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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台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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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的灵魂无比欣喜地看着张爱玲在阔别国土六年后,又再次飞来中华大地——虽然她是第一次来台湾,可这毕竟是中国人的地方,她的双脚重新踏上中国的土地,触目都是黄皮肤黑头发的同族同宗。我的灵魂听到她激动地脱口而出:“真像是在梦中。”

    这一声,倒把我从梦中唤醒过来。

    那是1961年10月13日,张爱玲这次来台,是她从前在香港美新处做翻译时的老上司麦卡锡帮忙安排的,麦卡锡回忆说:“我协助安排邀请,可是我已不记得详情了。与我们合作出书的台大年轻作家们推动此事,因为他们敬张爱玲如神。”

    当时麦卡锡是美国驻台北领事馆的文化专员,他将爱玲接至自己在台北阳明山公园附近的大别墅中,香车豪宅,仆从如云。这是爱玲久别内地之后,第一次重新接触到豪华的生活,心中百感交集。夜里凭窗远眺,那天边的月亮,和美国看到的,是同一个月亮吗?

    次日正午,麦卡锡在国际戏院对面的大东园酒楼设宴,为爱玲接风,陪客有白先勇、王文兴、欧阳子、陈若曦、王祯和、戴天等,他们都是台大的学生,共同创办了一本现代文学,正是“出名要趁早”的浪漫青年。他们后来也都在文坛上声名鹊起,如今均已著作等身。白先勇和陈若曦的小说我都看过的,并且喜欢,尤其白先勇倾家荡产排演青春版游园惊梦的气概,真令我佩服而且感激——不是这样的人,还有谁会爱惜昆曲呢?

    约好12点见面,主人却久久不至。天很热,好在餐厅里的空调开得很足。大家都没见过张爱玲,于是纷纷猜测她的外貌。陈若曦问白先勇:“你想她是胖还是瘦?”

    “她准是又细又瘦的。”白先勇毫无考虑地说。

    陈若曦不同意:“我想她一定是既丰满又性感。”她很早以前就看过流言,对照片上的张爱玲印象很深,那样的有一种燃烧的生命力的女子,应该是既丰满又性感的吧?

    等了又等,猜了又猜,张爱玲终于来了——她消瘦清绝,行云流水,周身是一种脆薄如蓝色花雾般的优美气氛,给所有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瘦,真瘦。

    她羞怯地向众人问好,声音低而轻,但每个字都咬得很仔细,仿佛怕人错会了意,像个较真儿的小女孩,完全不是人们心目中那丰满性感、有着燃烧的生命力的大女人形象。

    陈若曦觉得意外,却并不失望,只是向麦卡锡悄悄说:“她真瘦呀!”

    麦卡锡说:“我认识她时,她就是瘦瘦的,最近她刚刚完成一部八万字的英文小说,日以继夜地写,一定很辛苦,所以更瘦了。在台湾呆两个礼拜后,她就要到香港去,开始另一部小说,同时写点电影剧本,以维持生活。像她那样认真写作,恐怕要永远瘦下去。”

    陈若曦自己也很瘦,因此对于瘦总是耿耿于怀,她在张爱玲一瞥里清楚地写出了自己对张爱玲的印象:

    “她真是瘦,乍一看,像一副架子,一由细长的垂直线条构成,上面披了一层雪白的皮肤;那肤色的洁白细致很少见,衬得她越发瘦得透明。紫红的唇膏不经意地抹过菱形的嘴唇,整个人,这是惟一令我有丰满的感觉的地方。头发没有烫,剪短了,稀稀疏疏地披在脑后,看起来清爽利落,配上瘦削的长脸蛋,颇有立体画的感觉。一对杏眼外观滞重,闭合迟缓,照射出来的眼光却是专注,锐利,她浅浅一笑时,带着羞怯,好像一个小女孩。配着那身素净的旗袍,她显得非常年轻,像个民国二十年左右学堂里的女学生。浑身焕发着一种特殊的神采,一种遥远的又熟悉的韵味,大概就是三十年代所特有的吧。

    这便是我看她第一眼时的印象,她并不健谈,说话很慢,嗓门不高。一个字一个字咬出来,你必须凝神听,因为她专心一志地说一句话。酒席间,吃饭和回答她两旁人的问话便占据了她全部的精神。她看来非常过敏,羞怯。据麦先生说,任何一个场合,若超过五个人,她便感到不安,手脚无所措。那天,我们一共十二个人,她看起来倒没有被吓坏的样子。”

    白先勇则记得,爱玲就坐在他身边,把一件紫色夹衣搭在椅子上,透明的手背露出浅浅的青筋,原来以为她是地道的上海人,却并没有上海口音,而是普通话,带着浅浅的京腔。令她惆怅的是,张爱玲虽然就坐在他身边,却谈得很少——她与王祯和更投机。

    她对王祯和说:“我在现代文学上看过你的鬼北风人,真喜欢你写的老房子,读的时候感觉就好像自己住在小说中的古老房子里一样。”也许她真正的意思是:看你的小说,我仿佛回到了少年时,住在祖宅的老房子里的情形。

    然而王祯和不及他想,闻言热心地说:“您若喜欢老房子,不如去花莲住一阵子,我家在花莲,是典型的老房子,我可以陪您好好逛一逛。”

    他们当即决定下来。王祯和特地写了限时专送回家,又向学校请了一个礼拜假,专陪爱玲游花莲。

    吃过午餐,张爱玲请陈若曦陪她上街买衣料送给王祯和的母亲。她们坐三轮车逛街,看着台北街头的景象,张爱玲不住地说:“好几年了,台北一直给我不同的印象。到过台北的朋友回到美国,便描写台北的样子给我看,每一次都不一样。这一次,我自己看了,觉得全同他们的不一样,太不一样了,我看着竟觉得自己忙不过来!”

