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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丁逸的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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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车上的时候,他只顾想着被自己捅的那个人,只顾后悔了,没顾及到自己的伤势,现在剩他一个人,他才觉得自己全身都是疼痛的感觉。

    丁逸躺着,听到了钥匙开另外的门的声音。那两个人被关了进去。

    “报告,我们的人给这小子捅了一刀,还在医院里呢。我们是受害者,应该关他才对,怎么反而把我们给关进来了?还有没有天理啊?”被关的那个小子显然是这里的常客,说话油嘴滑舌,和那警察打着屁。他嘴里所说的那个小子,显然指的是丁逸。

    “闭嘴。要不是你们先动手把人打成那样,人家会拿刀捅你们吗?像你们这种渣滓,捅死一个少一个。要换成是我,我也捅。”

    看来这警察倒是立场鲜明,坚决地站在了丁逸这一边。

    “说说看,为什么打他?”那警察问他们。

    “报告,因为这孩子也不是好人。他勾引人家老婆,把人家老婆哄上床去了,翻云覆雨,颠/鸾倒凤,各种姿势,都来次。你说,这样的偷情行为,是不是该打?我们也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我们打他,是为社会除害,是帮助教育他。没想到他对我们的良苦用心不仅不感激,反而恩将仇报,把我们的人捅了,你说,这样的人,是不是要严惩不贷?”

    这孩子不去说相声简直是我国相声艺术界的一大损失,连这警察也几乎都被他逗乐了。

    “去你/妈的鬼扯什么蛋?给你点好脸你就上天?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他妈跟老子贫什么嘴。明明是行凶还给你说成学雷锋?帮人出头打人啊?收了人家多少钱?”

    “这你要问问那个被捅的小安。他收没收钱我不知道,反正我们是他喊过来的,我们可没收他的钱。”

    警察没再说什么,打开了另一间的门,说:“滚进去吧,夜里老实点,谁要敢咋呼,打扰我睡觉,可别怪我不客气。”

    “我们也就是打一架,挨揍那孩子活蹦乱跳的,好的很呢,也没把他打得怎么样,这也算不上什么大事儿,你说,也不至于把我们给关进来吧?”那个贫嘴的继续跟那警察套着近乎。

    “滚你/妈的蛋。你们这叫寻衅滋事,现在弄得人都挨刀子了,这还是小事?甭跟我废话,老老实实在屋里呆着,该怎么判你就怎么判你,再贫小心我抽你。”

    又是“哐”的一声,关门的声音,那警察关上门以后,趿着鞋,回到了值班室。

    看来两个人是被关进了同一间号子,和他这一间中间隔了一间。丁逸能听到他们在号子里低声地说着话,看来是在探讨案情。

    他们的事算不上大事,说白了也就是打架,丁逸虽然周身疼痛,但确实也没受什么重伤。因此,警察把他们关在一起,显然也不用担心他们串供。

    丁逸对法律一知半解,对自己被抓进来后应该走什么程序也是一头雾水,但他觉得,凭这几个人殴打自己这件事,最多也就是拘留几天。

    而他自己,情况却严重得多。

    因为他造成的后果严重,至于严重到什么程度,这要看那个小安是否能挺得住。但持刀伤人,却显然不是拘留几天就能解决的。

    但刚才他们和警察的那些对话忽然给了丁逸一些灵感。

    “毕竟是他们动手在先,他们要不是先动手打我,我也不会出刀去捅他。我这样是不是属于正当防卫呢?”想到这里,像是在黑暗中见到一丝微光,他精神一振。

    这样的话,即使被捅的人受伤严重,自己受到的惩罚也会轻一些。中学的时候学过的一些法律知识在他脑海里清晰了起来。

    如果最终被判断他是正当防卫,即使捅死了加害者,他丁逸也可以无罪释放。他记得法律上是这么写的。

    判成防卫过当,那也轻得多了,至少要比互殴后持刀伤人要轻得多。

    不知道那个被捅的人怎么样了?他已经被送到医院了吗?他应该没事吧,只是被捅两刀而已,也不是十刀二十刀,希望他能挺过去,希望没有伤到他的要害。

    丁逸想起看过的英雄故事,有英雄人物连中鬼子十几刺刀,仍浴血博斗,最终将鬼子消灭。人家中了十几刺刀都没事,这小安只中了两刀,更应该没事。

    但中了十几刀都没事的那是英雄,而这人却是一个寻衅滋事的小,他的生命力应该比英雄差很多吧,他哪能跟英雄比呢?英雄能挺住,不知道他小能不能挺得住。

    希望他能挺住,如果你挺住了,我马上申请作者大人授予你英雄称号。绝世正版级无敌大英雄,这样总可以了吧?

