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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健是他们村子里难得明事理的人,但他也是爱管闲事的人。所以,他对当年的事情一直耿耿于怀。这案子原本送不到我们市刑警队,只是找两个失踪的人口应该交给当地的派出所。然而,经过我们了解这起案子已经涉及到了罗富,并且其中疑点颇多。那么,我们就有必要留下来查个究竟。正如小史说的那样,当案子越复杂的时候,就越离真相不远。但凡复杂的案子从头到尾都有一根牵引着,我们只要抓到这个细线就能一举破案。
在史健的指引下,我们来到了史东来家中。他们一家子就剩下史东来老婆阿梅这么一个孤寡婆子。阿梅看着很憔悴,她双眼红肿看起来像是刚刚大哭了一场。阿梅在家里摆了一桌子的好菜,但那是祭奠死人的。史健见了,不由得拍了一下脑瓜子:诶呦!瞧我这记性,今天是史二叔他们的忌日,我怎么可忘记了呢?
他说完从桌上拿起三支香,然后恭恭敬敬朝桌子正上方给拜了拜。不得不说这小子对史东来一家还是挺上心的,可是人家阿梅却很厌恶见到他这个人。只听阿梅冷冷的说道:“你怎么又来了?不是叫你以后不要再来了吗,我们家的事情不要你管!”
“梅姨,请你相信我。我这次把市里的刑警都请来了,一定能把史二叔他们失踪的事情调查清楚的。”史健说着,把我和小史引荐了出去。
但是,阿梅压根没把我们放在眼里。她甩着手,大声呛道:“警察来了有什么用?警察能抓鬼吗?”
“能!当然能了!”小史听了,立即回应道。他笑着说,我们两人不是普通的警察。在市里警察分为好两种,一种是抓活人的,还有一种就是像我们这样的抓鬼魂的。
小史还真有一套,三言两语就把阿梅给糊弄住了。阿梅地地道道的农家妇女,没读过书,更加没见过世面。她起初还将信将疑,但当小史说她不久前刚去过那口枯井,因为在她身上看到了煞气。这个时候,阿梅就彻底相信了。
“对……对的,就在上午,我刚去过枯井。”阿梅颤抖着身子,说道:“不过,我那是做法事去了。”
原来,井口边沿的血迹是阿梅留下的。当时,她杀了一只狗取血,让血流入了枯井之中。她这么做是为了镇邪,因为村子里的老人告诉她狗血能镇邪。所以,每当史东来兄弟俩的忌日,她都会去井口杀一只狗。这样一来,她那个弟妹就不敢出来了。而她也可以放心大胆的在家里为丈夫史东来操办忌日。
“我每年都这么做,要不然整晚上都会睡不好觉。”阿梅向我们诉说道,并且追问了小史一句:“警察同志,我这么做到底有没有效果?”
小史听完好一阵尴尬,最后还是昧着良心的点了点头:“有效果,当然有效果了。”
他接着又问阿梅,史东来兄弟到底是为了什么非要去那个地方,到最后也命都没了。阿梅回答说,史东来告诉她井底有宝藏,但这个事情村子里没人听说过。当初,他公公还在世的时候,她也问过公公到底井底到底有没有宝藏。可公公的回答却是没有,叫她不要被那两小子给骗了。
“我们还住在老地方的时候,东来和西风一到晚上就会摸下井去。一去就是好几个小时,问他们去干嘛了也不说。看着他们一脸疲倦的样子,想必是找了一晚上的宝藏。”阿梅回忆起当年的事情,不由得感到心酸。她用手摸了摸鼻子,然后又说:“其实,大老板给我们的钱已经足够多了。就是这两兄弟太贪来了,才会闹出后来的事情。你们说,要是我那个妹子还活着。我们这家子人该有多好啊!”
史健看到阿梅伤心,便上前安慰了几声。小史等到阿梅缓过神来,又接着问道:“据我所知那口井深得很,史东来是怎么下去的?”
