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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佑松开了手,往旁边退开两步。摔出来的那人扶着廊柱勉强站立,低声咳了两下,唇角流出一丝血迹,道:“冲撞郎君了,失礼莫怪!”
“无妨!”
徐佑回了句,这才看清他的脸,三十多岁的年纪,面目黝黑,有风霜之色,低垂的眼睑遮掩了双眸,但被人殴打辱骂,神态却很平静。
他转过身去,对着门口的有痣之人淡淡的道:“足下的鹿脯我从没见过,自然谈不上偷。”
兴许是被他不卑不亢的姿态刺激到,有痣之人怒极而笑,挽了挽宽袖的袖口,握着拳头,就准备过来继续动手。这时其他房舍的人也都出来看热闹,有人看不过眼,道:“他既然否认,说明此事有蹊跷,还是说理为先。真的说不明白,再到县衙具状不迟,何必动手动脚?”
“这话道理明白,就算他是偷贼,也要证据确切之后才能定论,如此草草听你一面之言,未免不能服众。”
这两人刚说了一半,就被人拉住噤了口,窃声道:“你们是外郡来的吧?”
“正是,足下如何得知?”
“想来也是,这位可是钱塘有名的游侠儿,唤做窦弃,平日不得罪他,还要被欺压三分,更别说今天有人胆敢偷他的鹿脯你们外郡的人,出门求财求个平安,还是不要贸然蹚这样的浑水了。”
那两人对视一眼,虽然心中不服,但知道这人也是好心,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转头退到人群当中,不再言语。
窦弃见只凭名声就能让外人闭嘴,越发的自得,道:“既然诸位认得我窦弃,我就跟你们分说分说此事,免得有些人以为我仗着本县的身份故意欺压外来的人。”
他伸手一指,道:“这个狗辈,长的獐头鼠目,早就心怀不轨,数次暗中觊觎我藏在床榻下的匣子。果不其然,今日一早,我有事外出,只有他一人待在舍里,等我办事回来,榻下的匣子大开,里面的鹿脯不翼而飞。诸位说说看,我找他要还,有没有错?”
周围的人议论纷纷,大部分都觉得窦弃的怀疑有理有据,并非空口白话,不出意外,十之八九就是这个人偷了鹿脯。一时望过来的目光多是鄙夷、厌恶和嘲弄,还有些幸灾乐祸,等着看一向手段狠辣的窦弃如何泡弄此人。
徐佑曾经仔细研究过这个时代的游侠儿,整体来说,分为三类,一是轻侠放浪的少年。比如三国志里说曹操少年时好飞鹰走狗,游荡无度。并且他和袁绍还曾一同为游侠,四处惹事,有次看人新婚之喜,竟然夜间持刀将新娘子劫持。他们二人都出身名门,如此劣行,是典型的公子哥的做派,属于不良青年的范畴。第二种是为非作歹为、危害一方的流氓下作之徒。比如晋书戴若思传“少好游侠,不拘操行,遇陆机赴洛,船装甚盛,遂与其徒掠之。”连陆机都敢抢劫,可见胆大妄为到什么地步。同样的还有魏书毕众敬传“少好弓马射猎,交结轻果,常于疆境盗掠为业。”此类游侠儿开始结徒为党,聚众劫掠,成为地方一害,深受百姓痛恨可又无可奈何第三种则已经脱离了不良青年和地方一害,成为游侠侠魁之类的人物,比如晋书里提到的京师大侠李阳,连假借后宫权势、泼悍之极的王衍的老婆郭氏都很是忌惮。魏孝明帝时的大侠李元忠,朝廷从清河郡抽调五百人戍守西境,后来返回时途中遇阻,李元忠只派一家奴做向导,一路上群盗退避,莫敢招惹,安全回到了家中。像这样的势力和威望,小者于乡间,大者于州郡,已经隐约可以跟权贵们相提并论。
窦弃应该属于第二种里不太成器的,劫掠世家的胆子估计没有,可欺辱乡邻,鱼肉百姓的本事却也不小,对普通人而言,他这样的败类其实危害更大。
面对众人几欲剜肉刮骨的目光,站在徐佑身边的这个人依然是那幅不急不缓的样子,双手束在袖中,眼睑低垂,道:“我生性不爱食肉,别说没见过什么鹿脯,就是偷来又有何用?”