    就不知道作者大人会不会因为他丁逸是本书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会不会给他面子,丁逸是毫无把握。

    又想到小安中刀后躺倒在地的惊恐绝望的表情和沾在刀上的血迹,丁逸的心里又是一抽。英雄中刀后,绝不会出现这么惊恐绝望的表情,可见他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他能不能挺住,还的确还是一个未知数。

    他如果最终挺不住,最后翘辫子了,那后果可真有点麻烦。

    从小到大,丁逸很少跟人打架,跟人动刀这种事,那更是想都没想过。

    但今天竟然会把一个活生生的人捅倒在地,到现在为止,丁逸还不能相信那是他自己做出来的事。尽管是因为他们先动手殴打自己,但这似乎也不是自己出刀伤人的理由。

    他又想到了谢薇。因为谢薇,他才会被这些人殴打,所以,直接的原因是,因为谢薇,他才会做出捅人的事来。

    但这又能怪谁?能怪谢薇吗?自己非常喜欢谢薇,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喜欢她,却不是和她做/爱的理由。自己已经有了女朋友方然了,她对自己一心一意,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而自己却找出种种借口,来背叛她。

    说到底,这都是他丁逸自己的错。怪不得其他任何人。

    但自己总不能在这里坐以待毙。

    方然在那里录口供不知录得怎么样?她是一定会帮自己说话的,还有她带来的那两个女朋友,也会帮自己说话。目击了整个事件的旁观者应该有不少,他们的证词或许会帮上我。

    但或许也会置我于死地。丁逸心里一沉,忽然冒出了这么一个念头。

    自己出刀捅小安的时候,是在他们殴打过自己之后,他们已经离开了,就是说伤害已经中止了。自己是追上了小安再将他捅倒的。而这种情形,很难被称之为正当防卫。

    在伤害已经中止的情况下,将伤害者捅倒,这就不是正当防卫。丁逸对此很是清楚。这些知识在他上中学时他就已经知道了。

    如果旁观都把这种情况如实地向警察描述一遍,对丁逸来说,显然这并不是一件好事。

    方然有没有通知丁逸的爷爷?他要是知道了这一消息,会有什么反应?从小就是丁逸和爷爷两人相依为命,爷爷对自己很宠爱,只要丁逸提出要求来,爷爷都会想方设法满足他。现在,丁逸生了这种事,爷爷会怎么办?

    自己父母死得早,听爷爷说,父母是在一次车祸事故中去世的。据说那时候丁逸还很小,只有一岁多,还不记事。

    “你妈是孤儿,她出生不久后就被遗弃了,她是在孤儿院里长大的。后来被人领养,离开了孤儿院。再后来,领养她的那家有了自己的孩子,对她就不好起来,长大后她就离开了那个领养她的家,从此再没和他们联系。后来她认识了你爸爸,然后就有了你。”丁逸的爷爷曾经对丁逸说起过这些往事。

    丁逸对父母的印象是在一些为数不多的旧照片中得到的。在他眼中,他的妈妈是一个大美人,丁逸觉得自己的眼睛和鼻子挺像她。而丁逸父亲的形象,却不是很出众,戴着一副眼镜,显得有些忠厚,但从照片上看,身材还是比较高大的。

    令丁逸奇怪的是,他只看到父母分别单独的照片,却没看到他们两人的合影,或是爷爷、爸爸妈妈他们三人的合影。

    丁逸没有见过全家福的照片。

    他就这件事问起爷爷的时候,他觉得爷爷的表情有些奇怪。支吾了几句把话题岔开了去。后来找机会再问他,他说原来是有合影的,但是在丁逸小的时候搬了几次家,遗失了一些东西,这里面也包括了他们的合影。

    爷爷还说,他们丁家五代单传,原来并不是住在这城市的,后来在爷爷的父亲那一辈,因为老家闹饥荒,所以逃荒逃到这里来,奶奶是从老家带来的童养媳,后来在生爸爸的时候难产死了。

    由于父亲这个系列是五代单传,母亲这个系列是个孤儿,所以,在这个城市里,他们没有任何的亲戚。

    老家的亲戚,由于长年没有往来,关系也早就断了。

    这就是爷爷告诉丁逸关于他的身世。

    可能由于丁逸从小父母双亡,身世可怜,所以爷爷对他从来是言听计从,很少违拗他的意思,所以丁逸的生活一直过得很滋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