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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颗头颅是在十三天以前,被一把快刀用斜斩的方式砍下来的。”
良久,楼班用他那独特的嘶哑嗓音忽然说道,他的声音冷的如同冰水,听不出内心情感的起伏。
周围很静,似乎风也停止了吹拂,天空的去也停止了飘移,万名金帐铁骑的匈奴勇士崩紧肌肉坐在马背上,肃然无声。在他们的眼中,都升腾着仇恨的火焰。
楼班用手抚着那颗头颅的伤口处,团团腐肉从他的指掌间滴落到地上,还有带着恶臭的黑色液体污秽着楼班的手掌。但楼班全不在意,他用手指和头颅的断骨处相碰,发出让人牙酸的“沙沙”脆响。
“这把刀的锋锐并不比我们手中所拿的来自大月氏的弯刀差,它的形状应该是这样的”
楼班用手指在空中虚拟的画出了一把长刀的样式,他的身后,一名骑在马上的匈奴骑手立刻把一张硝制好的羊皮铺开,拿出碳笔,模仿楼班在空中虚拟的图像画了起来。
“这种长刀的样式很古怪,但只有中原的汉人才会使。”
楼班用不容置疑的权威语气宣布道,他把头颅从手中抛下:“因为时间久了,再加上来来往往的人太多,蹄印都已经给掩没,所以无法看出凶手窨有多少人,但”
楼班仰头向天,眼睛微闭,如长鲶吸水般深深吸了一口凝滞在空中的恶臭气息,脸上露出很享受的神情。在荼盏功夫之后,他才把这口气徐徐吐了出来。接着,双眸倏睁,爆射出幽幽寒光:“但凶手就是像那个方向逃走的!”
楼班的手指偏偏标枪一般斜指西北,他那狼啸般的声音中不能掩饰的流露出草原中的恶狼在发现了猎物时那种渴望杀戮、渴望血腥的兴奋。
“呼嗬!呼嗬!呼嗬!”
万名金帐铁骑发出惊天动地的吼叫声,接着,在楼班的率领下风一般的向草原的西北角奔驰而去。在半路上,楼班开始分兵,他把队伍分成了三股,他要像网一样把凶手从宽广的大草原中找出来。
这是一次漫长而艰辛的追逐。
楼班似乎能从草原吹掠而过的风中辩识出某种让他坚定不移的信息,他采用马歇人不歇的方式,用了六天时间,足足追逐出了近七百里,在一处空阔的草地上,楼班率领他的四千铁骑,停住了脚步。
在这片空阔的草地上有一块奇怪的方圆二十多丈的空地,不但上面寸草不生,而且泥土都是赤黑色。在泥土上面,布满了凌乱的马蹄印。
楼班命令道:“挖开!”
于是,一个新的屠杀现场出现在众人面前,而且这个现场是一个没有被人发现,没有遭到破坏的现场。楼班用了半个时辰的时间来勘探现场,最后的结论是,这些匈奴部落的人是在五天以前被杀死的,根据周围的马蹄印可以推断出来,这批大齐帝国人在两千五百人到三千五百人之间。
“改成东北方向了,哼,想跟我楼班玩改变方向的花招!”
“追!找一个在这附近游牧的部落群,换马,继续追!”
说实话,连续六天六夜的追逐,虽然每一个金帐铁骑的匈奴战士都是百里挑一的健儿,都有在马上睡觉的能耐,但此刻,一个个也都觉得精神疲惫之极,但新发现的屠杀场面让他们心中的怒火再次熊熊燃烧,他们催促跨下吐着白沫的健马,开始了新的追逐。
唯有楼班的脸上,找不到丝毫疲惫的神色,不但没有疲惫的样子,还似乎更加兴奋。
继续追逐了二天后,楼班率领他的金账铁骑发现了第三个尸坑,这次被屠杀的是氐卜族的一个游牧群落。因为氐卜族的部落太过偏远,所以被王庭征招到左贤王处,和大齐帝国交战的战士并不多,在这个群落中,留有不少青壮战士,从尸体的伤痕可以看出,曾发生过激烈的战斗。
同时,从尸体的伤痕上,楼班发现有了一些新的变化。有些尸体的伤痕只有用匈奴人的弯马进行挥砍才能够造成,难道那些大齐帝国的人,改用匈奴人的弯刀了?
根据这个尸坑的尸体,楼班推断出,人是在一天前被杀死的,也就是说,现在楼班率领的金帐铁骑和那批大齐帝国的凶手只相隔一天的路程了。
“哼!又换方向了!”
“追!继续追!”