    和席间不同的是,她显得很健谈,滔滔不绝地讨论着老式的发髻,香港的旗袍,女人的腰肢等——她始终更欣赏中国女性的美,对服装、发式、衣料、色彩等都见解独到。

    ——这短短的半日相处,让陈若曦记了半个世纪,她后来在文章中一字一句地描绘着自己心目中的张爱玲,动情地评价:

    “她以世界人自居,超越地域。她是一个天塌了也面不改色的人,每个动作迟缓而稳当,极具有耐性。”

    “她是个极不拘小节的女子,有人认为是迷糊,我想她完全是豪迈,率性,超越繁文缛节,最具赤子之心。”

    “无论走到哪里,张爱玲都是一个特殊的人物。她的敏感和率真造成她的不平凡。这真是我见到的最可爱的女人;虽然同我以前的想象不一样,却丝毫不曾令我失望。”(陈若曦:张爱玲一瞥)

    2

    张爱玲在花莲住了一个星期,就住在王祯和中山路的家中。久违了的矜贵的感觉使她意兴飞扬,神清气爽,又因为她身形清瘦,衣着时髦,竟被人当成是王祯和的女朋友。

    心情好,脚力也健,她不顾长途乘坐飞机而微微肿胀的腿,游了许多地方,但花莲有条“上海街”不知她去过没有。她是好奇心很强的,而且无所忌畏,听说花莲有个“大观园”也要起兴一游。

    那其实是酒家集中地,有点像美国的“红灯区”就在南京街与仁爱街转角,王祯和称之为“甲级妓女户”俗艳的装修,彩色的玻璃窗,琳琅的美酒,嬉笑调情的酒客与酒娘。爱玲穿着轻薄的花衬衫,东张西顾地走在人群中,鹤立鸡群的姿态,风行水上的形容,又因为走不惯路,一只脚磨破了,便在那只脚上穿了厚厚的袜子,另一只脚裸着,引得众人瞩目——他们大概也像当年的马宽德一样,把爱玲脚趾上涂药膏也当成一种流行了。

    酒娘们坐在酒客的腿上,连卖笑也忘记,只顾对着张爱玲看,或许在想:只穿一只袜子,是外国流行的打扮么?明天倒要试一下。

    还有一件有趣的事不妨一提——台湾诗人陈克华便是在这一年的10月4日诞生于南京街上,距离张爱玲来花莲约十天前,张爱玲游“大观园”的时候,一定会经过他家的门口,说不定会听到婴儿小华呱呱啼哭的声音;而陈克华后来的文字中,也一再地看到张爱玲的身影,他是一个超级“张迷”被邀请去香港讲学都称之为“对张爱玲的朝圣之旅”而他关于张爱玲的最著名的评论就是:“世界上有华人华文的地方,就有人谈论张爱玲。”

    农历十月十五,是阿美族的丰年祭,仪式在花岗山举行,万人争睹,爱玲当然也不会错过。她本来作为贵客被安排坐在主席台上,可是觉得远,看不清,便跑到最前面的草地上席地而坐,看着乡野风格浓郁的阿美族歌舞,她笑得很开心。

    散会后,兴致不减,又同王祯和及王祯和的母亲去他家附近的金茂照相馆合照留念,并在照片上写着“张爱玲小姐留花纪念50、10、15”那是张爱玲与王家唯一合拍的照片,照片上的张爱玲穿着花的低领衬衫,皮肤白嫩,显得年轻而漂亮,神清气爽。

    直到这时,她的台湾之行的色彩仍是明朗而轻快的,可是接下来的一个电话却给涂抹上了浓郁的灰色——本来游完花莲,还计划要从台东去屏东参观矮人祭,然后再搭金马号去高雄。然而刚抵台东车站,便听到站长转告,说麦卡锡先生来电话,她的先生赖雅在美国重病。

    爱玲只觉得当头一棒,一腔欢喜烟消云散,化作漫天阴霾。生活的窘困竟然坐着飞机从美国一直追到台湾来了,坏运气总是不肯放过她!来台湾这几天,她在华人世界里所受到的隆重的欢迎使她几乎已经忘记了在美国的潦倒与不如意,然而这个电话,就好像十二点的钟声,将灰姑娘打回了原形。

    西望张爱玲

    为了赶时间,张爱玲连夜乘巴士从屏东到高雄,再换夜间火车开往台北。

    见到麦卡锡,才终于了解到详情——电话是赖雅的女儿霏丝打来的,说赖雅在张爱玲飞往台北一星期后,也起程乘巴士去华盛顿,途经宾夕法尼亚的比佛瀑布时再一次中风昏迷,被送进当地医院。医院赶紧通知霏丝赶来,此时霏丝已把父亲接到了华盛顿她家附近的一所医院。

    爱玲略略放心,却仍满面愁云——接下来的事,是要马上作一个决定:赶回美国,还是留在台湾?

    留下来,对于赖雅来说无疑是残忍的,赖雅在她离美前后两次发病,多少带着点赌气的成分,是在心理上对自己放弃了,才导致身体的不合作。他是否恃病乞怜,希望她可以回去看望他照顾他呢?他一定很盼望她可以守在他的身边吧?

    可是,她身上的钱还不够买一张机票,固然可以先向朋友借钱回去,可是她这次回国是为了赚钱来的,没有赚到钱,倒搭上高昂的来回机票,岂不是让原已拮据的生活雪上加霜?何况,她回去又能帮得上什么忙呢?难道她回去了,他就可以立即从病床上跳起来,奇迹般复原吗?他有女儿照顾,总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当务之急,不是赶回去守着病榻同他牛衣对泣,倒是要赶紧赚一笔钱来应付今后必然更加困窘的生活。

    采访张学良的申请已被台湾当局驳回,谁也不知道到底什么时候才可以获得允准。而张爱玲再也无心、也没有时间等待了,她必须马上、立刻、尽快地赚到尽量多的钱,用最有保障的方法。

    相比之下,最好最可信的选择莫过于老朋友宋淇。此前她已经应他之邀为香港电懋公司写过好几个剧本,还算合作愉快。这次他请她创作红楼梦上下集的电影剧本,答允稿酬为1600到2000美元左右。那可是一笔巨款!而且写红楼梦也是她一生的愿望,她写了这么多剧本,喜欢与不喜欢的,这次终于等到一个机会可以写自己一生中最想写的剧本,就这样放弃,不是太遗憾了吗?

