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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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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石武手下聚集的不良少年之多,大大出乎了陆恒的预料,全部加起来,竟然达到了三四百人,而且这些不良少年,因为整日里逞凶斗狠,打架闹事,大多数都有一定的武道功底,可塑性极强。

    陆恒以过筛选,从挑出了二百多人,每人先给了十两银子的安家费,在一天清晨,领着他们出了老宅,急行军般的前往潜龙营。

    陆恒使用的借口是:你们打架的水平也太低了,整个就是一个乌合之众,怎么能做大事情,挣大钱呢,为了将来,使你们的前途更加灿烂光明,很有必要给你们进行一次集训。

    春天,是浓雾多发的季节,可以清楚的看见,从青草点点的大地上,升腾而起的缕缕白色雾气,雾大而浓,打在脸上,渐渐就会凝成细小的水珠,气息湿润而清凉,如果距离在十步之外,便很难见到相互之间的身影。

    这些被选中的少年,一开始还把这次的出行和培训,当成又一次的野外郊游,是很轻松的事情,所以队列稀松,相互之间谈笑高声,特别是陆石武,想象到自己经过培训后,至少也能属于高人级别,那是何等的威风煞气,便兴奋难明起来,走路时,恨不能都是蹦着的,结果实实的挨了陆恒几马鞭,队列才开始变得整齐有序起来。

    “不许出声,相互之间排的再紧密一些,不许掉队,走的再快一些。”

    浓雾中,在侧翼骑马跟随的尉迟疾,叱虽声很冷,有着一种高高居上,威气凌人的感觉,手中的马鞭比陆恒打人打的还狠。有几个被他抽打的少年刺头,有些不服气了恒少爷地厉害我们是看见的,你算老几,也敢这样打我们对着尉迟疾瞪目吱牙,一幅你拽什么拽,老子也是流氓,你敢打我,你给我小心点,半夜我砸你们家窗户去的神情。

    就在这时,忽见尉迟疾盘马回身。手中不知在何时,已经多了一张造型特异的大弓,以他们肉眼难辨的速度搭箭弯弓,只听“铮、铮”两声锐响,两只长箭以肉眼难辨的高速,仿佛流星般划破浓浓的雾气,隐没在虚无之中。

    接着便是两声凄厉的惨呼声遥遥传来。

    “难道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悄悄跟了有两里路了么?”尉迟疾扬声冷笑道。

    那些刺头少年,再看向尉迟疾的目光。立刻变得如家中豢养的兔子般温顺。

    百里多路程,又因为岖崎难行,所以急赶慢赶。在接近黄昏地酉时,才到达潜龙营所在的峡谷中。

    此刻,空中的雾气兀自没有完全消散,淡淡的,就如朦胧轻纱,在夕阳的残照下,形成一团团金色的光昏。只见偌大的广场上,站着一排排赤裸着上身的精壮汉子,不知是凝结的雾气,还是流淌而下地汗水,肌肉盘结的身上流动着一层油光。

    随着一声厉喝,这些精壮汉子们,手中的木刀同时迅雷般地劈出,刀风如啸,动作整齐如一。散发出来的森然肃杀气息,竟有几分战场般的雄浑惨烈,让空中的薄雾也如怒涛般翻卷。

    在这些精壮汉子的两侧,站立着一些更加高大强猛的壮汉,手拿马鞭。在空中抖动着,发出啪啪炸响,瞪视过来的目光,就如屠夫看见了一批新放到案板上地猪。

    已经走的疲累欲死的少年们,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本来就已经隐隐约约感觉到,事情有些不对的他们,此刻清楚的知道,所谓的培训,并不如他们所想象的那样简单了。

    *******

    陆展的藥材生意,在鹰扬堂堂主竞选开始的两个月后,进展地极为顺利。

    情况就如陆展自己所说,为了这一天,他在多年前就已经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如今,只是到了品尝胜利果实的时候。

    无论是运输线路的设定,还是销售环节的布局,以及卖家地联系,这一切一切的顺畅,都使生意变得异常简单,第一笔滚动资金很快就周转了回来。

    按照陆展和张巴子所订立下来的协议,当第一笔滚动资金回笼的时候,就应该在张勇的带领下,把这一万五千两银子送入蜀东的云台山张巴子的总寨,开始第二批货物的采购和运输,同时还应该送去,两个代表陆氏合作诚意的人质。