楼班的脸上浮现出不能自抑的喜悦,却不料没有人应声,这时楼班才发现,他的部下都已经疲惫欲死,就这么一会儿功夫,那些最武勇的金帐铁骑像沉重的石头从马鞍上滑落而下,把草地上砸出一个个小坑。接着,想起了此起彼伏的如雷鼾声。
追?恐怕是没法追了,通过这三起已经发生的杀戮可以证明那些大齐帝国人的凶悍和残忍,自己所率的金帐铁骑虽然勇猛,但现在已疲累成这个样子,便是强行追上去,也根本是送死,但但如果不追
楼班抬头看到,此刻,时值下午,天空中布满了浓厚如铅的乌云,五月的风吹在身上有着淡淡的暖意,楼班从风中闻到了潮湿的水汽。
楼班闪着磷光的眼眸,流露出深深的担忧。
当晚,狂风肆虐,暴雨如泣,草原的雨季提前降临,楼班赤裸着身子站在暴风雨中,发出狼嗥般的嘶吼。前进!前进!再前进!
每日,都是永不停歇的赶路,当深入到草原近千里之后,赶路的速度开始加快,也不再像一开始时那样小心翼翼。
陆恒对他手下的这些族兵们,除了要求要保持高速而警惕的行军以外,还要求在随军的向导的教导下,一边行军,一边要努力的学习匈奴人的语言,穿着打扮、生活习俗,要努力使自己的样子、行为、举止,比匈奴人还要像匈奴人。
(靠,比匈奴人还匈奴人?那他妈的不是怪物么?有些统领在不堪忍受折磨之余,肚中腹诽不已。当然,口中却是大呼英明,并举双脚赞成。
这时候的陆恒倒是已经知道当初那名匈奴勇士摆出勇士的对决时自己所犯的错误,陆恒拍着自己的额头,懊恼的对泰翔道:“妈了个巴子的,我说那家伙在被我斩了的时候怎么把眼睛瞪的那么大呢,靠,被匈奴人小瞧了!”
每一个斥侯都要接受做为向导首领呼延隆特别的小灶指点,劫获的弯刀、袍服,也优先配备给了斥侯。呼延隆还告诉大家,匈奴人以肉食为主,在吃饭时都是用右手拿刀来割肉而食,这也是匈奴人练刀的一种方法。在吃完饭后,他们会把两个手的油腻抹在袖子上,所以,匈奴人的袖子永远都是油光锃亮。
呼延隆还专门提醒大家,根据匈奴人的习俗,左手碰过的食物是不能入嘴的
“为什么?”有的族兵不解的问道。
“因为匈奴人都是用左手出恭,在这草原上,找帛纸、竹筹、瓦片实在太难太难。”
这个回答让众多族兵在一怔之后哄堂大笑了起来。
虽然笑声是最具有感染力的一种情绪,但远远的传到玉琉公主的耳中却不能让玉琉公主郁闷的心情有丝毫缓解。
虽然玉琉公主努力让自己来接受陆恒的那番战争无情论,虽然玉琉公主心中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匈奴人也曾便用过同样的血腥杀戮手段来杀死大齐帝国的疆民,杀死大齐帝国的妇孺老幼,陆氏族兵的杀戮不过是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玉琉公主在心中不停的用各种理由来开解自己。
但当第二次杀戮以同样残忍暴虐的画面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玉琉公主还是觉得自己不能够接受这一切,她质问陆恒:“为什么要屠杀这个放牧部群?这个放牧部群的人并没有发现咱们的行踪啊。陆恒,你这个混蛋,你是不是杀人杀上瘾了!”
“在每一次更线行军时都要屠杀一个放牧部群,如果有匈奴人在后面追踪咱们,这样的屠杀可以使那些追踪咱们的匈奴人误入岐途。”
陆恒解释道,他斜着嘴角瞅玉梳公主:“让你回京都吧,你又不回去,非要跟来,跟就跟吧,还叽叽歪歪的,张嘴闭嘴的骂我混蛋。你让我这个当主帅的很没有面子耶,就算你小孩不懂事,难道不能换个方式来提问?”
“你才小孩呢。”
玉琉公主嗔道,那一眼的风情让陆恒身子瞬间酥了半边,有多少天没碰女人了?板着指头算算,陆恒都想哭,他用扒皮一样的目光,狠狠的盯着玉琉公主的胸部。
——妈了个巴子的,还真是我说错,这这哪是一个小孩所能够拥有的啊——
“那你希望我用什么方式来向你提问啊?”
玉琉公主瞅着陆恒,接着,她便发现了陆恒那双贼眼所注视的目标,不禁又羞又怒。只是,在羞怒交集的同时,竟然还有着一丝莫名慌乱和喜悦。
“当然是在晚上夜深人静该睡觉的时候,你到我帐篷来问了。”
陆恒流着口水说道:“现在天气开始变热了,你可以少穿点。”
“我要是不穿衣服呢?”
“那可太好了!”陆恒欢喜的叫道。
“嗖!”
玉琉公主手中的马鞭,从半空中挥击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