    对于生命中必将遇到的种种抉择,诸如悲欢离合,生老病死,最重要的永远是生存本身。而加诸其上的一切诸如关怀、陪伴、安慰、温情,都是生命这块大蛋糕上的花边点缀。

    张爱玲迅速做出抉择:去香港!立即动身!争取时间,赚钱!

    3

    六年不见香港,高楼更多,霓虹灯更亮了。然而她的心情,却只是黯淡。

    在宋淇家附近的东亚旅馆租了个小房间,几乎是马上投入到电影剧本的创作中。一切都像是回到六年前,只是她现在已经不是一个人,她还背负着她丈夫的生活所需,她要为他们两个人拼搏,因此她也比以往更辛苦。

    每天的工作时间从早晨十点开始,一直要写到次日凌晨一两点钟才休息。由于疲劳过度和压力太大,爱玲的眼睛患了溃疡并且出血,医生要她休息,可是她每天写作时间超过十小时,哪里能够得到休息呢?她来台湾时乘的是经济舱,因为飞行时间长座位又狭窄,使她的双腿浮肿酸痛,加之长期伏案写作,血液得不到循环,肿胀非但没有消退,反而更严重了,每次坐久了再站起来,都跟打一场仗似的难过,这时候,她是多么希望有人可以扶她一把啊。

    可是,她却连买一双稍微大点的鞋子来包容肿胀的双脚都不舍得,苦苦地挨着,要等到年底大减价再说。这期间她写给赖雅的六封家信后来被公布开来,信中闲话家常,却时刻露出一种捉襟见肘的窘况,看得叫人恨不得坐了时光机过去,送她一双温暖的鞋。

    “试试看找一个小巧便宜的公寓吧,暖气不是问题,但不要爬太多楼梯;厨房呢,最好可以用餐桌延伸到另一个房间。我现在起得早,所以没有时间冲突的问题。况且我现在可以很快地出门了(因为眼睛的毛病,我不能戴隐形眼镜,也不能用化妆品了),只要天气好随时可以出去走走。据我所知,我们的运气会在六三年中好转,可是我却为了如何度过六二年而失眠。美国航空不直飞华盛顿,所以得在纽约换机,我原想顺便到彼得堡去拿我的箱子,带回华盛顿去拍卖,不过所花的旅费可能超过那口箱子的价值,所以作罢甜心,爱你,期望三月初能回到你身边。如果能赶上二月三十日的班机的话。你还疼吗?告诉霏斯我爱她。”

    这是她在1962年1月写给赖雅的信,此前她也一直写信给他,可是由于她在日常生活上的惊人的糊涂使她接连犯了几个不大不小的错误,先是因为搞错地址,她写给赖雅的前五封信都丢失了;而这一封信又说,如果赶得上2月30日的班机就会回美国——可是,2月是没有30号的呀!这真让人哭笑不得。

    难怪赖雅会以为她是有意开玩笑,说一个永远不可能赶得上的班机起航日期来拖宕他。同时,从这封信上亦可以看出,赖雅此时已经康复,且打算定居华盛顿。

    他在霏斯家附近找到了一座满意的公寓房子,还在来信中描绘了房子的草图。

    爱玲回信说:

    “你的来信加上那张蓝图真让我开心,那就是我真心想要的家。上星期天终于完成了第二集,可是眼睛因为长时间工作,又出血了我预计可在三月十六日离开香港。不过到时候情形跟现在的可能差不多,因为不可能马上拿到稿费,所以我的钱要留在身边付机票的预付款。你可以维持到三月二十左右吗?医生已安排了一个十二支针剂的疗程,治疗我眼睛不断出血的毛病。为了填满这几天的空档,我替mcgarthy出版社翻译短篇小说,一想到我们的小公寓,心里深感安慰,请把钱用在持久性的用品上,不要浪费在消耗品上,如果你为了我去买些用品,我会生气的,不过,一个二手的柳橙榨汁机不在内。我最需要的是一套套装、一套夏天的西服、家居服一件、一副眼镜,大概不超过七十美元,可是得等两星期才能做好,又得先付钱”

    满纸都是“钱”字。她被钱压得要虚脱了,不仅为自己担忧,还得为赖雅谋算,问他手头的钱可不可以维持到3月20号她回来。

    我是个俗人,看到这里不由得气起来,真是为爱玲不值,总觉得她的这次再嫁太不划算——虽没指望妻凭夫贵,可是也总不该没事挖个十字架背上身吧?我不在乎白手起家,不在乎与先生同甘共苦,但是如果要我全力支撑另一个人,我就不干了。

    而且从爱玲的信中可以看到,赖雅年轻时大手大脚惯了,这份“潇洒”到老年也没改净,还是喜欢买些华而不实的东西,把钱“浪费在消耗品上”真是不赚钱不知钱辛苦,那一张张钞票上,可都是爱玲眼睛里滴出来的血呀,他倒花得轻松!张爱玲的两个男人,都恁地不会体谅她!

    赖雅接到这封信后,在日记里写:“真好,她喜欢我描述的公寓!只是她被那部香港电影缠住了,不得不等着拿到钱后才可以回来。她已经很累了!又孤单又疲倦,想回家,她说最迟3月中旬会回来。这好像给我打了一针强心剂。无论是收到爱玲的信还是寄信给她,都是一种快乐。”——他当然快乐了!