阿梅说,东来和西风两兄弟以前在外地挖过煤,学到了下矿的本事。那么深的矿洞都能下去,何况是一口井呢?再说了,很早以前这口井是用来喝水的。后来虽然水干了,但取水的绳子还留着。是个男人只要胆子大,抓着绳子也能下去。
听完阿梅的话,我们很想去井底看看,说不定就能找到答案。史健听了之后,非常兴奋。他说其实早该下去看看了,就村子里的人胆小,被那个根本不存在的女鬼给吓破了胆。
我们叫史健帮忙去借绳子,因为现在的井口已经没有阿梅口中说的那根绳子了。或许,当年被什么人给砍掉了。
不一会儿功夫,史健便带着人给我们送来了绳子,绳子是用三个麻袋装起来的,足足有一百多斤重。我和小史再加上史健,三个大男人背着三只大麻袋走了5、6公里的路,确实也累得够呛。等我们回到那口井所在的位置,天已经黑了。留守的那两个同事,两人背靠背坐在一起正无聊的抽着香烟。他们见我和小史来了,立即起身质问道:“你们怎么到现在才回来?”
但小史只用一句:别废话,快来帮忙!就把他们的话给堵了回去。接下来,我们把三麻袋的绳子都连接在一起。然后,让他们三人在上面拉着。我和小史一前一后,抓着绳子爬了下去。
来之前史健给我们准备了手电筒,这是他从部队里带出来的东西,非常的好用。就这样,我们打着手电筒缓缓的往下爬。这口井确实很深,但也没深到见不得底。而且,底下还有风吹上来,这说明井口与井底之间空气是流动的。
“史哥,你有没有闻到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我爬了一阵,忽然停下脚步,问了小史一声。
这时候,小史也停下了脚步。他歇了几口气,回答我道:“嗯,看样子我们离井底不远了。”
我敢保证自己闻到的这股血腥味绝对不是狗血的味道,因为当中还夹着尸体腐烂的味道。我们做刑警的常年跟尸体打交道,这点辨识度还是有的。
接下来,我们两人再没有交谈,变得更加的小心。我爬一阵子就会看一眼手表,所以我记下了时间,当我双脚落地的时候,自己已经爬了一个大半个小时。小史落地大概要比我早个几分钟。
这时候,我们两人用手电护照了一眼。小史微微一笑,阴森森的对我说:“涛子,你怕不怕?”
我耸了耸肩膀,回答说:“有你这个会抓鬼的刑警在,我有什么好怕的。”
我们两人相互调侃了一句,便背对着走了开去。井底完全没有光线,唯一可视的也就是我们手电筒能照到那点范围。我们试着沿直线行走,看看多久能见到另一处井壁。这样一来,也好清楚井底到底有多大的面积。
我心里数着自己大概走了100步,才看到的井壁。我的身高是175,那么我的足距应该在50公分左右。那么,粗略的算来井底的半径大概是50米左右。因此,它的面积在200平米之间。
200平米的空间虽然不是很大,但当人处在黑暗中的时候,他的感知会被与生俱来的恐惧所干扰。这个时候200平米的空间对于我们而言,那是硬生生被扩大了10倍还不止。
我随即转身返回,但在由于缺乏视野,我的足迹一直再向右倾斜。不过,这也正常。因为,我是右撇子,自然会本能的向右借力。可是,这次我没走出几步路,脚下竟然被什么东西给绊了下。
我惊了一下,立即蹲下,灯光照到时候:我的天!竟然是一具白骨?
我忍住没有喊出来,正要起身去找小史的。就在这时候,也不知道从哪里扑出来了一个人。这个人抓住我家咬,我猝不及防脖子被他给咬了一口。
“喝!”说时迟那时快,我大喝了一声一个过肩摔就将那人摔了出去。说到底,我也是从警校训练出来的。多多少少也是有点本事的。那人被我重重的摔倒在地上,发出一声惊叫。我找准声音的位置,随即上去使了一个擒拿手将他制服。
过了不久,一个脚步声急促的跑了过来。是小史听到声音找过来了,他问我有抓到鬼了吗?
我说:是个活人!