    之所以是两个人质,其实有不同的作手。

    一个是固定驻守人员,还有一个是事情联系、沟通的人员,商场如战场,都是瞬息万变的,如果没有一个联系沟通的人员,很容易造成误会,无论是陆氏还是蜀东总寨,任何方面,一旦出现误会,后果都会很严重。

    作为联系沟通人员,以合股人的身份,有临机决断的权力。

    在云台山方面的人质中,张大巴子的侄儿张勇,就是负责联络沟通的人员,而二寨主泰翔则是属于固定的驻守人员。

    相比而言,固定驻守人员,并不用干什么实际事情,却要承担更大的风险,这也是为什么,当初陆展会因为二寨主泰翔,这样的重理级人物,担当的却是固定驻守人员,而感到诧异的主要原因。

    根据协议,陆展应该派他的二儿子陆建,去蜀东云台山总寨,担当固定驻守人员,但陆展舍不得啊。

    因为陆恒忽然冒出的这个清剿计划,使身为人质的危险性,一下增多了许多倍,此时去当人质,很有可能就是生离死别,所以陆展琢磨来、琢磨去,打算让他的三儿子陆新,代替陆建去当人质。

    陆展的三儿子陆新,年仅九岁,天生就是一个小兔唇,说话憨声憨气的,小时候淘气爬树,从树上摔了下来,脑袋受到了重击,平时看上去还好,就是不能说话,一说话就会透出一股傻气。

    但是呢,这家伙从小受了刺激,最最听不得的,就是别人说他傻,谁如果说他傻,他反而会追着喊着,说你是傻b,很有一股坚忍不拔、锲而不舍的劲,便是把他暴揍一顿,他也绝不会屈服,直到你受不了他的燥音骚扰,很认真的向他承认错误,并对他说:小三,你说对了,你不是傻b,我才是傻b他才会嘿嘿一乐,转身而去,不再理你。

    说实话,陆展对三儿子陆新也很疼爱,但相比之下,他更看重二儿子陆建。

    为了达到换人的目的,陆展决定让自己的二儿子陆建装病,他先找到一根木棍,对准陆建的脚踝,狠狠的给了一下子,把陆建疼的,金鸡独立般的跳出了一丈多远,差一点没把堵嘴的枕头给吃下去,豆大的汗珠象雨滴一样往下落,其中也掺杂着眼泪。

    陆建的脚踝就如陆建所预料的那样,肿涨了起来,但陆展觉得,看上去还是不够严重,又找了些有毒的中草藥,敷在了伤患处,第二天,陆建的脚踝便肿得跟水桶似的,红中带紫,骇人之极,而陆建惊天动地的惨叫声,绝无半分虚假。

    陆展把张勇领到陆建所住的卧室中,让张勇亲自验伤,陆展又目噙泪,说道:“张兄啊,我为了让我的二儿子陆建去总寨,所以让他在平日里没事的时候,多练练骑马,这样呢,赶路时也能快点,不至于拖累大家,可谁想到,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啊,他骑的那匹,本来极为温驯的马儿,那天不知怎么的就犯疯了,把建儿给摔伤了”

    “张兄,不是我不想派我建儿去总寨,而是,你看他这伤,光见骨头不见肉哦,说错了,光见肉不见骨头,实在是去不了啊,请张兄你跟大寨主多多美言几句,我让我的三儿子新儿去当人质,你看,行么?”

    张勇皱着眉头,血丝暗布的双眸眯成一条细缝,透着慑人的精芒。

    他这次能够来陆氏,担当联络沟通人员,不但是因为他的凶悍,是张大巴子的侄儿,更因为他是一个精细人。

    这一路上,他跟随陆展运输、出贷、收钱、查账,到也没有丝毫值得怀疑的事情发生,按道理来说,反正都是陆展的儿子,陆建的伤势也很实在,换一个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协议上任何事情的微小变更,都有可能昭示着,某种危险的悄然接近,这种感觉的存在让人很不舒服。

    张勇冷着他的那张狼脸,不情不愿的道:“这个,这个,二公子身体有病,那大公子呢?”

    “唉,”陆展高声叹了口气,很遗憾的样子:“老大,老大现在在许老板那里当人质呢!”

    张勇知道,陆展所说的许老板,是这次藥材生意的主要下线,大批藥材的吃进者,江南回春堂的主事人,虽然不知道陆展说的是真的是假的,但张勇还是不肯就这样轻易妥协。

    “让三公子担当人质也不是不行,可是,我听说三公子,这个,脑子有点毛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