    2月初,红楼梦上下集剧本终于完成。然而爱玲把剧本交给宋淇后,宋淇却说自己做不得主,因为对红楼梦太熟悉了,评论时难免主观,要给老板们看过,因为他们没读过红楼梦,评价会更客观些,要等他们读过之后才能修改。

    我再次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以为宋淇这话大抵有推托之意。每个“红迷”都有他自己心目中的红楼梦,无论是谁来改编它,都会看出许多不满与不足。我从小到大将红楼梦读了不下十遍,改编的电影或电视也都尽量找来看,每次都觉编剧剪裁不当,导演理解不到位,边看边顿足,有时为了一句台词、一个称谓,甚至一个手势也会郁闷半晌——我所见不同版本、剧种的红楼梦中,自以为最美的林黛玉应该是三十年代初周璇的扮相,卜万苍导演;最好的宝玉是1977年邵氏出品、李翰祥导演的金玉良缘红楼梦之林青霞;而最好的编剧则是岑范导演的越剧红楼梦,唱词华美雅丽而又流畅易懂;至于大陆80年代拍摄的两个版本,对于红楼梦故事的普及倒也功不可没,然而都给人寒酸小户穷显摆的艰涩感,全无大观园的从容,相比之下,电视剧略强于电影,至少留下了一个影视基地作为公园给后人随喜。

    张爱玲编剧的红楼梦会从何处着眼、又会做怎样的选材呢?她是反对“调包计”桥段的,那么她将如何处理宝黛的结局?

    “绿蜡春犹卷,红楼梦未完”所以无人可以解读。我的“西续红楼梦”第一部黛玉之死在网络上贴出,声明哪怕能找出我一字一词错用者,也会立即赠书。结果吸引了一大堆红迷,其中不乏高手名家,然而炼字用词的错误并未挑出多少,却多在某一句话或某一个情节上有所质疑,总觉得他心目中的林妹妹不是这样说话,贾宝玉不会那样动作,几乎关于每个桥段的设计都会有两种意见相持不下,而我尝试用这种放大镜的眼光去挑剔前八十回,发现简直没有几章是“合理”的——我们实在爱红楼爱过了头,竟把它当成数学题来解了,结果是无论如何得不出答案来,就算有人忽然出土了红楼梦原稿的下半部,我们也会当赝品来看,因为心目中总有更好更完美的一部。

    宋淇和张爱玲都是“红迷”他信任张爱玲的才华,所以请她编剧,可是他更崇拜红楼梦的高山仰止,而张爱玲毕竟是人不是神,还不能与他心目中的红楼梦精魂相比,因此他总也会在剧本中看出许多不足来,却又不便定论,于是想让旁的人来替自己做决定。

    然而这样一来,爱玲就必须得再等些日子。宋淇为了不让她白等,建议她再留一个月,写下一个剧本,可以多得八百美元,相当于他们在旧金山四个月的生活费。

    然而赖雅却不予理解,而且来信抱怨她“无限期地延后”爱玲只是回信解释:

    “是因为要多赚八百美元——我称它为‘有回报的两周’。我工作了几个月,像只狗一样,却没拿到一分酬劳,那是因为一边等一边修改的缘故,为了省时间,所以许多剧本会在最后一分钟完成。刚完成第三和最后部分的大纲,并且刚送去宋家,想在农历年前给他完成审稿,因为过年期间他会很忙,加上一个明星的诉讼案,根本找不到他的人。我真为你感到骄傲,能找到这么适合、这么便宜的公寓,真惊讶你是怎么做到的。从来不认为你是浪费的,然后逼你只能买家用品,你的弱点加上我的小小的恨意。目前请不要对我如此超级敏感。”

    真正是一字一泪,令人不忍卒读。她如此辛苦而狼狈,自称“像只狗一样”却还要小心翼翼地夸奖他,安慰他,也哀求他:不要再这么敏感,不要再对我施加压力,不要再指责误解我了!

    这是她第二次形容自己“像只狗”

    第一次是在散文气短情长及其他中写着:“今年冬天我是第一次穿皮袄。晚上坐在火盆边,那火,也只是灰掩着的一点红;实在冷,冷得瘪瘪缩缩,万念俱息。手插在大襟里,摸着里面柔滑的皮,自己觉得像只狗。偶尔碰到鼻尖,也是冰凉凉的,像狗。”

    那时,她还没同胡兰成离婚,不过他们不常在一起。她大概感觉到冷,孤单,由衷自怜。而这一次,还是这样的冷,这样的孤单,却比从前更狼狈。

    农历年到了,宋淇为了演员官司的奔波总算告一段落,然而红楼梦的剧本却还是没有敲定,他一时同张爱玲说邵氏公司可能会提前拍摄红楼梦,如果是那样,电懋便有可能要放弃;一时又请了另一位李编剧来吃饭,言下有换刀之意。

    这令张爱玲又焦虑又难堪,面临山穷水尽的窘况,她不得不向宋淇借钱,而这无疑对双方都是一种痛苦而屈辱的折磨。在宋淇,多少会觉得这是某种暗示,是张爱玲对于他们迟迟不付稿酬的抱怨与施压;在爱玲——唉,伸手岂是那样容易的?

    虽然说朋友有通财之谊,然而其实借钱是最伤害友谊的一件事。我姐姐有句名言:你要想得罪一个人,就借钱给他,然而再向他要。

    张爱玲不擅交际,却并非不懂得人情世故,她对于世情的观察和了解其实是最深刻的,而且因其敏感而备受折磨,因为自卑而不能忍受一点点轻怠。

    风烛残年的丈夫,摇摇欲坠的婚姻,租来的公寓,借来的工作,还有赊来的生活费,这世上到底有什么是属于她的、可以真实拥有的呢?

    元宵节的前夜,站在东亚旅馆的阳台上,看着天上一轮满月如烧,张爱玲感觉到自己被抛弃了,被整个世界、被时代、被人群、被朋友抛弃了。她在给赖雅的信中凄然写下“他们不再是我的朋友了”这样激愤的句子:

    “跟宋家借钱是件极痛苦的决定,而且破坏了我们之间的一切,我无法弥补这种艰困的关系。

    宋家冷冷的态度令人生气,尤其他认为我的剧本因为赶时间写得很粗糙,欺骗了他们。宋淇告诉我,离开前会付新剧本的费用,言下之意是不付前两部,即红楼梦上下集。当我提议回美国再继续修改时,他们毫无回应

    我无法入眠,走到阳台,站在一轮红红的满月下,今夜是元宵节前一天,他们已不是我的朋友了,不过我会从如此恶劣的交易中存下几百元。我打算再留两周,跟他们协商后续问题,按原定计划三月十六日离开。”