“呸!身上一文钱没有的穷狗还想吃肉?”窦弃恶狠狠的吐出一口浓痰,道:“我看你不是不吃,而是吃不起,所以才打阿爷鹿脯的主意!”
要说骂人的脏话,现在的人跟后世不能比,说来说去都是那几个词,尤其以“狗”及其衍生品最为流行,出现的频率极高。
“你怎么知道他身上没有一文钱?”
窦弃愣了下神,一时没听清楚,瞪着眼睛道:“谁在说话?”
徐佑往前走了一步,窦弃打量一下徐佑,皱眉道:“你是什么人?”
“同是南来北往的羁旅中人。”
一听也是外郡的,窦弃防范之心立去,不屑道:“站一边去,没你说话的份。”
“任侠放荡,不修行业,一无安身之术,二无立身之本,要是你都能在此侃侃其谈,我想,我也该有说话的权利。”
窦弃鼻头一跳,那颗黑痣似乎要从肉里面飞出来一样,盯着徐佑狞笑道:“若是存心找死,先找人写好家书,免得做了异乡鬼,还连累你家中妻儿挂念!”
徐佑笑道:“好大的口气,至宾楼是你开的不成?”
窦弃神色一变,眼中似乎隐藏着什么,不过他很快回过神来,道:“哼,至宾楼那又怎样,你还能整日不出门不成?”
“那是以后的事了,咱们不妨先说说眼前。你既然说自己不是欺压良善的人,又肯细说原由请众人公断,那请问一句,你是如何知道他身上没有一文钱的?”
窦弃鼻子朝天的一嗤,道:“我就是知道!”
徐佑等的就是他这一句,走到中间,抱手团团一拜,道:“诸位请看,这位郎君的衣着虽然不是上等的锦缎,但也是做工极细的丝绵,而且能住到客舍之内,哪里是囊中羞涩的褴褛之人?”
见众人都陷入思考当中,徐佑不给窦弃说话的机会,又道:“想要知道他身上有无钱财,只有一个法子,那就是趁他不在时偷翻他的包裹。窦郎君,你说是不是?”
窦弃没想到仅仅只言片语,自己反倒变成了偷窃之人,立刻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拳头握的啪啪作响,凶相毕露,道:“狗辈,你们一伙的吧?”
徐佑自然不会不顾自身安危强出头,他之所以插话,是因为看到左彣已经从外面回来,正站在身后四五步的距离。并且他隐约感觉到这件事另有蹊跷,要是袖手旁观的话,这个被诬赖偷了鹿脯的人,说不定会下场极惨。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不是伪善,而是人生在世,该守住的,也该有的一点仁心!
眼看窦弃就要出手,自徐佑搭腔之后一直没有做声的那人突然拉住他的手后退了两步,抬起头,一直藏在眼睑后的双眸露了出来。这是怎样一双眼睛啊,明净如墨石的瞳孔中闪烁着深邃不见的幽光,却又偏偏夹杂着大漠黄沙的沧桑和恒远,一层层,一团团,包含着无尽的神秘和读之不尽的故事,让人忍不住想陷入进去,探究其万一。
他对徐佑感激一笑,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脱去了身上的襟袍,往地上一扔,坦然道:“这是前日刚作的衣服,价值五百钱,足够抵价你的鹿脯了,拿去吧!”
窦弃眼睛看都不看地上的衣服,冷冷道:“知道我的鹿脯哪来的吗?那可是扬州治杜祭酒于天云山偶遇通体雪白的神鹿,取其左项肉做成此脯,可以生死人,肉白骨,吃下即可成仙。我不知用了多少心思,才求来这一块,你这件破衣服,赔得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