女子,竟然会处心积虑陷害他,他死也不瞑目。可是这是在他死之后,才明白的道理。既然他们有过美好恋爱的时光,那么就应该缅怀之前的约定。
乔安琪请求上头让她休息一阵子,她换下警服,带着建宇的骨灰,来到了海南岛上,她穿着白色的婚纱,坐在游艇上,双手捧起建宇的骨灰,让他们随着海风,丝丝浸入到海水中。
“像风一样离去吧,我的爱人。”
乔安琪幽幽的说道,一声巨响之后,骨灰盒被砸的粉碎,随之而来的是乔安琪溺水的声响。
“如果生命只有一次,你愿不愿意选择和我在一起?”
“时间不会停留在某一刻,就像我们逝去的爱情,没法在回到从前。”
来到了天庭,薇雅拉羞愧且难过,这次背叛,应该归属于她的罪责,可是这全是身份不明引起的强烈误会。弗斯洛克怎么也想不到,在凡间他是一厢情愿的追求薇薇。可是到最后,醒悟过来的,还是薇雅拉,弗斯洛克总是命远多舛的穷家小子。
“生命不会给你们二次重来的机会。”
撒迦利亚上帝说道,手掌轻轻的放到薇雅拉的头顶上。像是在劝慰她恕罪的且劣迹斑斑的真心。
“到底该怎么做,难道我在凡间,策划的只是一场骗局?”
“难道我们就不能有一次身份相近的轮回之恋吗?”
二人好不甘心的问道,撒迦利亚上帝端详了他们许久。
“我凭着什么可知道这事呢,我已经老了,我的妻子也年纪老迈了。二人并不能预料到将来的一切,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从相识到如今,她心里第一的位置,容的是我,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你是我最尊崇的主,而我,只是卑微的如同溪流下的水草,一阵狂风,一击雷电,都能将我摧毁。而守护我的溪流,注定不会流向汪洋大海。”
说着,薇雅拉转过头去,看到了身后的弗斯洛克,他也一脸凄惨的望着自己。
“你们为什么屡次悖逆,还要受责打吗?你们整个头都受了伤,整个心都发昏了。若不是天国之荣光给你们留下一些好处,你们早已像微尘,细沙一样了。”
大地光辉给他们的东西太多太多了,可终究没有一样是属于他们自己的。
“所以你们张开双手的时候,我必掩眼不看你们。即使你们多多祷告,我也不听。你们的手都沾满血腥。如若我们彼此辩论,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
说到底,这份由罪恶种子长成的参天大树,还是不容于人事间。朱砂染上了白雪,一生都在矛盾与背弃中度过。
直到跌入轮回之眼的那一刻起,他们才明白,上帝口中说得是,弗斯洛克他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时结果子,叶子总不枯干;他所作的一切,尽都顺利。
公元2007年地点:中国台湾
一家公立医院的诊疗室里,一名医生正在给一名患了肝癌晚期的男子对话。
“你想好了吗,真的要把角膜捐给本市的红十字会?”
医生边做笔记,边一手推着架在鼻梁上的厚底眼镜,他对这种病患不怎么在行,但是一听说他这病应该是没得救了,临死前想把眼角膜捐献出现,就过来跟他详谈捐献的相关事宜。
“是的,医生,我已经想清楚了。”
他的目光炯炯有神,对于现在的他,一切都是那么虚无缥缈,想到自己未成年就开始在医院度过,这一生对自己的国家都没做一些好事,但在临死之前,能帮助那些眼睛看不见的病患,也算是对社会做了贡献,这样一来他走的也算安心了。
半个钟头过去了,男子垂头丧气的从医生的诊疗室走出来,过道上的人都用看外星人的眼光看他,仿佛这是一个不应该住院的人。他不像其他那些病患,总是萎靡不振,皮肤干燥,浑身长满黑斑,他从外表看上起可以用俊帅来形容,皮肤白皙,眼神清彻,还有身材,也是出类拔萃的,不明白这样的一个出色小伙子怎么会住进医院来。
等到他走进自己的病房,看到的却是一个陌生的面孔。
是个身材娇小的女孩,她听到了男子的脚步声,转头望去,对他展示了一个如繁花盛开般灿烂的笑容。
没等那女孩自我介绍,负责她的医生就说道。
“这是新来的病号,名叫薛采薇,你们都是同住一屋檐下的病友,要互相关照。”
随意的嘱咐了几句,医生就像赶去投胎似的赶快离开了病房。
那女孩看到男子的模样,也是露出了少见多怪的表情。
“你得了什么病?”
女孩的声音很甜,但是他现在不想说话,什么人都不想见,索性躺在床上,用被子蒙住头,开始睡觉。
一旁的女孩也没有在意,可能癌症晚期的病人特征就是像他这样子的吧。但是她好歹也是今天刚住院进来的,怎么跟没事人似的。这就应该纯属于礼貌问题了吧。
晚餐时间到了,采薇打了饭,带回到病房。看到原本睡了一下午的男子已经没了去向。
“真是个行踪不定的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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