    1962年3月16日,张爱玲飞离香港,回到了美国。

    此后三十多年,她再也没有踏上过中国的土地。

    4

    张爱玲与电影的因缘非浅,除了她既是影迷又是编剧、她的作品也多次被搬上荧屏外,她本人的故事更成为多部电影与电视剧的主题,并且“还魂”在演员身上客串了多回女主角。而她与电影人的交往,亦往往比电影本身更像传奇而值得玩味。

    除了前文提到的她与罗兰、林黛的渊源外,她在给赖雅的信中提到的“一个明星的诉讼案”中之明星,指的其实是尤敏,张爱玲写这封信时与她尚无交往,然而次年她的剧本小儿女在香港首映,却是由王天林导演,雷震与尤敏主演的。

    前文说过,小儿女便像是不了情的续集,对张爱玲的意义非浅。不过,尤敏可比陈燕燕漂亮多了。我看过一点小儿女的片花,尤敏是我看过的所有张爱玲编剧的电影中最漂亮的女主角。

    而她在香港创作红楼梦之余完成的另一剧本南北一家亲,于1962年开拍,9月娱乐画报中有这样的报道:“故事大纲由秦亦孚执笔,编剧由名女作家张爱玲执笔。这是电懋当局早与张爱玲取得默契者,但张爱玲侨居美国多年,对香港现实环境有了生疏,所以迟迟未能下笔。电懋当局俯候再三,张爱玲决定来港编撰,抵港之后,张爱玲即深入各阶层实地观察,搜集素材,准备充分,才开始动笔”

    这些显然是广告语,因为从张爱玲家信可知,她忙得像“一只狗”每天写作从上午十点到凌晨一点,根本没有时间去“深入各阶层实地观察”但是至少可以由此得知,张爱玲虽与宋淇龃龉,与电懋的交情至少表面上却仍是维持着的,而且剧本里的香港风情以及俚语典故也都是由宋淇代为添加改写。

    ——世人如果以一句“他们已不是我的朋友了”的负气之语便推断张爱玲与宋淇交恶,那是对两个人的心胸与德行都太低估了。

    人毕竟不是神,夫妻尚且斗嘴吵架,何况朋友?我们不能要求朋友像耶稣那样博爱,那样完美,所谓“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而爱玲与宋淇,都是清者,却非至清者。

    事实上,在爱玲离港前,还搬到宋家住了两个星期,虽然由于自卑与拘谨,这两个星期的“同居”生活想必不甚愉快;张爱玲离港后,和宋淇也还一直保持着联络,直到1964年夏天,电懋老板、一个新加坡富商在6月20日的空难中丧生,电懋公司随后解体,张爱玲与宋淇的合作才被迫中断。

    然而宋淇仍然一直关心着她,想方设法地帮助她,并为她牵线台湾皇冠出版社;1984年香港邵氏公司拍摄倾城之恋,也是宋淇搭桥,并且因为宋淇与邵逸夫的老朋友关系,还替张爱玲争取到了一笔不菲的稿费;后来但汉章1988年拍怨女,关锦鹏1990年拍红玫瑰与白玫瑰,走的也都是宋淇的路子。

    而张爱玲身后,更是把所有遗产都交与宋淇——在她心中,宋淇夫妇是其终生的挚友。他们的友谊,不折不扣地维持了一辈子。

    我喜欢淘旧片,但不至于旧到无声时代,即使是黑白片也大多不喜欢,当然周璇主演的红楼梦除外。自从听说邵氏拍过一部倾城之恋,由我至爱的影星周润发主演,便想方设法找了来,却略略地有些失望。周润发也还好,一贯的倜傥风流,潇洒得来又似有点苦衷;可是女主角缪骞人太不得人意,瘦削,阴郁,天生一张寡妇脸,把个白流苏演成小白菜了,穿旗袍露出两截小腿,像肿起的胡萝卜,更是倒足胃口。

    剧情倒是一字一句照着张爱玲小说原文来解读的,从最初的胡琴声到最后踢蚊香的小动作,一个细节一句形容也不肯放过,再玄的比喻也都落在实处。编剧蓬草是位“张迷”写完后自己觉着得意,辗转托人想请张爱玲提提意见。然而张爱玲不见人,也不关心,只回了一句话:别改动倾城之恋的题目就是了。

    导演许鞍华当然也是“张迷”无疑,拍了倾城之恋还不算,多年后又将半生

    缘搬上荧屏,由曾被作家李碧华评价过“又像妓女又像痨病鬼”的梅艳芳饰姐姐曼

    露,倒也十分恰宜;然而由吴倩莲饰曼桢,却粗线条得令人难受,尤其她那振聋发聩的大嗓门,更叫人听了连喉咙都跟着不舒服,哪有一点点上海里弄小家碧玉的婉约。

    但是影片的演员阵容十分强大,由陆港台三地精英列班上阵。黎明饰男主角沈世钧,黄磊的男配许叔惠,葛优演姐夫祝鸿才,吴辰君演富家女翠芝,王志文演曼璐的旧情人张豫瑾——光看演员也值回票价了。怎么样都好过内地电视连续剧半生缘,蒋勤勤和林心如饰顾家姐妹花,演员倒也卖力,无可指责,可是本子太烂,同另一部由张爱玲小说改编的内地电视剧金锁记一样,直接演成了琼瑶剧。那才真是背道而驰呢。

    再说关锦鹏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陈冲的红玫瑰王娇蕊,叶玉卿的白玫瑰孟烟鹂,赵文瑄的佟振保,都有七八分劲道,势均力敌,布景也差强人意,林忆莲的主题曲玫瑰香尤其荡气回肠。听说还是叶玉卿从艳星向演技派过渡的转型之作,那么算是碰到了好本子,很成功的了。

    但是后来我看到一篇蔡康永的文章里说,这部片子最早的提案是由林青霞身饰两角,扮演双玫瑰。又叫我遗憾起来,因为最喜欢的男女演员就是周润发与林青霞,周已经演了范柳原,林却始终没拍过一部张爱玲的片子,不能不叫我觉得缺典。

    好在她后来主演了三毛编剧的滚滚红尘,同样是香港汤臣公司出品,由严浩执导,虽不是由张爱玲小说改编,却是以张爱玲本人为原型编的一部剧。三毛也是我小时候至爱的作家,由我爱的一位作家编写另一位我爱的作家的故事,又由我喜爱的女明星来扮演,这真是一场视觉兼心灵的盛宴。三毛曾经寄了票子给张爱玲,但是张没有理会,后来也曾在信中说“我不喜欢”是不喜欢别人演绎她的故事,使她面目全非。

    然而抛开真实性不言,那片子是部经典,林青霞不负我心,演得丝丝入扣,凄艳动人,让我看一次哭一次;秦汉的扮相也很接近我心目中的胡兰成,是儒将的姿态。后来他们双双得了第十二届金马奖的最佳男女主角。电影主题曲是三毛自己填的词,凄婉缠绵,与电影一起成为经典。

    余秋雨在悼念张爱玲的文章里写,林青霞曾对他说过,是张爱玲叫她了解并喜爱了上海——只不知道这句话是说在电影拍摄前还是后,所以也无法确定林此前是否“张迷”

    刘若英是自认张迷的,她主演过电视连续剧她从海上来,扮演张爱玲,编剧和舞美都是用了心的,演得也还不错,可是太过低眉顺眼,小家碧玉,无论形象气质比起林青霞都差得远;而赵文宣的男主角,从佟振保到胡兰成,就更是变味了。这时候张爱玲已经去世,倒是胡兰成的侄女胡青芸看了电视,只评了一句:“刘若英太矮了。不像的。”

    有一次与黄磊夫妻吃饭,席间送了他们一本西望张爱玲,黄磊指着封面对孙莉说:“看,张爱玲应该是这种大女人的形象。”那一刻,我忽然想,其实最适合演张爱玲与胡兰成的人,就应该是孙莉与黄磊这对夫妻档,一个高挑冷艳,一个温文尔雅,而孙莉又是黄磊的学生,年龄差距亦相当,岂非“张胡恋”天造地设的最佳拍档?

    放眼中国影视圈的男演员,如果要选一个最佳的胡兰成扮演者,既张扬又隐忍,既儒雅又风流,学者风范,才子脾气除了黄磊,还有谁?

    午夜,只点一盏小灯,开着电视,在幽幽的光里看另一个时代的故事,想到不仅是作品的原创者张爱玲,便是拍不了情同太太万岁的导演桑弧,合作情场如战场的岳枫与林黛,拍怨女的导演但汉章,编滚滚红尘的三毛,演乔琪的哥哥张国荣,演曼璐的梅姐梅艳芳,以及帮助张爱玲接洽了多部剧本的宋淇也都已魂游太虚,不禁叫人唏嘘感慨,仿佛听得远处有依稀的乐声响起,不是主题曲,而是黛玉“冷月葬花魂”之时的天际纶音,将我带离自己的躯壳,跟随画中人游了一回离恨天

    倘若天国里也有电影院,而他们于彼重逢,当有新的宏片巨制奉献给上帝与诸天使。

    5

    张爱玲在台湾虽然只是惊鸿一瞥,缘分却从此结下。台湾青年几乎人手一本张爱玲,读得如醉如痴。难怪台湾女作家朱天文不无自豪地说:“关于张爱玲,大陆是比台湾晚了至少三十年。在台湾可以说,我们是读张爱玲长大的,弱水三千取一瓢饮,每人都从张爱玲那里取得了他的一瓢。这样的文化构成,跟大陆的确不同。一言以蔽之,个人的自为空间。”

    张爱玲作品“回到”大陆是80年代以后的事——而且不是“全部”!——彼时港台文学袭击内地,张爱玲随之回流,读者们惊喜而茫然,不是把她当成“出土文物”就是认做“美籍华人”而主流文学更是带着一丝本能的拒绝对其讳莫如深。

    香港许子东先生曾说:“有趣的是,一般当代作家如被人评为有‘鲁迅精神’、‘老舍语言’或‘沈从文风格’等,大都会感到光荣自豪。何以被认为是张派的作家,却不是‘划清界线’就是‘叛逃前身’,甚至有意无意都对张的影响感到焦虑?是否因为作家们不愿被太有魅力的前人身影湮没?或许人们对张爱玲的文学史地位仍有困惑?”

    而台湾作家就没有这些顾虑,早在六七十年代时自称“张派”作家的已经不乏有人,并奉张爱玲为“祖师奶奶”这大红大紫,究本溯源有两大原因:一是1961年夏志清中国现代小说史(英文本)的出版;二是台湾皇冠出版社对张爱玲作品的系统推荐。

    夏志清,江苏吴县人,1921年出生于上海浦东,1942年6月自沪江大学毕业,1945年10月离沪去台北。据他自己回忆,从大学毕业到赴台中间的三年里“只参与过两个像样的文艺集会:1943年秋天我在宋淇兄嫂家里见到了钱钟书、杨绛夫妇和其他上海的文艺名流;1944年夏天我在沪江英文系低班同学家里见到了张爱玲和不少沪江、圣约翰大学的学生,他们都是仰慕张爱玲而来的。”

    那位“低班同学”指的是沪江大学英文系毕业生章珍英女士;见面地点,是在章同学巨籁达路661号的家中;1944年,正是轰轰烈烈的“张爱玲年”不过当时的夏志清正在埋头专攻英美文学,抱定宗旨不读中国当代作品,因此对张爱玲所知有限。参加这样的一个文艺集会,目的只是想“见到几位爱好文艺的聪明女子”倒不是为了慕张爱玲之名。在那天的见面会上,他的视线一直被一位美丽的宁波小姐刘金川所吸引,后来追求了许久而未果;对张爱玲反而印象不深,只记得“她穿的是一袭旗袍或西服,站着谈话,笑起来好像给人一点缺乏自信的感觉。听众围着她,好像也都是站着的。”

    此后夏志清在胡适的鼎力推荐下,得到一笔助学金,得以赴美留学,成为耶鲁大学的英美文学博士生。在耶鲁期间认识了第一任美国妻子,生了个女儿,可后来离婚了;第二任妻子是台大毕业来美的王洞,又生一女,可惜天生痴呆,不会讲话,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这是夏志清生平至大憾事。

    夏志清1961年完成中国现代小说史一书,第一次让美国人知道了鲁迅、茅盾、老舍、钱钟书、沈从文、张爱玲的名字。认为:“张爱玲应该是今日中国最优秀最重要的作家。仅以短篇小说而论,堪与英美现代女文豪曼殊菲尔、安泡特、韦尔蒂、麦克勒斯等相比,某些地方恐怕还要高明一筹。”金锁记则“是中国自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该书一经出版,立即成为研究中国现代文学的热门书,也是许多欧美大学的教科书。然而这时的夏志清与张爱玲其实并无交往,此前虽在上海有过一面之缘,张爱玲早已不记得了;他们的第二次见面,是在1964年3月的华盛顿,由“美国之音”中文部编辑高克毅做东,请陈世骧、吴鲁芹、夏氏兄弟同张爱玲在一家馆子相会。这在后文会有更详细的介绍。

    此后,夏志清与张爱玲正式建交并开始通信。2004年10月,曾以一部自传体励志小说曼哈顿的中国女人蜚声文坛的周励女士两次采访夏志清先生,第一次在饭店见面,第二次则在他纽约哥大附近113街公寓的家中,并带去了她从海上来的碟片。

    夏志清向周励出示了张爱玲的多封来信,张爱玲用打字机打出的地址,既没有用eileen,也没有用赖雅fedinomdreyhor的姓氏,只是一个“chang”信都是竖式书写的,用的是薄薄的白信纸,黑色钢笔字很清秀,每封信的最后总是要提夏太太王洞的名字。夏太太说:“张爱玲真懂礼貌,每一封信都要问问我和月珍(痴呆女儿)好。”

    谈起张爱玲的两任丈夫,夏志清余怒未消,认为:“这个赖雅,因为穷得淌淌滴,一定要张爱玲流产!孩子对于女人就像生命一样重要啊。张爱玲流产后真真是萎谢了。如果她有个一男半女,在以后寡居的几十年中会给她带来多大的欣慰快乐!我想,这可能是她在最后的对照记中既没有胡兰成,也没有赖雅的照片文字的原因。这两个男人实在都不值得她爱恋思念!”

    中国现代小说史将张爱玲第一次写进文学史,这对于张爱玲作品而言,无疑是具有着里程碑的意义;然而对于张爱玲本人来说,却似乎波澜不兴,草木依旧,她的英文小说的出版仍然很困难,她的经济情况也丝毫不见好转,而她的丈夫赖雅则更在经受着生死之危。

    真正对她的经济状况与作品出版具有直接改善之功的,是台湾“皇冠”出版社老板平鑫涛。

    平鑫涛的名字,对于大陆读者并不陌生,不仅因为他是皇冠杂志的负责人,还因为他是“爱情教母”琼瑶的丈夫;而对于本书来说,他的另一重身份更值得玩味——他同时还是当年中央书局老板平襟亚的侄子。

    20年前在上海,张爱玲的第一本书传奇没有交给中央书局出版,从此与平襟亚结了梁子,还惹下了“一千元灰钿”的官司;20年后,她终于还是把出版权交给平家人了,而且,这一合作便是30年,直至死后。

    平鑫涛回忆:“1965年在香港,我遇到了宋淇先生,他是一位温文尔雅的读书人,我们一见如故,他很热心地推荐了好几位香港的作家给我,尤其是张爱玲。那时,张爱玲已旅居美国。听到张爱玲的名字,我觉得又亲切又高兴,出版她的作品,绝对是一个很大的荣幸。怨女在1966年4月出版,彼此合作愉快,从此张爱玲的全部作品,都由‘皇冠’独家出版。年轻时期的张爱玲和平襟亚先生的万象杂志结下深厚的文学之缘,而后又和‘皇冠’愉快地长期合作,前后五十年,与两个平氏家族的出版事业紧密携手,这样横跨两代的渊源,也许正如她第一本书的书名一样,可说是另一则‘传奇’吧。”

    1966年4月,怨女由台湾皇冠出版社出版,不久又接连出版秧歌、流言、张爱玲小说集以及半生缘等,遂掀起台湾的“张爱玲热”而“皇冠”的版税亦成了张爱玲此后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在1983年12月22日张爱玲给夏志清的信中曾明确提到:“我一向对出版人惟一的要求是商业道德,这些年来皇冠每半年版税虽有二千美元,有时候加倍,是我惟一的固定收入”肯定之情,溢于纸上。

    1984年1月,她又在皇冠创刊三十周年纪念专号上公开发表随笔散文信,声称:“皇冠我每一期从头看到尾,觉得中国实在需要这样一个平易近人而又制作谨严的杂志。”“皇冠丛书近年来大量译畅销书,我一直私底下在信上对朋友说这条路走得对,推远了广大读者群的地平线。”

    平鑫涛回忆:“张爱玲的生活简朴,写来的信也是简单之至,为了不增加她的困扰,我写过去的信也都三言两语,电报一般,连客套的问候都没有,真正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为了‘快一点联络上她’,平日去信都是透过她住所附近一家杂货店的传真机转达,但每次都是她去店里购物时才能收到传真,即使收到了传真,她也不见得立刻回信,中间可能相隔二三十天。我想她一定很习惯这种平淡却直接的交往方式,所以彼此才能维持三十年的友谊而不变。”

    可见她们的友情不仅出于出版商与写作人的合作,更是建立在彼此的尊重与体恤上。

    张爱玲显然也是这样想。她一直在为自己的“版权”争取,却并不对自己的“版税”计较。大陆有人搜集了她的旧作擅自出版,她因此十分不悦,一度想诉诸法律,直到那家出版社愿意回收那两本书才作罢;然而后来当真授权大陆某出版社出版文集,稿酬只是菲薄的千字二十五元而已,她却也欣然接受。只是因为那两本书的印刷实在粗糙,才又不得不收回版权。

    相比之下,平鑫涛与皇冠出版社的“商业道德”可谓高尚,而合作方式又如此“安静”自是深得张爱玲之心。她后半生最重要的两部作品海上花列传白话本与红楼梦魇也都由皇冠出版,此外尚有惘然记、余韵、续集、爱默生选集以及带有自传性质的散文集对照记等,共计16部之多。

    夏志清曾在超人才华,绝世凄凉——悼张爱玲里写道:“张爱玲这几年来校阅了皇冠丛书为她出版的‘全集’,并新添了一本对照记,把所有要留传后世的自藏照片,一一加以说明,等于写了一部简明的家史。去年底她更获得了中国时报颁给的文学‘特别成就奖’。张爱玲虽然体弱不便亲自返国领奖,与多少敬爱她的作家、读者见面,但她已为他们和世界各地的中国文学读者留下一套校对精确的‘全集’,可谓死无遗憾了。”

    ——她的第一本书传奇没有交给平襟亚,然而她的最后一本书对照记与生平作品“全集”却交给了平鑫涛,这已经不仅是“传奇”简直是“拍案惊奇”

    更让人感慨的是,张爱玲在去世前遗嘱将所有财产交付宋淇。而宋淇则在四个月后(1966年1月1日)签署了一份委任授权书:“本人兹委任台湾皇冠文学出版社有限公司独家代理有关本人所拥有之张爱玲女士著作权在全世界任何地区之一切版权事宜,包括任何出版授权及其他以任何形式、任何媒介之一切改作和衍生授权。”同年,宋淇去世,其夫人宋邝文美成为张爱玲作品法定继承人。

    “皇冠”遂成了张爱玲著作版权的合法代理人与最大受益人。2003年9月11日,平鑫涛发表版权声明:“所有张爱玲著作依照世界著作权公约和伯尔尼公约之规定,其著作权均仍有效存续,并未成为公共财产。本公司于张爱玲女士过世后,即获宋淇夫妇委任全权独家代理所有张爱玲著作之相关版权和法律事宜。”并申明除了他曾授权的哈尔滨出版社外“所有未经授权或授权早已期满之张爱玲著作版本均属非法之盗印版”

    此前,他曾先后授权给花城出版社和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过张爱玲的作品,授权期为两年。

    我手上便有一套花城出版社1997年3月第一版的“张爱玲作品集”共十一本“前言”将张爱玲和鲁迅相比较着,然后得出结论说:“(鲁迅)从狂人日记到故事新编中的作品,没有一篇是重复的。相比之下,张爱玲从沉香屑第一炉香到五四遗书(按:其实应该是五四遗事,不知是作序人错了还是校对纰漏)似乎始终没有‘长大’,唱的仍是同一种腔调。一个不能不断地突破自我的作家,终究难以以‘伟大’来形容。张爱玲只是一位创造了一种独特风格的优秀作家。”我对此论断非常不赞同,不知平鑫涛收回版权是否也与此有关。

    值得一提的是,平鑫涛曾透露,张爱玲生前还创作了一部自传体小说小团圆,并且初稿已经完成,也有意交给皇冠出版。可是这部书的草稿现在哪里呢?既然遗作已经完全交给宋淇,而宋淇又悉授平鑫涛全权处理,那么这么重要这么有价值的一部自传为什么迟迟不肯刊印发行?难道是等待时机抛高售价?

    我在翻查有关张爱玲的各种资料中,曾经忍不住站起来两次——

    一次是因为看到桑弧原来就是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导演,顿觉遗憾不已——原来是他!我妈妈是越剧迷,我从小跟着她听得最熟的两部越剧,一部是徐玉兰、王文娟的红楼梦,另一部便是这梁山伯与祝英台,可从没注意过导演是谁。原来便是桑弧。这可真叫我失神,那他可真配得过她了!倘若她嫁了他,可有多么好!

    另一次是看到浦丽琳写的张爱玲、夏志清点海上花里说:“张错从书架上取下一大一小两个纸盒,抽出台湾皇冠出版社复印的相片、中文手稿影印本、书籍、卡片、英文稿少帅”

    ——看到此我不由得一震而起,从前只知道她曾经赴台采访张学良而未得,原来已经动笔了,还有英文手稿留下来,那么如今那手稿在哪里呢?打算何时印行?又打算请何人译成中文?

    张爱玲写的少帅!一个我最敬爱的作家来描写一个我最敬爱的长辈,我多么期待它!

    第一次听说少帅的故事,也是从妈妈那里。她称于凤至做姑姑,讲起于、张两家的渊源,与后来我在历史课本上读到的颇为不同,以至于我在历史课上听到“东北易帜”、“西安事变”这些大事件时,竟没有把两个张学良联系起来。阴差阳错从大连来了西安后,一直对这个城市没有亲切感,直到接受贝塔斯曼邀请写作游记散文缘分的西安,赴西安事变纪念馆拍照时,才忽然意识到:我竟是踩着前人的脚印在亦步亦趋呢。后来送外甥女就读西北大学,看到少帅立的石碑,才知道西大原是张学良创建,不禁抚碑叹息良久。先生也是西大毕业,我对他笑言:我们两人经历背景没半点相似处,追本溯源,一线因缘却在这里。

    多年来,我对张爱玲的红楼梦剧本及少帅草稿好奇至死而又无可奈何。这两年“张学”们一再打捞旧作,一会儿是郁金香出土,一会儿是同学少年都不贱遗作问世,一会儿又说还有小团圆和描金凤未完,现在又说有少帅英文稿却偏不肯痛痛快快地一次性示众,非要抻着拖着,隔一年抛一点成绩出来,扑朔迷离,真不知是真是假!

    老实说我对那个郁金香就抱有怀疑态度,那充其量就是一个文学爱好者在刻意模仿张爱玲的笔调。说句刻薄的话——谁知道这时候哪个模仿者又躲在哪个犄角旮旯里正狂写描金凤或是小团圆呢?搁两年再抛一本“逸作”出来,反正死者长已矣,没人同他对质。

    活着,就是这点占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